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消防与救生,应急设备的相关规定
消防与救生,应急设备的相关规定
序号
名   称
要      求
6
机器处所消防设备
01消防总管与机舱消防管在机舱以外的地方应设置隔离阀,能有效地与机舱隔离
02  机器处所局部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钢瓶、管路、阀件保持完好,标识清楚,有永久性操作说明
03 2002年7月1日以后建造的入级船舶应设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或等效局部灭火系统
03.1机舱局部水基灭火系统装置良好及管系喷头有明显标志
03.2水基灭火系统设备应附有定期测试的操作程序
04机舱的固定灭火管路的出口处无遮挡, 标志清晰
05高倍泡沫施放时最高位的空气泄放口上应有 明显标志和操作说明
06按规范设置移动灭火器材系统,标志清晰,保养良好
06.1 锅炉处所:
06.1.1 每一锅炉舱内或锅炉舱入口处应至少设有一套手提式泡沫枪(20L二桶一枪,连同接头附件)
06.1.2每一锅炉舱内设135升泡沫灭火器一具
06.1.3炉门附近设0.1M3沙箱一只并配有合适的铲子.或1具认可型灭火器替代
06.2 A类机器处所:
06.2.1应至少设有一套手提式泡沫枪(20L二桶一  枪,连同接头附件)
06.2.2应设有容量至少45升泡沫灭火器,其数目足以保证能射到燃油、滑油压力系统及其失火危险的任何部位,
06.2.3足够数量手提式灭火器(水平距离)不大于10M设1具,且总数至少不少于二具
序号
名   称
要      求
6.1
救生消防设备登记检查养护记录
01 救生、消防设备应按船公司SMS文件登记并定期检查养护,正确记录在《救生消防设备登记检查养护记录簿》上
02 船舶应按交通部规定建立'防火档案'
6.2
救生艇/救助艇标识和艇体
01艇两侧应标明船名、船籍港、尺度及乘员定额、艇号
02识别救生艇所从属船舶和救生艇号码的标志应能从上空看清(封闭艇)
03在有利于探测的位置应张贴逆向反光材料
04艇内部应标出每个座位、艇底塞、脱钩拉杆的位置
05艇体
05.1水密良好,无明显变形
05.2舭部扶正把手、扶正索连结、舵系统(遥控、手动)、螺旋浆、油箱及油量情况良好
05.3 吊艇装置无过度锈蚀,吊艇钩活络
05.4 艇内不应积水(特别注意艏艉处)
06排水泵及滑撬正常
07艇机/冷却水箱/机座正常
6.3
救生艇/筏施放装置和照明
01救生艇及降落操纵器附近应张贴操作程序和标志,并能在应急照明情况下清晰可见
02救生艇能正常降落、脱钩
03救生艇筏的降落设备应在不超过5年的间隔期限内进行彻底的检查,绞车制动器应在不超过5年间隔期限内动力试验
04降落所用的吊艇索的两端应相互调头,间隔不超过30个月,由于吊艇索变质而有必要时,或在不超过5年的间隔期中,应予换新,取其较早者
05艇架、吊艇滑车、导轮及底座无变形和锈蚀
06救生艇手动起艇时起艇机的电动装置应脱开
07除自由降落救生艇时,入级船每艘救生艇应装有1个能从艇内操作的艏缆脱开装置
08救生艇筏的集合与登乘地点、降落设备处及准备降落水域应有应急电源照明系统,提供足够照明
6.4
救生艇属具
救生艇属具应按规则要求配齐并保持有效,应注意:
01除带钩艇篙不应固定外,其它属具都应妥善存放、绑扎、固定
02全封闭艇每个座位处应设有1根安全带
03艇用搜索灯、烟火信号正常。食品、淡水等数量应符合救生艇定员的要求
04二根艏缆及至少二根救生索长度应符合要求
05登乘软梯长度适宜,保养良好,边绳应无接头,入级船还应设有扶手,
06有自水中登艇的短梯或适宜设施
07防荡索的连接和快速释放布置正确可用
序号
名   称
要      求
6.5
救生筏
01首缆系统应在船舶与救生筏之间起连接作用,这种连接应确保气胀式救生筏在充气时不至被下沉中的船舶拖沉没
02静水压力释放器(船艏可免配释放器)应保证在水深不超过4米时自动脱开救生筏
03救生筏应配备施放说明和有效证书,并配有IMO标志
