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该县出台《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纪实管理的通知》,将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机关及派驻纪检机构全部纳入纪实对象,确保纪实过程全覆盖、无盲区。该县规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责任,从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管好干部、执行纪律、作风建设、权力监督、巡视巡察、宣传教育和以上率下等9个方面28项内容建立主体责任纪实台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从组织落实、严抓班子、严管队伍、廉洁表率4个方面12项内容建立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纪实。领导班子成员,从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个方面8项责任进行纪实。各级纪委、纪检组,从履行组织协调、监督问责、作风监督、惩治腐败、民生监督、制度建设和自我监督7个方面20项监督责任进行纪实。该县统一制作了《纪实手册》《纪实台账》,除领导干部个人记录外,明确专人负责,按时间顺序,以摘要方式,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录入台账。该县把纪实管理制度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载体,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及时收集整理、认真记录记载,做到照单履责、全程留痕,并将纪实工作纳入述责述廉内容。县纪委对全程纪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如实记录,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建立“台账+手册”纪实管理制度以来,该县已建立纪实手册562份、纪实台账168个,对8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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