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多同学认为《练习与测试》中的一道题:“有若干只鸡和兔子,它们共有12个头,30只脚,鸡和兔各有多少只?”用列举(画表格)解答不容易理解和表达清楚,询问有无更简单的方法。其实这是一道鸡兔同笼问题,下面我再给出两种解法,供参考。
解法一:我们设想,每只鸡都是“金鸡独立”,一只脚站着;而每只兔子都用两条后腿,像人一样用两只脚站着。现在,地面上出现脚的总数的一半,也就是30÷2=15(只)
在15这个数里,鸡的头数算了一次,兔子的头数相当于算了两次.因此从15减去总头数12,剩下的就是兔子头数3只。有3只兔子当然鸡就有9只。
上面的计算,可以归结为下面算式:
总脚数÷2-总头数=兔子数.
这种解法就是《孙子算经》中记载的:做一次除法和一次减法,马上能求出兔子数,多简单!
解法二:如果设想12只都是兔子,那么就有4×12=48只脚,比30只脚多了48-30=18(只),因为每只鸡比兔子少4-2=2只脚,所以共有鸡18÷2= 9(只)。说明我们设想的12只“兔子”中,有9只不是兔子,而是鸡。即3只兔子9只鸡。
上面的计算列出综合算式就是:共有鸡(12×4-30)÷(4-2)= 9(只).
因此可以列出公式:鸡数=(兔脚数×总头数-总脚数)÷(兔脚数-鸡脚数)
当然,我们也可以设想12只都是“鸡”,那么共有脚2×12=24(只),比30只脚少了30-24=6(只).每只鸡比每只兔子少(4-2)只脚,6÷2=3(只)。说明设想中的“鸡”,有3只是兔子,即3只兔子9只鸡。
也可以列出公式:兔数=(总脚数-鸡脚数×总头数)÷(兔脚数-鸡脚数).
当然上面两个公式在解题时不必都用,用其中一个算出兔数或鸡数,再用总头数去减,就知道另一个数。
上面假设全是鸡,或者全是兔,我们把用这样的思路求解称为“假设法”。
“鸡兔同笼”是一类有名的中国古算题,最早出现在《孙子算经》中。许多小学算术应用题都可以转化成这类问题,或者用解它的典型解法——“假设法”来求解。因此很有必要掌握它的解法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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