04筏架装置要方便救生筏投放
05从船艏最前端或船艉最末端至最近的救生艇筏存放地点之间的水平距离超过100m货船,还应配备1只救生筏(入级船)
6.6
救生圈
01应标出:船名、船籍港
02每舷至少1只救生圈配有可浮救生索,直径不 小于8mm,长度为存放处至轻载水线的2倍 或30米,取大者
03船艉附近配有1只救生圈
04救生圈总数的一半应配备自亮灯.其中,存放在驾驶台两侧的2只救生圈还应配自亮灯和自发烟雾信号,能从驾驶台迅速抛投,带灯救生圈不应配救生绳
05救生圈应配数量:货船(非客船)
船长<>m 8只
100m船长<>只
150m船长<>m12只
船长>200m14只
客船: 60m船长<120m>只
120m船长<>m 18只
180m船长<>m 24只
6.7
救生衣/救生服
01救生衣应按每人一件配备,有细索系牢的哨笛,有救生衣灯(非入级除外),标出船籍港、船名
02驾驶台、机舱控制室等值班场所应配备值班人员的救生衣
03对设置很远的救生艇、筏地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救生衣
04在救生衣放置处附近应张贴救生衣穿着示意图和IMO标志
05入级船的每艘救生艇应配备至少3件保温救生服、未配救生服的人员应每人配备1件保温用具(开敞艇)
06救助艇艇员每人应配备1件救生服(入级船)
6.8
遇险信号
应配备至少12支降落伞火箭信号,并保持在有效期内
6.9
抛绳设备
应配备1具(不少于4个抛绳体,4根抛射绳)有效抛绳设备,如果是手枪发射的火箭,或火箭与抛射绳组成整体的组件,应装在防水的外壳内
6.10
救生通讯/报警设备
船舶除双向VHF、SART、应急示位标正常外,还应保持通用应急报警系统正常(含公共广播系统)
序号
名   称
要      求
6.11
救生设备的检查要求
01船舶应备有救生设备的维修保养须知,每种设备保养内容应包括::
01.1检查时所用的检查清单
01.2维护保养与修理须知
01.3定期维护保养计划
01.4润滑点示意图,并注明建议用的润滑剂
01.5可替换部件一览表
01.6备件来源一览表
01.7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簿
02每周应对救生艇、筏、降落设备进行外观检查
03艇机应每周进行一次正、倒车运转试验,时间不少于3分钟
04每周试验一次通用应急报警系统
05每月检查救生设备及其属具,确保完整无缺并处于良好状态
06每艘救生艇应每3个月至少1次降落下水,并在水面操纵(短程国际航行船舶和沿海航行船舶由于泊位安排等特殊原因,所有救生艇应每3个月至少降落1次,每年至少下水1次)
抛投式救生艇每半年至少1次降落下水,
救助艇每3个月入水1次
07检查和演习应记录在《航海日志》或以主管机关认可的其它格式记录
6.12
失火报警、自动探火系统
01应按公司SMS文件定期试验失火报警系统并记录
02报警系统主电源及应急电源正常,声光显示功能正常
03安装在生活区、客区(服务处所)、机舱、烟火探测报警系统应保持探头、按钮完整有效,防火门联动关闭装置正常
04货仓抽烟式报警系统正常,应定期试验,并记录
05探火报警系统各装置不得无故关闭或拆除
06船上应有备用探头
6.13
水灭火系统
01消防泵
01.1机舱值班人员应在三分钟内将消防泵启动
01.2应能保持足够的排出压力,压力表正常,阀件活络.
01.3泵及启动箱有标识
02应急消防泵
02.1应急消防泵处应有应急消防泵操作程序(与设备实际相符),每位驾驶员、轮机员都能熟练操作,在5分钟内有效出水(二股水柱,射程12米)
02.2泵体无过度锈蚀,压力表正常,阀件活络,泵、启动箱及进、出口阀有标识
02.3原动机处于良好状态,电动应急消防泵遥控起动装置正常
序号
名   称
要      求
6.13
水灭火系统
02.4应急消防泵处所应符合结构防火要求,如应急消防泵处所与机舱直接相通,应设有一道气锁通道(该通道的二个门均为自闭门)或远控水密门
02.5柴油机日用燃油柜所盛装的燃油,应能使该泵在全负荷下运行至少3h,另在机舱外储存足够燃料供泵再运行15h.
