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1、2N中的N是指劳动者在本企业里的工作年限用来指代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N年就要支付N个月的工资。
一、N
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就是N。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N情形,主要有4种
1、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
2、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劳动者辞职;
3、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用人单位解雇;
4、经济性裁员。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N情形,主要有2种——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
▶用人单位主体灭失(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
二、N+1
这里的+1,其实就是代通知金。
适用N+1的情形,主要有3种: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提示: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才需要支付+1。
三、2N
2N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有以下2种选择:
1、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和恢复劳动关系;
2、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提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2N。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