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
(1)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相结合。
(2)考试科目和计分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六门。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30分,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满分各为100分,其他考试科目为体育,满分为40分。中考录取总分满分为730分。
(3)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政史科目中的历史部分实行闭卷考试,政治部分实行开卷考试。体育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成绩结合,英语采用听力与口语自动化测试和书面考试结合的方式。
(4)考试时间和日程
考试时间:2016年6月17日~19日
考试日程:6月1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 14:00~15:40 物理
6月18日 上午 9:00~11:00 数学
下午 14:00~14:50 历史
15:40~16:30 政治
6月19日 上午 9:00~10:40 英语
下午 14:00~15:40 化学
体育考试安排在4月18日~5月6日之间进行,平时成绩考核日期为2016年4月1日。
(5)考查科目实施办法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与信息技术实践能力考查。其中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和劳动技术能力操作考查,已在初二学年结束前完成考核。艺术与理化生实验操作均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由苏州市教科院统一命题,分校组织,互换监考,分别采用集中阅卷与现场评分方式。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
(6)部分加试项目
报考师范类的有关专业需要提前进行面试和有关的专业加试。
报考部、省属高职,中专艺术类专业和其他特殊专业的招生考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市一些学校有关专业确需进行面试或专业加试的,由学校提出申请和具体办法,经市招办审定同意后公布实施。
(7)考试组织
考务工作根据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细则执行。
(8)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个别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在7月2日派专人到市招办办理查分手续。查分程序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只核查有无漏批试题、积分和登分有无差错,查核结果如果确有差错,立即予以纠正。
(9)不断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计划从2017年初一新生开始,2020年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中考改革方案(方案另发)。
2.综合素质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初中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对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合格标准为:六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毕业标准。综合素质、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者(含补考),准予初中毕业。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均须达到初中毕业标准。
(2)体格检查
考生均须进行体检。
(3)实践能力
考生均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
3.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日期
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在2016年6月6日~8日完成志愿填报(已被预录取和注册录取学生除外)。
(2)填报志愿要求
家长和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向,考生自愿不填报某一批(某一个)志愿,不影响下一批(下一个)志愿的正常录取。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
报考苏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的考生,须填报志愿,由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提前录取。
省中、市中、外国语学校、浒浦高中、梅李高中的普通指标生录取也须填报志愿,由市招办统一组织提前录取。
普通高中(剩余招生计划)、职业学校的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班、本市的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实行网上实时同步录取,不需要填报志愿,届时凭《2016年常熟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卡》,在7月4日按全市统一要求进入网上招生市场直接选择学校录取。
报考其他的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五年制高职和中高职“3+3”分段培养、部省属中专、“3+2”农林高职、中新合作国际班、市属中专、中技,苏州大市中专、中技须填报志愿,按批次录取。
4.录取
(1)录取原则
各类学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时根据各批次(类别)学校的招生计划,划定各批次(类别)的投档分数线,然后在上线考生中进行录取。具体操作办法:一是前批次(类别)先于后批次(类别)录取;二是同一批次(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录取。
(2)录取阶段、批次和方式
第一阶段:分三批次,填报志愿方式提前录取。
第一批次:省中和市中课程改革实验班指标生(已完成预录取)。
第二批次:苏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师范类)。
第三批次:省中、市中、外国语学校、浒浦高中、梅李高中普通指标生,并分定向普通指标生(省中、市中各一名)、统配普通指标生两个阶段操作。
第二阶段:普通高中剩余招生计划、职业学校的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班、本市的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网上录取。
第三阶段:分两批次,填报志愿方式录取。
第一批次:其他的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
第二批次:五年制高职、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部省属中专,由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可填报2 个其他中职与普通本科“3+4”段培养项目,1个艺术类志愿,3个五年制高职志愿及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2个部省属中专志愿。
第四阶段:分三批次,填报志愿方式录取。
第一批次:“3+2”农林高职、中新合作国际班。
第二批次:本市中专、中技。
第三批次:其他中专、中技。
考生各批志愿均未录取时,市招办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计划,另行组织录取。
(3)录取报到
凡已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升学资格,不得参加下阶段或下一批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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