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寻找法院题材影视创作的突破口
寻找法院题材影视创作的突破口
□ 田水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电影《法官妈妈》剧照。(资料图片)

  

  法院和法官,案件和审判,对于老百姓而言,充满着神秘和好奇。因而在影视工作者眼中,司法领域是一个物产丰美的富矿,有着取之不竭的影视创作资源。近年来,影视界许多有识之士将创作触角伸向了这里,先后创作出了一批颇具影响力的法院题材影视作品,如电影《法官妈妈》、《真水无香》、《马背上的法庭》、《法官老张轶事》,电视剧《大法官》、《苍天》、《防线》等。这些影视作品,艺术地展现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和法官生活,在观众中产生了一定影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法院题材影视剧创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相对于影视工作者和广大观众的心理期待而言,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从某种程度上说,司法领域这座影视的富矿,尚待进一步开垦和挖掘。她所谓的富饶,她所谓的宝藏,还仅仅停留在理论的层面。无论是电视荧屏还是大银幕,都还没有给观众留下印象特别深刻的作品;在多姿多彩的影视人物画廊里,还没有一个叫得响的法官形象;那些为法院题材影视创作付出了极大辛劳的有识之士,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似乎,法院题材影视创作正面临着一个瓶颈。今后在创作中应该注意些什么?如何寻找创作的突破口?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思考、探索和努力。

  近年来,笔者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一直对法院题材影视剧情有独钟。既是忠实的观众,又是部分影视作品的参与者和组织者。因此,抱着抛砖引玉的目的,对法院题材影视创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参考、评议。

  把握职业特点,力求在塑造法官形象上有所突破

  “文学即人学。”这一文学经典性定义早已为世人所公认。不管文学的表现形式如何,其中心都是围绕一个“人”字。影视艺术是文学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其本质与文学是一样的,归根结底都是在讲述和探索人的本质、本性和本能。从这个原点出发,就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塑造典型人物是影视创作的核心,能否成功塑造出典型的人物形象,是评价一部影视作品成败优劣的重要标准。

  许多脱胎于优秀文学作品的影视剧,因为人物形象的完美塑造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从而奠定了在影视艺术百花园中的重要地位。远的不说,就说最近几年,改编自优秀小说作品的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亮剑》、《历史的天空》、《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士兵突击》等等,成功塑造了石光荣、李云龙、姜大牙、张大民、许三多等一系列独特的人物形象,引起了亿万观众的关注和共鸣。每当人们谈起这些影视作品,那一个个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立刻跳跃在眼前。正如毛阿敏在电视剧《三国演义》片尾曲中唱的那样:眼前飞扬着一个个,鲜活的面容……

  毋庸讳言,目前法院题材的影视作品,仅就塑造人物方面做得还比较欠缺,还没有塑造出一个让广大观众难以忘怀的法官形象。所以,努力塑造出一个真实、生动、性格鲜明的法官形象或者法官群象,应该成为今后法院题材影视创作的一个着力点和突破口。那么,具体来讲,在影视剧创作中应该怎样塑造法官形象呢?

  首先,应当真实可信。从以前的法院题材影视作品中可以看出,编剧在塑造法官形象的时候,容易走进一个误区,总想把法官塑造得形象高大、模样周正、道德完美:要么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么一脸严肃铁面无私,要么张口闭口全是法言法语,让人看了虽说不出哪里不对,但总感觉有些不真实、不可信、不喜欢。为什么?因为我们身边的法官,并不是电视剧中表现的那样!生活中的法官是有血有肉的,他们不是苦行僧,也不是道德模范,并没有“高大全”式的完美形象。法官也是人,除了一些职业特点之外,也应具有人的一切属性,他们不可能完美无瑕,更不可能不食人间烟火。他们可以有其他人身上所具有的一些缺点或毛病,可能小心眼,可能爱吹牛;他们也可以有自己的小癖好,可能爱抽烟喝酒,可能爱钓鱼爬山,等等。因此,在塑造法官形象时,一定要把握住这个最起码的原则:真实、可信。唯有真实,才有生命力,唯有可信,才能为观众所接受。

