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礼器碑是东汉时期撰写的一篇国家礼仪规范,下面是原文和译文。
原文:
太常史所撰。天子既生,加元服,更名,冠,有教。
天子既冕,制取太牢,祠山川社稷,举杖大集,论道,抚民,行乐,五日致告。
三公、九卿、中二千石、郎吏,皆户内廷史所载,除位除名举奏,皆当上书陈明。
公卿以下,严制州、郡、县、邑及盐铁所,民间所设,临时就请,必委一人辅事监守,才得入谒。
掌印奏事者,不得亲听其门前语,与之同席。
凡其所任,有贤不肖,以道而言,不从简易,毋以门闾及世室亲疏相惑。
山林、川泽;猎场、沙漠;田野、园囿,无不署置干事,依法少长,不失其序,尽其欲用而不穷其故。
如法冬夏服,如质厚薄制,无更奇侈:用汲黯之言,'伦列以行之而不怠’。
如此则民皆安,风俗昭明,坐上无朋,东踞王唐,西让周容,远舍旧疾,与时偕行。
舍此而为奇,致刑名于后世,上自卿大夫,下至百姓,拂乱万物而不可复治矣。
(注:汲黯,字子厚,是东汉时期的文学家和散文家。)
译文:
汉礼器碑是太常史所写的一篇规范国家礼仪的文献。
当天子出生后,要加上元服,改名,穿上冠帽,并接受教育。
当天子加冕后,要举行祭祀活动,祭祀山川社稷,举行大集会,进行演讲,安抚百姓,举行娱乐活动,并在五日内颁布政令。
三公、九卿、中二千石、郎吏等官员的职位晋升或降低,以及除名等任务,都需要上书直接向皇帝汇报。
公卿以下的官员,必须要严格遵守州、郡、县、邑以及盐铁所等机构的规定,被民间机构邀请时,务必要指派一名辅助官员尽责保障,才能进入皇宫面见天子。
掌印奏事者不得亲自听取官员对门前议论的言论,也不得与其并肩而坐。
官员们任职期间,无论是贤臣还是不称职的官员,必须要讲究道德,不得只考虑门户和亲疏关系。
在山林、川泽、猎场、沙漠、田野、园囿等处,都需要找合适的人来管理,依据规法,遵循年长者管理年轻者,不失其分工顺序,实现完美的利用管理。
必须要依据季节来穿着服饰,材质要根据厚度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规定,不得刻意追求奢华。如汲黯所言:'按照规则行事,不可怠慢'。
如果以上各项规定做得足够规范,则百姓都能感到安心,风俗也能明朗化。官员们进入北门大成殿,无须挤占彼此的席位,顺序表明东汉百官居中,而西方则表现周朝故事。所有人都舍弃过去的分歧,与时俱进地前行。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定,可能会引起种种刑事名誉问题,并在后世带来无法弥补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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