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协议书
甲方:。。。货运部
乙方:(另附清单)
乙方自有货车一部,自愿挂靠甲方从事营运,(车型、车号、核定吨位另附清单),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自乙方挂靠甲方即日起,其车辆所有权和经营权属乙方,乙方自主经营,自担风险。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挂靠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货损货差和被盗等赔偿,均完全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二、乙方挂靠甲方经营,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车辆规定,自觉地接受甲方管理。
三、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车辆保险,其交强险、第三者商业险、驾乘人员险和必要的货险等险种,必须按时参保,不能脱保,并且第三者商业险不能低于50万元。不能按时参保者,甲方有权暂扣车辆和有关证件。
四、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乙方车辆不再经营、转卖或处理车辆时必须办理正式的报废或者过户手续,如果车辆转卖后不过户。买车方自愿继续在甲方名下经营,须重新签定车辆挂靠协议。
五、本协议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止。协议到期后,若车主仍然自愿挂靠经营,此协议则延续有效,直至过户走或报废为止。
六、甲、乙双方自签定本协议即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自觉遵守,如有一方违反,则要负法律责任。
甲方: 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2018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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