  其次,应当性格鲜明。影视人物仅有真实可信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应该具备典型化的性格特征。个性是艺术的生命,也是人物的灵魂。真实可信是对影视人物最起码的要求,而一个人物要想立起来,则必须有鲜明、丰满而独特的人物性格,切忌概念化、平面化和抽象化。所以,挖掘出一个人物的特殊性,是成功塑造人物的关键。那么,在芸芸众生中,如何才能塑造出有特点、有个性的法官形象呢?这就要求创作者必须按照“文艺创作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原则,注意深入生活、提炼生活,善于发现法官这个职业群体的特殊性,按照鲁迅先生说的,可以把生活中多个人的特点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塑造出典型的、丰满的、生动的人物形象。在具体创作中,要注重从肖像、语言、动作、心理、细节等方面入手刻画人物,找准一个人物基本的突出的性格特征。抓住了这个人物有别于他人的特殊个性,这个人物就活了;人物形象立住了,影视剧也就成功了大半。

  深挖资源优势,力求在讲述司法故事上有所突破

  在影视创作中,故事既是形式,也是内容。故事对影视创作来说,意义非同小可。观众观看一部影视剧,首先要看的就是故事。没有一个好的故事,就无法吸引观众继续看下去。一部让观众没有兴趣观看的影视作品,其主题的开掘、人物的塑造、价值观的传递等等,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根本无从谈起。

  因为种种原因,当前影视市场充斥了太多只讲道理不讲故事的作品。创作者一上来就被预先确立的主题所禁锢,失去了讲故事的能力。但是也有一些善于讲故事的作品,靠观众的口口相传迅速掀起观看热潮,成为收视热门或票房黑马,如电影《将爱情进行到底》、《失恋33天》、《疯狂的石头》,电视剧《潜伏》、《铁梨花》、《步步惊心》、《北京爱情故事》等等,它们的成功可能有这样那样的诸多因素,但毫无例外地拥有着一个共同的品质:都在娓娓动听地讲述着好看、感人、能够激起观众情感共鸣的故事。至于那些风靡全球的好莱坞大片,更是无不拥有着精心打造的故事架构、高度凝练的情节铺展、复杂婉转的矛盾冲突和贯穿始终的悬念设置。可以说,创作一部影视作品,不管想要表现一个什么主题,也不管想要塑造一个什么人物,讲好故事,应是创作者首先要考虑的第一要素。

  法院题材影视创作因有行业的局限,并不奢求能像影视市场上的成功作品那样拥有震撼人心的宏大叙事。但是,作为影视作品,无论什么题材什么主题,都必须有一个好的故事外壳,可以不宏大,可以不热门,但必须有一个情节完整、内容生动的故事,否则便不能成为一部影视作品。何况,在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中,有着其他题材所无法比拟的故事资源,有许多案件及其审判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悬念、跌宕起伏的故事,创作者应该利用好这个有利条件,深挖资源优势,创新叙事技法,讲好司法故事。在这方面,近年法院题材影视作品也不乏成功例子,如《法官老张轶事之审牛记》,非常朴素地讲述了一位乡村法官为判定一头牛的所有权归属而费尽心机的司法故事,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而达到了通过电影故事展示人民法官善于化解矛盾、公正司法为民的创作主题,应该值得法院题材影视创作者们认真研究、好好借鉴。

  在影视剧创作中,应该怎样讲好司法故事呢?

  首先,故事结构要科学合理。一部影视作品必须有一个好的故事,而这个故事又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结构。所谓结构科学、合理,就是要求这个结构适宜情节推进、矛盾发展和人物关系设置。在观看影视作品时,我们经常会评论,某某剧节奏拖沓,看了几集还没有看出所以然;某某剧虎头蛇尾,前面交代了太多头绪而后面却不了了之……,说的就是影视剧的故事结构出了问题。其实,无论讲述什么故事,结构不外乎“开端—发展—高潮—结局”这一模式,但其中每一部分如何分配?起承转合如何掌控?叙事节奏如何把握等等,需要创作者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摸索。总之,好的结构能用最短的时间调动起观众的强烈兴趣,进而将观众带进到剧情之中,让观众一直跟着故事走,跟着剧中人物的情感脉络走。

  其次,故事情节要紧扣主题。故事的发展需要靠情节来推动,而情节犹如大树上的繁枝茂叶,一个故事不可能把所有的枝叶都摘下来展示,摘哪一枝,留哪一片,需要在创作过程中根据剧情作出取舍。情节取舍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所有的情节必须为故事服务、为剧情发展和主题思想服务。而要完成好这个服务工作,则要求在情节选取上尽最大可能做到真实、生动、贴切、感人。法院题材影视剧,最应当展现的是法官怎么样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司法判案,这是这个题材存在的价值和优势所在,所有故事情节都应当紧紧围绕这个主题服务。遗憾的是,在一些法院题材影视剧中,经常可以看到讲述法官家庭如何贫穷、法官工作如何繁忙、如何带病坚持工作等等的情节,虽然创作者在这些情节上极尽渲染,但仍然难以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更谈不上引起观众情感共鸣了。原因在哪里?原因就在这些情节与主题相脱节,不能很好地为主题服务。试想,在社会生活之中,比法官贫穷的群体、比法官繁忙的职业、比法官病重的患者多了,在剧中设置一些法官家庭经济困难、繁忙无暇顾家、带病坚守岗位的情节,也许够真实,也许够生动,但是不贴切,所以并不感人,对全剧主题的挖掘更是益处不大。这一点尤为需要引起创作者的反思。

