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他们有一个安全的家,他们才能快乐地工作。宅基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国家启动了农村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宜居农村环境建设。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相关任务。不久前,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宅基地管理的部门和地方职责,明确和重申了宅基地管理制度,提出了适度放宽宅基地的政策。以下五个明显的优势对农民来说是非常有利的。(1) 它可以促进宅基地管理的合理化。住宅用地的管理和利用,最关键的是要进一步理顺住宅用地的管理关系。传统上,宅基地作为一种建设用地由各级国土部门管理,但作为农民的重要生活保障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宅基地与农业和农村的关系更加密切。因此,明确宅基地由农业农村部门管理,将进一步夯实责任,理顺管理关系,促进宅基地管理的完善。
(2)有利于农村地区的规划和建设,有利于农民宅基地的征用。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农业农村部的通知,宅基地的管理将 '主要由乡镇和村级单位进行',乡镇政府将对村民的宅基地进行审查和批准。这样乡镇政府就能广泛吸收村民意见,倾听农民呼声,因地制宜地规划农村宅基地建设和农民生活环境,在宅基地审批、农民建房等问题上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 该项目将:(3)更有利于农村地区的振兴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宅基地不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也是农民的重要资产,进一步放开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将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无限活力。新规鼓励村社和农民通过自愿、合作、委托等方式,依法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发展农家乐、民宿和乡村旅游,为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发挥积极作用。它指出,它将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 促进解决居住中心的争端。宅基地作为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重要资产,对每家每户都非常重要,在宅基地的继承、交换、赠与、转让等活动日益增多的同时,邻里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村民之间、集体之间的宅基地矛盾和纠纷也日益增多。新规定明确提出,农业农村部门将承担纠纷仲裁管理的重要责任,这将改变以往宅基地纠纷解决难的问题。
(5)更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农业农村部门是负责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和保护农民权益的部门,该部门负责安置点管理的相关任务,将有助于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最近下发的通知特别提出,要充分保护农民宅基地的资格权和农民房屋的财产权,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搬迁宅基地,不得以各种名义强迫农民'迁楼',不得非法收回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有人强调,不应该把撤销定居地作为农民向城市迁移的条件。农民将不再需要担心他们在定居地的权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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