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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产妇跳楼自杀事件这几天持续发酵,前几天就想写,但担心有失偏颇,想要多看看各方证据。
今天早晨,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在官方微博上再次发表声明,并公布了监控视频截图,结合这几天的新闻爆料,基本上可以断定整个事件的脉络。
产妇马某在即将生产前入院,医院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写明:
"为了胎儿和孕妇的安全,必要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些产科处理,如静滴缩宫术、吸氧、会阴侧切、胎头吸引术、产前助产术、剖宫产术等。"
这段话的意思是,生产过程中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医院会根据临床具体情况来采取相应的对策,以确保母子平安。
像我这种做过好几次手术的人,对这套手术之前的步骤都非常熟悉,医院会尽可能的免除自身承担的风险,前提是患者要信任医院,听从医院的专业建议。
但在这张知情同意书上,其丈夫写了这样一行字:
"情况已知,要求经阴道分娩,谅解意外。"
下面是他的个人签名。而在此之前,产妇已经签了一张委托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她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包括听取病情和做出决定。
也就是说,产妇在收回授权之前,她自己的事情她说了不算,他丈夫才说了算。而他丈夫无视知情书上的医学建议,强行要求按照正常方式分娩,并且愿意承担可能因此而发生的任何风险。
这也能够证明,所谓其丈夫说自己从来就没有不同意剖腹产是个彻头彻尾的谎话。
所以,早在这场悲剧发生之前,已经埋下了一个极其危险的隐患:
不知是出于何种考虑,其丈夫(或者也包括产妇本人)不想根据临床的实际需要来改变生产方式,却要违背科学常识,坚持走顺产这一条路。
在剧烈的疼痛之下,产妇后悔了,熬不住了,要求剖腹产。
从医院出具的外科护理记录单上可以看出来,其实产妇是具备生产的条件的,宫口近乎全开,但她没有力气配合,根据我有限的医学知识,如果产妇不配合生产,即使有条件顺产,也很危险。所以医生和家属多次沟通,希望剖腹产,但家属依旧拒绝,连续拒绝了三次。
可怜的产妇,两次走出分娩室,跪在丈夫和婆婆面前,希望剖腹产,都得到了无情的拒绝。
有人可能好奇,为什么产妇不能自己做主?或者医院为什么不能直接做手术?
因为她签订了委托书!
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她丈夫的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还是那句话,当产妇暂时没有被危及生命,无论是医院还是产妇,都得听她丈夫的。
于是,生孩子没有要了她的命,这种求助无门的绝望击溃了她。在她最后走出待产室后,没有再去找家人,而是直接进入待产室对面的备用手术室跳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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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年前,老舍写过一篇《抱孙》。
王老太太娶了儿媳妇,做梦都想着抱孙子,“不为抱孙子,娶儿媳妇干吗?”
儿媳妇前两胎都没保住,第三次怀孕当然要重视,王老太太把媳妇喂得白白胖胖。结果孩子太大,七天七夜生不下来,儿媳妇疼得满地打滚,有人建议上医院,王老太太拒绝,“老王家要养下来的孙子,不要掏出来的。”
看儿媳妇直翻白眼,王老太太眼含热泪,打定了主意,“保小的不保大人。媳妇死了,再娶一个;孩子更要紧。”
娘家妈疼闺女,想送医院,可是做不了主,“嫁出的女儿泼出的水,活是王家的人,死是王家的鬼呀。”
最后娘家爹来了,总算是将姑娘送了医院。大夫说要手术,不然大人孩子都会有风险,需要家属签字,“王老太太一个字没听见。掏是行不开的。”
娘家妈急了,要签字,王老太太这下听进去了,“我的儿媳妇!你算哪道?”
大夫没办法,只能掐着老太太的心尖说,“你不要孙子了?”王老太太被说中了要害,同意了,不过,“可有一样,掏出来得是活的!”
大夫哪敢保这个准啊,已经拖了这么久,谁知道会不会有意外。老王太太顿时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不保准呀?乘早不用费这道手!”
