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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中医专长考核中,这种情况会被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4月25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征求《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截止时间为5月12日。



其中,欲以个人名义提出修改意见的,可于5月12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而早在2月2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也曾发布过“关于征求《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经过第一轮的意见征求,该文件可谓发生了许多改变。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1,什么是确有专长?



文件指出,本细则规定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是指运用传统中药内服或外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2,推荐医师条件



推荐医师应当为执业类别与申请人申请类别一致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且与申请者申请考核专业相关。申请者申请考核范围应与推荐医师建议考核范围一致。每名推荐医师在同一考核周期内推荐人数不得超过2人。



3,考核时间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每年组织一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时间会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告。



考核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主要分为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进行考核,根据参加考核者治疗疾病范围分为综合类、专科类、专病类。



每名申请者参加考核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中现场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涉及秘方怎么办?



文件指出,考核内容涉及申请人独家秘方或自有知识产权的,考核专家组应签署保密协议。



5,这种情况会被视为不合格



此次文件指出,考核过程中,如果申请者所用方药、技术在安全性上存在极大风险,且申请者无法提供风险防范措施和应对方法时,考核专家组可直接判定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6,如何开个人诊所?



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者,按照《中医诊所备案暂行办法》的规定,以个人开业的方式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应当在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后注册执业。



7,外省执业怎么办?



取得外省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拟在辽宁省执业者,应当通过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申请者参加考核时,应当提交规定的相关报名材料及外省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直接向省卫生计生委申请参加考核。



8,这些人员需注意



(1)《暂行办法》实施前已经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在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后,可以申请参加考核。申请考核时还需提供由指导老师出具的继续跟师两年的证明。



(2)《暂行办法》实施前已签订跟师合同并公证但未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在跟师学习满五年后申请参加考核。



(3)《暂行办法》实施后跟师学习满三年的,申请参加考核时,应当重新签订两年期的跟师学习合同并公证。《暂行办法》实施后继续跟师学习的,申请考核时应当提交继续跟师学习期间的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跟师月记等证明材料。



(4)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申请参加考核,《中医药法》实施前,已满五年者可按照本细则规定申请考核;未满五年者,继续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时应当在中医医师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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