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事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安装、拆除的企业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进黄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安装、拆除企业必须到黄山市建管处办理进黄备案手续; 二、使用单位在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安装前可在黄山市建筑管理处www.hssjgc.cn首页中的“表格下载”栏中下载《进黄起重设备装、拆企业登记备案表》、《起重设备安装告知书》、《起重设备拆除告知书》和《黄山市起重设备安装开工使用登记表》; 三、到黄山市建管处(黄山东路93号建设大厦四楼,联系电话:2354715)办理安装告知(安装前10日内),提供以下材料: 1、安装告知书填好盖红章一式两份; 2、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盖红章); 3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盖红章); 4、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安装方案审批表原件一份(盖红章); 、进黄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安装企业进黄登记备案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审核后返还); 6、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安装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盖红章); 四、联合验收: 使用单位组织产权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并填写验收表(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是否“同意使用”)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到市建管处办理使用登记,提供以下材料: 1、联合验收表复印件一份和原件(审核后返还) 2、《黄山市起重设备安装开工登记表》原件两份; 六、到市建管处领取《起重设备使用登记牌》,并张挂在设备底部显眼处。 七、到黄山市建管处(联系电话:2354715)办理拆除告知(拆除前10日内告知,原则上谁安装谁拆除),提供以下材料: (一)由原安装单位拆除的只须提供:《拆除告知书》一式两份(盖红章); (二)由非原安装单位拆除的必须提供: 1、《拆除告知书》一式两份(盖红章); 2、物料提升机、龙门架拆除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盖红章); 3、物料提升机、龙门架拆除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盖红章); 4、物料提升机、龙门架拆除方案审批表原件一份(盖红章); 5、进黄物料提升机、龙门架拆除企业进黄登记备案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审核后返还); 6、物料提升机、龙门架拆除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盖红章); 提示: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在设备验收合格后进行登记和拆除告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