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定要和招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答: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答:入职第一天就签订最好,因为入职是人心里最脆弱的时候,你给他什么都签。
3、劳动合同最迟不得超过那天进行签订?
答:最晚不得超过入职满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4、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法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劳动者举证不了损失,因此用人单位不会承担损失。
5、用人单位与员工在什么情况下签署劳务合同?
答:只要符合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劳动者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司法实践中只有针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了养老保险待遇的才能够签订劳务合同。
6、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丢失,员工告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法院是否支持?
答:会支持,因为单位无法举证单位确实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丢失的证据。
7、员工签订了两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答:不是,法律规定是员工如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而不是单位必须签订。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院视为双方针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达成合意,认定为签订的合同有效。
8、能够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吗?
答:不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视为双方正式劳动合同期限,没有试用期。
9、高管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答:高管也是劳动者,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存在双倍工资的责任。
10、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答:如果股东不参与经营只参与分红,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没有实际的用工关系;如果股东参与公司经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这时股东既是出资人也是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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