  张扬精神气质,力求在增强艺术感染力上有所突破

  影视创作是以艺术、审美的方式展现时代生活、反映历史进程、描绘社会变迁,它不是科教片,也不是新闻纪录片,而是艺术作品。所以,着力提高作品的艺术性,给作品注入特有的精神内涵,尽最大可能增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应当成为影视创作者永恒的追求。

  影视作品的艺术性,其实就是作品所散发出来的特殊气质。一个人,有了自己特有的气质,就会拥有强大的气场和傲人的风骨。影视作品也是如此,没有内涵和品质的作品,难免流于浅薄和平庸,只有具备了独立的思想价值和精神追求,才能散发出艺术的质感和美感。《亮剑》所展示出的“两军相逢、敢于亮剑”的大无畏精神,《士兵突击》所展示出的“不抛弃、不放弃”的执著向上的坚定信念,《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所展示出的“苦而不悲、乐观豁达”的人生态度,无不使这些作品充满了所特有的精神气质,从而散发出了迷人的艺术光芒。

  不可否认,当前的法院题材影视创作中,在追求作品的艺术性上做得还有欠缺,还没有展示出法院题材影视作品所应有的精神气质。那么,如何张扬人民法院和法官的核心价值?达到提高作品艺术性、增强作品艺术魅力和艺术感染力的目的?对于法院题材影视创作者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又十分迫切的课题。

  首先,必须突出法院特色。任何艺术作品,都有自己生活的土壤和角色定位。“只有民族的,才是国际的。”对于行业题材也是如此,只有充分展示行业所独有的特色,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出作品的精神气质和艺术魅力。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和法官生活,是影视创作的源头活水和丰厚宝藏,创作者必须毫不动摇地立足法院,立足法官,把反映司法工作和法官生活作为创作核心,深入开掘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不同于其他行业、其他人群的特殊性,将法院和法官的职业特点、思想气质和价值追求倾注于作品之中,弘扬和传播人民法官的理想信念和价值情操,给作品注入特有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品格。唯有如此,法院题材影视作品的艺术价值和艺术魅力才能得到彰显。

  其次,必须插上想象的翅膀。艺术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但不是机械的复写和拷贝,创作者必须插上想象的翅膀,对现实生活作出丰富而浪漫的艺术想象。“没有想象,便没有艺术。”想象力是体现创作者精神深度、思维广度和艺术品位的核心素养,缺乏想象力的艺术创作是不可能有永恒的艺术生命力和感染力的。当前,法院题材影视创作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太过拘泥于法院工作和法官生活的描摹和记录,而缺少文艺作品应有的大胆合理而又丰富瑰丽的艺术想象。法院题材影视创作需要立足法院现实、法官生活,但同样需要创作者本着“大事不虚,小事不拘”的原则,依靠想象力的发挥和延展,在构思创意和表现手法上大胆探索,对现实的司法活动和法官生活进行艺术加工和创造,从而使影视作品既保持了生活的鲜活而又不拘泥于生活,从生活的真实达到艺术的真实,创作出既具有法院现实特色、又富有美好想象的影视艺术作品。

  影视创作是一项复杂而艰苦的创造性劳动。尤其是法院题材影视创作,一没有专业创作队伍,二没有专项资金保障,能够取得目前的成绩,已是难能可贵。以上笔者的几点浅见,实属吐槽挑刺,不一定正确,只求作一枚问路的石子,能够在影视创作的大海里激起一点点的涟漪,引起越来越多的业界专家、法院领导和广大法官对法院题材影视创作的研究和关注,唤起更多有识之士投身于法院题材影视创作,为人民法院影视文化的繁荣发展出力献策。如此,我们期待的法院题材影视创作的春天,一定会很快来到!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深扎创作才能发掘现实之本
李少红为她等十年,严歌苓的作品为什么如此“长寿”?丨立场
青少年题材影视剧成长的烦恼
别让配角沦为“工具人”
“编剧帮”问创作者:“非典”之后无力作,“新冠”之后呢?(2150期)
【鹰眼头条】30余位编剧2月拉片小结(二)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