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会消耗尽感情
今天听到一个很有意思的说法,是关于借款不还,而且是那种向亲朋好友借钱,还赖着不还。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
这种说法是,找亲朋好友借钱,而不是向银行借钱的人,实质上已经做足了一锤子买卖的准备。因为拖欠银行钱,后果极为严重,而且是确定的,得还,还得按时还,不还就得买房买车;而欠亲朋好友的钱,迂回的空间很大,如果不考虑到感情因素的话,不还钱的成本其实会很低。
这种说法似乎有一定道理。
举一个我自己代理过的案件:
债务人因欠款过多而无法偿还,房屋被拍卖、强制执行,债权人不仅有小额贷款公司,还有一些亲朋好友。
情理之中,又或者预料之外:
从案件开庭审理一直到最后执行,债务人始终在纠缠于几位亲朋好友,从赌咒发愿,到威胁咒骂。俨然一副,我欠你钱怎么了?不还你又怎么了?不还你钱你就能拍卖我房子呀?自始至终是这幅嘴脸。
而面对小额贷款公司时,却没有一句怨言。
这就是世间事奇妙的地方。也是人性可怕之处。
所以,这个时代,借钱是要慎重的。因为借钱的人要是有偿还能力,他会有很多途径借到钱,非要从你手中借钱,或许只是想占你利息上的便宜;从别的地方借不到钱,才来找亲朋好友借钱的人,大概率又是短时间内没有偿还能力的。
对此,我们得心里有数。
于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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