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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许多大佬都喜欢成立投资公司去入股企业而不以个人名义入股?

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a.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的行为,如人格混同、财产混同、虚假股东、不正控制等;

b.上述行为造成了债权人利益的损害

c.公司没有清偿能力

因此,在被投资企业的法人人格被否定时,即不再承认股东的有限责任,个人身份的股东存在着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导致财产破产的可能,而公司身份的股东,即使承担连带责任导致破产也不会连累投资者个人。

2. 税务上

a. 个人作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分红时,根据《个人所得税》第2条、第3条规定,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税目,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b. 公司作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第26条第2项以及《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83条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此公司取得分红时,免收企业所得税。

c. 个人作为股东转让被投资企业股权时,跟进《个人所得税》第2条、第3条的规定,应按“企业转让所得”的税目,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d. 公司作为股东转让被投资企业股权时,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16条以及《企业所得税》第5条的规定,转让企业股权时,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的差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

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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