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储物空间,是大家买车时会考量的重要因素之一,除非你追求的是跑车那种速度与激情,否则日常用车谁不想拥有一个大大的后备箱呢,毕竟......
不料,听闻有几位“幸福”的车主
最近却被交警蜀黍抓住,罚了200元!
案例一
当事人:两厢车车主小陈
被罚时在干嘛:在车子的后备厢放了两箱水果,在路边摆卖
案例二
当事人:越野车车主罗某
被罚时在干嘛:车子的后备厢装满了水果,在路边叫卖
接到处罚后,车主们都不服了:
汽车的后备箱空间那么大,本来就是用来放东西的,如果不让放东西那要放什么呢?车是我的,水果是我的,停在这又不是违章路段,为什么要罚款?
交警说:没罚错,交规中就是这么规定的!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
这些被罚的车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在摆卖
他们都以为处罚的点在于车里装的东西,其实不然
大家先别急着喷,他们的行为被定性为“客货混装”,而他们的车是载客车,所以这样的情况是不允许的,就像货车不能随便载客一样,客车也是不能拉货的,所以这位车主才会被罚款200元。这些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都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其实法律作此规定也是有原因的。我们开的汽车都有其规定的用途和载重要求,如果不按规定超载、装大件货物或者装危险货物,轻则影响驾驶员观察后方视线,重则有可能造成车辆结构变形,影响行车安全。
在很多“客货混装”被查的车里,可不仅仅是放些水果、食物这么简单......有的车载着的是:
危险物品:烟花!
(6月29日,于河北井陉县被查)
客货混装:超载!
(9月4日,于山西怀仁被查)
哪怕只是柔软的衣物
要是发生撞击,(车)变形了
人出不来,后头的货物往前拥
是不是等于二次伤害?
一个不慎,结果可能大家都不想看到
虽然法律不允许私家车“客货混装”,但大家也不用因噎废食,杯弓蛇影。只要按规定要求正常使用后备箱,一般也不会被交警处罚的啦。
关于后备箱的使用问题,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