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无极县××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做为××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年结算。每年初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因乙方租赁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租赁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违法经营及犯罪行为。
六、租赁期间,因拆迁或者规划变更等第三方原因需对租赁房屋进行拆除等,双方租赁关系解除,乙方按照实际租赁时间支付租赁费用,双方不向对方主张赔偿,乙方应配合及时腾清房屋。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用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能主张任何权利。
七、租赁结束,乙方不得进行任何破坏性和降低房屋价值的行为,属于乙方的可以移动的动产,乙方限期七日内搬走,其他任何设施,乙方不得损坏,否则承担违约金3万元。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