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刑法的二阶层犯罪构成体系分析(洞穴奇案)书评

本书从法理学角度分析了有罪和无罪,这是英美法系的特点,我一直想将其嫁接现实中,以刑法观点具体判断本案。以前学四要件未深入,或者四要件本身就是不完备的理论,现刚接触二阶层体系,体系之美让人流连忘返,本案适用更是别开新途,最终会发现法理学观点将被嵌入到二阶层体系之中,妙不可言。

刑法二阶层体系:

客观违法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客观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主观有责要件:犯罪故意、过失、无罪过事件、事实认识错误。主观阻却事由: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鉴于很多人并不了解二阶层体系,需要重点说明的是,二阶层是从主观和客观上分别去把握,并且我们坚持客观主义的观点,先判断客观阶层再判断主观阶层。最后达到从 1客观违法要件到 2客观阻却事由到 3主观责任要件 到4主观阻却事由 的体系化论证过程,只有符合前面的才能继续往下走,即从1一步一步走到4,走完了4才可以给被告人定有罪!考过法考的这种思路是不成问题的。好,那我们就一步一步地分析:

1.客观违法要件。这是判定一个被告人有罪最基本的条件,只有满足所有的要件才有罪。分别是行为主体、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遗憾的是,被害人的死亡显然出自被告人之手,也就是客观违法要件完备,需要进一步判断。

2.客观阻却事由。虽然具备客观违法要件,但是如果危害行为为法律所认可,也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客观阻却事由的话,那么应依法认定无罪。法律上三种客观阻却事由分别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被害人承诺。正当防卫不需考量,大多数人都会否定它的适用。需要深入讨论的是紧急避险,大小法益的比较存在观点展示,生命的不可计量性与功利主义在此交锋,如果坚持功利主义想法的话,此时紧急避险已经构成,则不必继续往下走,即无罪。反之,则需继续判断。这里不再讨论观点,显然法官们已经就此问题进行了深度论诉。 而被害人承诺的问题,也是争论颇大,但就有反悔的情节来看,对生命的承诺绝对应该慎重,所以这里暂且不把它当做阻却事由。

3.主观责任要件。符合了客观要件和没有违法阻却事由才能继续判断主观问题。这一要件同样容易,因为犯罪故意显而易见。

4.主观阻却事由。那么我们就再继续看,被告人故意实施这种危害行为有没有可谴责性或者说非难可能性,即主观阻却事由,包括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责任年龄自不必论。责任能力是值得考虑的,因为人在饥饿到一定程度的神志不清,会不会使人接近到精神病人的状态,以至分不清行为,从而没有了犯罪故意,也就没有了可谴责性,无罪。这里存在观点展示,有的法官已经详诉理由。而期待可能性更是一大争议点,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会不会不会这么做?法律无法强人所难,如果一般人不能做到,被告人也就没有了可谴责性。至于有的法官说可以吃掉手指和脚趾,显然也是强人所难,非一般人会做的。最后,至于违法认识可能性,也已在有的法官判词里看到,即一个重要细节就是有问到牧师和政府官员吃点一个人有没有法律风险,前者选择回避回答,也就是说被告人此时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有没有违法,也就不存在违法认识可能性,即不具有可谴责性。这是争论之点。

由此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法官的争议焦点问题:对于成不成立紧急避险,对于责任能力即有没有达到类似精神病状态,对于有没有期待可能性,对于有没有违法认识可能性。这四个是最为重要的争议焦点,也就决定了有罪无罪的判定。需要强调的是,四个争议焦点只要有一个可以支持被告人无罪,被告人即无罪,判有罪必须排除所有的阻却事由。由此,我们就把法官的法理学观点镶嵌到了两阶层体系之中,他们的争论也不过就是控辩双方的观点展示而已。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犯罪构成理论的种类及具体分析
【重磅】清华法学三阶层理论之陈兴良:刑法阶层理论——三阶层与四要件的对比性考察
黄明儒教授:《为我国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辩护———以共犯论为视角》
专题| 陈兴良:刑法中的责任
陈兴良:阶层理论在过失犯认定中的司法适用
周光权:刑法理念与防止错案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