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本案中,因为借款人已经去世,直接直起诉他明显是没有适格的被告,只能起诉他的遗产继承人,或者起诉遗产管理人,这才具有可操作性。而对方却越过了遗产的实际管理人与继承人对你进行起诉,那么你有权利主张对方先去起诉原借款人及其义务承担人。
这种情况下的案件,即使你被起诉了也不用承担责任,只要在借条上的记载信息足以说明这是一般责任的保证,那么基本上就可以先行就债务人的遗产进行清偿,然后根据清偿比例来决定你是否还需要额外承担保证责任。在民间借贷中,如果保证人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那就说明保证人需要在债务届满后就同时与债务人承担同样的还款责任,只要债务人未履行还款的义务,那么你就必须要承担还款责任。
而在司法实践中,许多人并不知道一般责任对自己的最大保护,往往未仔细之下就在保证人位置签字,并没有特别说明需要对方不能还款时,自己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许多情况下基本都是连带责任保证,所以需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连带的,是全部的责任,而且自己还有可能最先被提起起诉,因为债权人可以选择一起诉你们,或者只单独起诉借款人或者保证人中的一人。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其实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只能自己先行承担责任后再向借款人的继承人主张追偿的权利。
具体来看,本案中借款人是出车祸死亡,而在交通事故中往往有第三方需要担责任,所以其继承人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并不能用来作为遗产,来清偿其生前所负的债务。
为什么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来合法继承呢?因为死亡赔偿金通常是对死者亲属的赔偿,是弥补其失去亲人所造成的损失和身心痛苦,而且这部分钱有可能要用来抚养死者的老人和小孩,这些人往往是没有生活能力的,如果将死亡赔偿金简单的认为是遗产,那么必然会引起更大的麻烦和社会秩序混乱,不利于真正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你只能和其继承人协商,尽量争取他们愿意用赔偿金来偿还债务,这样对你才是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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