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市政工程建筑企业(甲地),一般纳税人,全部项目均营改增后签订合同。2017年7月签订市政施工合同1000万元(含税),其中分包给ABC公司工程金额300万元(含税)。
施工地点为乙地,截止2017年12月工程完工,款项支付完毕。企业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缴纳增值税。
1、乙地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20.39
贷:银行存款 20.39
(1000-300)÷(1+3%)×3%=20.39
2、企业收到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1000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0.39
工程结算 979.61
3、分包工程款支付
借:工程结算 300
贷:银行存款 300
4、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0.39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39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39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20.39
如果企业不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缴纳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式缴纳增值税,那么分包的工程即类似外部采购,预缴的计税基数是工程款,税率2%,取得专用发票进项可以抵扣。【房企财税微信:jxhzhaojie】
清包工工程实质就是劳务工程,所有的材料由甲方提供,承包工程单位仅提供工程劳务和管理施工。
案例:某市政工程建筑企业(甲地),一般纳税人,全部项目均营改增后签订合同。
2017年7月签订清包工工程合同1000万元(含税),其中材料金700万元(含税),施工地点为乙地,截止2017年12月工程完工,款项支付完毕。企业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缴纳增值税。
1、乙地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8.74
贷:银行存款 8.74
(1000-700)÷(1+3%)×3%=8.74
2、企业收到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300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8.74
工程结算 291.26
3、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8.74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74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74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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