02.6泵间照明良好(含应急照明),不应有积水(有污水高位报警的设备应保持良好),有正常的工作条件
03消防总管
03.1消防总管无泄漏、无过度锈蚀,特别注意污泥易积聚处,易锈蚀地方的管子情况
03.2消防总管上的截止阀正常有效并有标志
03.3消防总管放残水拷克有效
03.4液货船应在艉楼前端有保护的位置和在油舱甲板上相隔不大于40米的消防总管设置隔 离阀.(1984.9.1以后船)
03.5油船甲板泡沫输出管应与消防水管分开,在出泡沫液同时能从消防总管上输出2支12M水柱
03.610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至少能从内部位置的任何消火栓上立即获得一股有效的水柱,并保证由自动起动所需消防泵持续出水(1986.7.1以后船)
04消火栓、消防皮龙、水枪
04.1消火栓(漆红色)阀门活络,手轮转动自如,接口完好,周围没有任何障碍物品
04.2皮龙箱完好无损,无过度锈蚀,配妥扳手,并按规定编号
04.3消防水带完好无破损,盘放正确,水枪、水带 放置在一起,接口牢固,密封圈完好.所有水 枪为带关闭装置的水柱/水雾两用型(84.9.1前的干货船甲板除外)
04.4货船每30米船长至少一根,全船至少配备5根水带,水带产品须经船检认可
04.5客轮每一消火栓处应配备消防水带、水枪,客舱消防水带应一直保持与消火栓相连接
04.6各消防水带接头与各水枪应能完全互换使用,否则船上每一消火栓应备有1根消防水
带和1支水枪
05喷淋系统
05.1喷淋系统的操作须知应永久性张贴,相关人 员操作熟练
05.2管系无锈蚀或渗漏,喷嘴完好
序号
名   称
要      求
6.13
水灭火系统
05.3给水泵包括因系统压力下降时自动启动的操作正常,声光报警有效
05.4各喷淋站的截止阀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05.5排水系统畅通
05.6船上应备有喷头以便破损后及时更换
06国际通岸接头
06.1国际通岸接头及附件(螺栓、螺母、密封床垫)齐全.能正确使用
06.2国际通岸接头与船上消火栓接口一致
06.3按防火控制图标注的位置存放
6.14
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
01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说明、施放量及示意图(与设备实际相符)应永久性张贴在各控制站,输送灭火剂的管子上应清楚地标明这些管子通往的处所,相关人员操作熟练,熟知遥控操作、现场操作以及释放、泄放装置、瓶头阀等性能原理
02气体钢瓶的安装正常,外部无过度锈蚀,瓶头阀释放装置安装正确,备手动开启的手柄
03灭火剂应至少每2年称重(含启动瓶).管路应至少每2年吹通一次并将证书保存在船上
04管路完好,无过度锈蚀,控制阀活络
05气体释放时的声光报警必须按期试验并记录,保持正常,风、油切断联动装置正常(如有)
06控制站符合结构防火要求,室温(0o--45oc),不堆什物,通讯、通风设备、照明(含应急照明)及备用钥匙完好
6.15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01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操作说明(含示意图并与设备实际相符)应永久性张贴在各控制站. 相关人员操作熟练,熟知系统各部件的功能试验
02泡沫液的配备与设备需要一致. 泡沫液储存柜,储存舱室符合要求
03泡沫液有效证明应保存在船上
04操纵阀、泡沫比例混合器、空气泡沫发生器、管路及泡沫泵等标志清晰,设备完好,泡沫炮转动灵活,隔离阀活络
05泡沫喷射口应有明显标志
6.16
手提式灭火器(泡沫,CO2,干粉)手提式泡沫枪,推车式灭火器
01存放位置、数量、型号应按规范配置与防火控制图所标示的相符,手提式灭火器应有编号
02灭火器及灭火器的药剂至少三个月检查一次并挂牌.保持随时可用状态,有年度检验报告或验船师签署,配备的CO2、干粉灭火器至少5KG,泡沫灭火器至少9L,并有主管机关认可。
03机舱人员、驾驶员都应会使用机仓大型推车式灭火器,该灭火器要保持能自由拖动,附近整洁无杂物,胶管无老化状态
04使用过的灭火器应立即补充
序号
名   称
要      求
6.17
手提式灭火器备用灭火剂
