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梁定邦们2000年市场化定价改革浪费巨资521亿
众所周知,此次改革拖拖拉拉进行了10多个月便夭折了。从2000年1月开始实施,2001年10月便被废除,回归到原来的控制市盈率的做法。
新股发行的市场化导致新股发行的市盈率被一路稳步推高,直到闽东电力以88.69倍的市盈率水平刷出历史最高价。2000和2001年是资本市场筹资高峰期,平均发行市盈率高达33.95倍和31.88倍。市盈率节节攀升,一、二级市场的差价却并未缩小。以2000年新股发行市盈率前十名的股票为例,这十个股票的差价平均为134.12%(见表1)。巨额差价的存在,使大量资金仍然聚集一级市场。同时,由于新股发行节奏的不均衡,不少资金频繁往来于一、二级市场之间,导致二级市场股价的剧烈波动,增加了股票二级市场的风险。这些隐患终于在2001年6月国有股减持所引发的股市垂直硬着陆中显现,几乎所有按市场定价发行的新股都跌破了上市首日的收盘价,甚至有不少跌破了发行价,几千万股民承担了高价发行的巨大风险。
表12000年新股发行市盈率前10名上市首日表现、年内低点及收盘价
注:括号内是复权后的价格
据统计,2000年1月至2001年10月的市场化定价尝试,使196家上市企业的股票募集资金总计1391.32亿元,多募集资金521.33亿元(如果按照相应行业的合理市盈率水平计算,其合理募集量应为869.99亿元)。也就是说,如果不实行市场化定价,这521.33亿元可以为314家急需发展的大中型企业使用,可以为更多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由于资金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大多数获得超额资金企业在低效率地使用资金,具体体现在:
1.公司经营业绩不断滑坡。“一年绩优,二年绩平,三年亏损”现象普遍存在。在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的情况下,公司希望通过股市募集更多的资金,因而会发布过多的利好消息,但是股民们对公司的实际情形缺乏足够了解,所以股票在发行时的市盈率就会过高,致使股价在后期不断下滑。
2.频繁更改募资投向。以2000年上半年上市、增发以及配股的公司为样本,截至年底平均只投出所募集资金的46.15%。仅2001年上半年变更募资用途资金额超过1亿元的就有47家,其中变更金额最大的高达7.36亿元;2002年从事委托理财的上市公司有36家,委托金额35.28亿元。
3.大量资金又回流证券投资。据统计,在沪市635家上市公司中,2001年中报涉及委托理财事项的公司总计95家,占沪市上市公司总数的15%,共145笔,委托理财金额累计216.65亿元,平均每家1.25亿元。
由此可见,在发行新股过程中,不结合本国国情,一味追求市场化而高价发行新股,难免会造成严重损失的。这次失败的尝试,不仅使股民损失惨重,而且加剧了从2001年6月开始持续四年的大熊市,导致我国证券市场走了近两年的弯路。这一教训应该引起我们深刻的反思与警惕。
证券市场具备市场化发行的条件是新股发行定价走向市场化的前提。美国、香港等成熟股市的平均市盈率一般在10-14倍,股票全流通,因而具备发行新股完全市场化的条件。而中国IPO发行、及近日二级市场股票市盈率一直偏高,,必须按欧美股价定价。我们选取了2009年近期美股与A股各行业龙头股为代表比较其市盈率(见表2)。
表2美股、A股各行业龙头股市盈率对比
表3
数据来源:wind资讯,Bloomberg(2009年5月22日最新数据)
数据来源:wind资讯,Bloomberg(2009年5月22日最新数据)
2008年全年共有77家公司IPO登陆沪深两市——6家沪市主板公司和71家深市中小板公司,其中,包括上海电气不筹资的IPO在内。76家公司共计募集资金约1036亿元,平均发行市盈率26倍。而上市首日平均涨幅176.7%,即上市首日市盈率平均为45.9。如此大差距,究其原因,是由我国的特殊国情造成的。
表5
表6A+H股比价表(两地比价=H股价格*人民币兑港元汇率0.88/A股价格)
数据来源:wind资讯,A股及H股分别为2009年5月22日收盘价
(注:上表中所列之“中国联通”股本结构比较特殊,1股红筹股等于2.66股A股,因此,其H股与A股的比价是0.4999。)
再从市净率标准看,我国A股目前也大大高于世界各主要股票市场价格。根据研究员郑旻的研究,道琼斯工业指数的平均PB在2007年10月16日是3.78倍,当日上证综合指数是6.95倍,被高估了1.84倍;而2009年2月27日,道琼斯工业指数的平均PB是1.96倍,而上证综合指数是2.46倍,被高估了1.25倍。
表7
数据来源:ThomsonReuters(更新时间2009年5月22日16点30分)
注:亚洲除印度外的股市均为2009年5月22日收盘价,其他均为5月21日收盘价
从以上诸表看出,中国股价市净率与市盈率都比海外高出一倍多,可以说是世界上(除印度外)最贵的股票,这种内外股之差价是特殊国情所致,是城乡居民储蓄率高等种种原因造成的。如果市场化发新股,就会多圈一倍多资金,又最终反过来套住千百万省吃俭用,不敢消费而导致高储蓄率的城乡百姓。我们的政策制定者于心何忍?
3.缺少适量机构投资者。新股市场化询价,其实就是机构投资者(基金)、投资银行(券商)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博弈方案,2008年底,美国股市中机构投资者比重为53%,而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90%是散户,比重最大的人群在定价问题上却没有话语权。这显然有失公平。
鉴于以上三点,目前在我国推行新股市场化定价为时尚早。此时硬要再试,必让新上市公司和保荐商心中窃喜,大喜过望,千方百计地尽量地往高价发新股,一定会试出很多高价(如88倍之闽东电力),套牢大批中小投资者,少上市很多新公司,伤害很大。在中小散户新股中签率提高之时,来这样高价发行新股,尤其不该。我们建议:在“大小非”问题尚未解决,股权分置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人民币近年内完全不可能自由兑换的历史背景下,仍延续以往的传统做法,即参考目前美国、欧洲、香港的新股发行IPO定价机制,控制市盈率在10-15倍,并且可以考虑早日推出“股指期货”等避险工具和“创业板”,以减少新股首日收盘价对二级市场形成之风险。
此致
(ps:鉴于有人对文章数据提出异议,特做出如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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