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指的就是清朝后妃们的首饰。后宫妃嫔在生前多多少少都会有些日常佩戴的首饰与皇帝太后赏赐的珠宝,生前,后妃们佩戴着这些珠钗翠环在宫廷之中争奇斗艳,死后,这些珠宝却并不会全部随着后妃陪葬。
一般来说,后妃死后,她们生前没来得及处置的珠宝除了少数会随她们葬入陵寝,大多数都由内廷回收再利用。
自周天子以来,皇帝拥有三宫六院后宫佳丽三千,不过清朝在皇后之下,仅设立皇贵妃一人、贵妃两人、四妃六嫔以及若干贵人、常在、答应,规模上就相当小。嫔之下的庶妃甚至不能拥有独立的居所殿阁。不同等级的妃嫔所能够拥有的首饰佩戴也有严格的限制规定,等级越高拥有的首饰越多。
妃子去世之后,大部分首饰是需要交回库房的,交回库房是为了更好的保管,如果任由其乱放,很可能就导致日后再也找不到,所以就干脆收回,毕竟这也是皇宫内的财产。
皇宫每笔支出都是要记账, 因为皇帝也要提倡节俭,没有必要太浪费, 收起来说不定以后还可以重复使用。
一般能重新加工的大多都是磨损比较大的首饰了,所以就会熔化金银,如果是镶了珍珠或者宝石的,就先将其拆下来,经过处理之后,重新镶上去,这样又可以做出新的首饰。
若是生前不怎么受宠爱的妃子,那么生前赐予给她的首饰当然也没有很多。属于她贴身的首饰当然还是会随之代入墓中。一些不属于她私人的皇家公共物品会留下来给其他人使用。至于还添置其他陪葬品的可能性就不大了。所以相对那些地位高的妃子,这些地位地下的妃子就是相当于“薄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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