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是我国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位于辽宁省中南部,辽河三角洲的中心地带,辽河入海口,东北邻鞍山市,东南隔大辽河与营口市相望,西北邻锦州市,南临渤海辽东湾,地理坐标位于北纬40°39′~41°27′,东经121°25′~122°31′之间。总面积4071平方千米,占辽宁省总面积的2.75%。
盘锦是辽宁省高速公路最密集、公路网密度最大的城市。市南部的盘锦港是东北和蒙东地区最近、最便捷的出海口。盘锦市是全国首批36个率先进入小康的城市之一,GDP常年位居辽宁省前列,人均GDP连续八年居辽宁省第一,也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
1970年7月15日,将盘锦垦区改为盘锦地区,辖盘山区和大洼区,直属辽宁省。
1975年11月,盘锦地区与营口市合并。原地区所辖盘山区、大洼区改为盘山县、大洼县,均属营口市辖。同时将台安县划归鞍山市。
1978年,将原营口市河北街从辽滨苇场划出,归营口市西市区管辖。
1984年6月5日,撤销盘山县,设立盘锦市(地级),直属辽宁省。
2017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29.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2106人,出生率9.322‰;死亡人口16603人,死亡率12.785‰;人口自然增长率-3.46‰。全市0-17岁人口18.4万人,占14.2%;18-34岁人口27.5万人,占21.2%;35-59岁人口56.4万人,占43.5%;60岁及以上人口27.3万人,占21.1%。
2017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15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8.5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531.9亿元,增长5.8%,第三产业增加值493.6亿元,增长7.0%。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1.1%、46.1%和42.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0335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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