01能够在船上进行再充装的灭火器,其备用灭火剂的数量应按前10个灭火器的100%和剩下其它灭火器的50%进行配备.备用灭火剂的总数不必超过60份.船上应备有充装说明
02对于不能在船上进行充装的灭火器,应额外配备上述所确定的相同灭火剂量、型式、能力和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以代替备用灭火剂。
6.18
消防员装备
01船上应配备至少两套符合要求的消防员装备并分开存放.存放场所有应急照明,有IMO标志,与防火控制图标注的位置一致
02防护服,消防靴,绝缘手套,硬头盔,安全带,安全灯,耐火救生绳,手斧,状况良好
03空气呼吸器面罩,连接管,背架处于良好状况,低压报警正常,钢瓶储气量不低于1200L,每套空气呼吸器备有200%可互换备用空气瓶(有充灌气瓶设备除外)。
04耐火救生绳应有足够长度并带有弹簧保险搭扣
05全体船员应熟悉消防员装备的使用方法
6.19
紧急逃生呼吸装置'EEBD'
01按规范要求配置和存放,有EEBD标志
02用于培训的EEBD应清楚地标出
03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定期检查
6.20
防火门,防火风闸,天窗,机舱烟囱
01防火门应符合结构防火的要求,自闭式防火门禁止使用门背钩,遥控释放关闭的防火门释放关闭功能完好
02防火风闸关闭装置(包括自动)工作状况良好,有IMO标志,开、关标志清晰
03机舱天窗完好符合防火要求,开启、关闭(含外部操作)正常
04机舱烟囱要符合防火要求,烟囱开口关闭装置应保持功能良好,并能从外部关闭
6.21
防火控制图
01防火控制图标示应与船舶实际配备一致
02船舶应有固定展示的防火控制图,该图需经船级社审核认可.图纸完整、清晰
03防火控制图及操纵说明应按规定永久性地置于甲板室外面有醒目标示的风雨密筒内,以有助岸上消防员
6.22
明火作业
01船舶在港内明火作业,必须得到主管机关批准
02航行中明火作业,应按船公司SMS文件规定执行,填写热工作业记录簿(表)并得到船长书面同意
03进行明火作业,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书上岗
04明火作业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清理作业现场,指派看火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序号
名   称
要      求
6.23
应急发电机
01应急发电机室应张贴与实际设备相符的操作规程,每位轮机员都能熟练操作
02应急发电机启动(手动、自动)、停止、合闸供电应正常.自动启动的发电机应在45秒内起动供电,相应设备必须处于随时可启动供电的技术状态。
03启动电瓶或其它启动能源都能满足至少连续三次起动的要求,设有第二能源应满足30分钟内连续起动3次的要求(人工起动经证明有效除外)
04油柜的油量应符合要求
05应急发电机室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清洁无杂物存放
6.24
其它应急电源
01应急电源为蓄电池组时,其电压降、供电时间以及与应急配电板自动连接等均应符合要求
02电瓶间应有效通风,设防爆灯,门、箱、柜的外面应有'禁止烟火'的标志,必要的防护用品齐全,配有灭火器材
6.25
应急速闭装置
01应急风、油切断及机舱油柜速闭装置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其操作处有明显标志
02上述设备应按规定维修保养、试验情况应予记录
6.26
破损控制图
客船、1992.2.1以后建造的干货船,在驾驶室内应有固定显示的或随时可用的破损控制图,还应给高级船员提供关于浸水影响资料的小册子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三副业务知识
三副业务大全
船舶安全检查重要项目
【船舶PSC检查常见缺陷】
船舶救生与消防-姜俊杰
船舶设备之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六)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