最后好歹是手术了,得了个13磅的大孙子,老王太太已经忘记了儿媳妇是谁,“孙子生下来了,似乎把媳妇忘了也没什么。”
为了给孙子办三天,王老太太不顾医院的反对,强行把孙子带回家,在车上对着孙子的脸打了无数个喷嚏,孩子发高烧,死了。王老太太怪上了医院,“掏出来的!掏出来的能活吗?”
她把儿媳妇接出医院,打算和医院打官司,儿媳妇的伤口裂了,没多久也死了。“好吧,两案归一,王老太太把医院告了下来。老命不要了,不能不给孙子和媳妇报仇!”
看完之后,眼熟不眼熟,心惊不心惊,悲哀不悲哀?
80多年了,时代进步了吗?当然进步了,可时代又好似从来没有进步过,一样的悲剧依旧在上演。
现在依然有人将女人当做生育机器,娶了你,就是为了生孩子,生了女儿还不行,必须生出男孩为止。
现在依然有人认为女人出嫁了,就成了婆家人,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在婆家被欺负了伤害了父母都无权管。
现在依然有婆婆生之前将儿媳妇捧上天,生出来孩子之后,就失去了价值,理都不用理。
现在依然有男人在人生关键大事上不是夫妻共同决定,而是全权交给自己的父母,就像《抱孙》的故事中,王老太太的儿子压根没有出现过,除了做一个精子的提供者,他似乎全无用处。
榆林的这个事件最令人痛心之处在于,产妇并非死于医疗事故,而是死于绝望。
一个怀胎十月的女人,即将可以看到自己心爱的宝贝,不是绝望、寒心到一定程度,不会走上这条路。
看完全部证据,之前家属的很多说法都站不住脚了。如果其丈夫同意剖腹产,在产妇已经极其不配合生产的情况下,按照常理,医院不会不同意。
网上有一句话,“谁都可能盼你死,只有你的医生不会。”在医患关系如此紧张的情况下,几乎没有医生愿意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冒险了。
我不是托,也不是想为医院洗白,事实上,在整个事件中,医院还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比如为何让产妇随意走动,为何不能在患者神志清醒的情况下变更委托关系等等。
但最终需要承担责任的,还是她的家人,那些无知、愚昧、冷血的家人。
害死她的,就是那种结了婚“你就是婆家人了”,女人别人家的生育机器的观念,既然是婆家的财产,那就应该采取更经济、实惠、方便的生育方式,谁管你熬得住熬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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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第一次因为家人的愚昧而导致产妇死亡的案例了,以往也有婆家为了尽早生二胎或者节约费用,而强行要求产妇顺产,引发死亡的案例。
每次看到这样的故事,总是令人觉得沮丧,原来女人在自己最脆弱的时候,只能将生命托付给别人,无法自己做主。
但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医院为了规避自身的责任,会严格遵循法律,人人都在自保,女人更是要学会放弃幻想,王老太太那种人是阴魂不散的。
你要相信,男人娶谁都是老婆,儿子领谁进门都是婆婆的儿媳妇,最珍惜你生命的人,除了你自己,就是你的父母。你的命,你一定要握在自己手里。
当遇到自己不能完全掌控生命的情况,就一定要交到有相应职业技术资格的人手中。不幸去世的马茸茸开始就不应该同意在知情书上签署要求自然分娩,而应该遵从医生的专业建议,根据需要变更措施。
一定要建立新型的婚姻观,你只是和一个男人结婚,而不是成了什么婆家人。结婚让你多承担了一些社会角色,却不是出卖你人生权利的理由。
女人不仅自己要独立,选择伴侣,更要选择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人。
太多婚姻悲剧都产生于妈宝男、妈宝女之间,在父母的纵容下,那些在年轻时候没有建立起独立人格的人,大抵一辈子都不会成熟的。
亲爱的姐妹们,这一生,世事无常,路途迢迢,我们要将生命握在自己的手里;将自由握在自己的手里;将幸福握在自己的手里。
女人,你的名字可以不是弱者,前提是你要更勇敢、更独立、更强大。
文中提到老舍的文章《抱孙》
图文可移步今日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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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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