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哲学是研究包括思维、政治、军事、文化、历史、生物、医学、物理、化学等一般科学普遍规律的科学。
哲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
从世界观的角度看,任何事物都处于运动之中。任何事物都处于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之中。任何具体的物质运动都是在一定时空等具体条件下的运动。运动是事物与这些具体条件的联系和制约,与这些因素的对立和统一。
思维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形态,它产生和依附于物质,又反作用于物质。
任何物质都是在一定系统中的运动,研究具体的物质运动,首先要明确它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根据系统的复杂程度可大致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无生命的简单系统问题,如天体、物理、化学、线性数学、量子力学等研究的问题。
另一类是与生命有关的、开放的巨复杂系统问题,如生物、医学、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
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看,首先要正确理解主观思维与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
思维产生于实践。思维的基本单位概念来源于对客观事物近似地归纳和抽象。把活生生的、连续、运动着的客观事物凝固、割裂、僵化,才能得到确定的概念。具体概念的确定只能在具体的条件下进行。如果确定概念的条件变化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可能随之变化。这就是辩证法的基本规则、本质和特征。
概念的使用是在具体的概念体系中进行的。这个概念体系假设,参与研究的每个概念都必须是确定的,否则就无法进行有效的思维、推理、运算和交流。在确定的概念之间进行思维和交流必须严格遵循形式逻辑非此即彼的规则。
在从实践中抽象出确定的概念,和把确定的概念应用到实践中去的环节,严格遵循形式逻辑的规则,是形而上学的错误思想方法。
在思维的推理、交流环节,不严格遵循形式逻辑的规则,是诡辩论。
辩证法和形式逻辑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最基本的两种科学方法。它们是对立的,在人类实践和思维这两个不同阶段发挥作用,又在认识和实践的整个循环中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融合、相互转化。
研究简单系统问题,主要采用形式逻辑和线性数学的方法,如物理学、化学、线性数学。
研究复杂系统问题,不仅要采用上述方法,主要还应该采用基于整体论、系统论、大数据的辩证的方法,采用统计学、概率学、离散热力学、演化论、代谢增长论、多因素综合分析,深度自主学习等非线性数理工具。
像钱学森、汤钊猷等伟大的科学家一样,杨振宁也有深厚的哲学造诣。他在和厚宇德的谈话和其他演讲中,不是用简单的分类来归纳具体的人和事,而是把他们放到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去考察,这正是辩证法光辉思想的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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