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庭律师帮您细致解读法律规定,助您掌握强拆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方能临危不惧、思维迅捷,及时看清拆除本质,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合法建筑的强拆分两种:其一,针对国有土地上的强拆;其二,针对集体土地上的强拆。
一、国有土地上的强制拆除
1、征收补偿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的强拆
2、强拆启动条件:何时拆+强拆手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被征收人已启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尚未经过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任何扒房行为,都是违法的!
注意:被征收人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间为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间为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强拆需具备以下材料:
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注意:上述强拆支持文件,一个多不能少。
二、集体土地上的强制拆除
1、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集体土地的强征
2、强征启动条件:制定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协调+发出《责令交出土地通知书》+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发出《履行行政强制决定催告书》+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组织实施强拆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权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如果无此文书,村委会、镇政府及其他社会人员的强拆行为,基本可认定为违法!
以上强拆流程中每一步,被征收人都拥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按照拆迁方的方案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种选择:委托律师启动法律程序。
第三种选择:以上两条路都不做选择,等待被强拆。
面对强征强拆,被征收人来永远要记住的是,你并不是无路可走,你的面前,永远都有三条路,怎么走,在你的选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强制拆除有法定文件及程序:
征地方案需经省政府甚至国务院的批准、征地批准前已进行'告知、确认、听证'、批准后还要'两项公告一项登记,强征对象需已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已经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同样,上述强征文件及程序,一样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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