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感情破裂的时候,双方会用离婚的方式来结束这段婚姻。但是,婚姻关系的结束,也代表着夫妻之间的财务关系的结束,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夫妻之间财产的分割问题。2017婚姻法最新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这四类财产不再纳入分割的范畴,那么,究竟是哪些财产不再分割呢?
第一类:夫妻结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在有些人的心中可能有这样的想法,夫妻结婚一定的时间后,夫妻的个人财产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根据最新婚姻法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不管你们结婚多少年,夫妻结婚前的个人财产不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意味着,不管你们在一起生活多少年,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都不能被分割,只能属于个人。
第二类:结婚前夫妻双方为结婚准备的各种财产。
现在很多情况下,结婚前女方都要求男方买车买房,女方呢也要置办嫁妆,那么,如果结婚后夫妻感情不和要离婚,这部分财产应该怎么处理?在婚姻法中,将这部分财产认定为夫妻的个人财产范畴,也就是,即使在你结婚的时候人家买了房买了车,这也是他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也是不会作为公共财产进行分割的。
第三类:结婚前或结婚后接受的赠予,并且赠予人声明赠与给夫妻一方的财产。
关于赠予问题,只要一方承诺将某些财产赠予一方,并且有相关的证据表明,像当时的签订的协议、录音材料等等,那么这部分财产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也是不会分割的。
第四类:彩礼。
说道彩礼,现在很多地方都兴起万紫千红这一说话,那么,如果结婚后要离婚,彩礼怎么处理呢?以是否结婚为分界线,结婚前原则上返还,结婚后原则上不返还。结婚后返还的特别规定是结婚后双方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里生活困难的标准是依靠个人财产或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才会考虑全额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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