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晋斋是米芾得王羲之《王略帖》、谢安《八月五日帖》和王献之 《十二月帖》墨迹后自题的斋名。
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米芾守无为,将所得三十二种晋人墨迹上石,当时人称为《宝晋斋帖》。
后来遭受兵火,石刻残损。无为后葛祐之又根据米芾的拓本重刻,并与米刻残石同置一处。南宋咸淳四年(公元1268年),曹之格任无为通判,又重新摹刻,并增入家藏的晋人法帖和米芾帖多种,题名为《宝晋斋法帖》。
曹氏刻的《宝晋斋法帖》共十卷。第一至第五卷除谢安《八月五日帖》、王献之 《十二月帖》外,全是王羲之书;第六、七两卷是王献之书;第八卷是王羲之四子王凝之、王徽之、王操之、王涣之书;第九、十两卷是米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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