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古代兵器之一,属于“短兵”。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剑,早期是匕首式短剑,剑和刀一类,区别只在于单刃和双刃。剑又称:“轻吕”、“径路”,“长铗”。春秋末年,开始流行长剑。质地精良的宝剑大多出自南方,主要是吴、越(闽越)、楚、巴蜀。长剑出,短剑也不废。
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
中国在商代开始有制剑的史料记载,一般呈柳叶或锐三角形,初为铜制。当时通常是作为长兵器之下的辅助武器,但在吴、越等河川较多的地区则因水战较多而是将剑作为主要武器,春秋时代的名剑也因此大多出于这些地区。
春秋战国时期,剑为步战主要兵器,并不断加长,如越王勾践剑全长就有 55.7厘米。到了东汉,剑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主要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而战场上短兵多用的是环首刀。汉代后铜剑渐被钢铁剑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 隋唐,佩剑盛行,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 后剑与道教结下不解之缘,成了道士们手中的法器之。
西方也一样,西方的长剑,亦是历经千年传承下来的,经历了无数战争的考验,而且不论大兵团作战还是步兵小规模战争,都有很好的作用。在罗马衰落后的维京入侵时期,长剑就开始大规模用于散兵作战和劫掠的争斗中,之后随着法兰克和神圣罗马的崛起以及英格兰苏格兰的对立,城堡之间的领主战争更造就和验证了长剑的优势,在随后的十字军时期,由于面对阿拉伯优异的冶炼工艺,欧洲剑经历了一次学习和完善的年中由于重装甲逐步出现才使长剑逐渐失去了实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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