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时认为J-D-J道德是一件紧身衣——至高者随心所欲对我们发号施令,我们只有遵守命令,才能证明我们的忠心。遵循至高者的指示(尤其是在与性有关的问题上)要求我们牺牲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或者压下自己的欲望,以向至高者证明我们有多爱他。我们应该放弃我们想要的东西,顺从他。今年,在阅读 C. S. 路易斯的书信集时,我读到一段非常宝贵的话语,这封信是他在1933 年 9 月 12 日写给毕生好友亚瑟·格里夫斯(Arthur Greeves)的。路易斯知道情欲和性诱惑是怎么回事,而格里夫斯也一样,他的挣扎来自同性诱惑。但路易斯认为,“J-D-J道德很武断”这一观点不够深入。它没有考虑到我们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也没有考虑至高者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他以自己的狗为例:“假设你牵着狗要过栅门或柱子,你知道会发生什么(除了它经过柱子时的习惯仪式之外!)。它会走到柱子的另一边,把自己给绕在柱子上了。你看它卡住了,就把它拉回来。拉它回来是因为你想让它继续往前走。它想要的也是向前走:正因为如此,它才不肯让你把它拉回来,或者,如果它是一条听话的狗,它就会心不甘情不愿地让你把它拽回来,因为在它看来,它应该服从,虽然这与它想要的相反:尽管事实上,它只有降服于你的指令,才能成功地到达它想要去的地方。”我真希望自己早点看到这段话,这样我就可以把它放在我的书里,作为我一个主要观点的例证——我们相信的那些迷思,做出的那些举动,这后面既有渴望也有谎言。狗相信了一个谎言,想要前进、得到自己想要的,唯一的方式就是一直向前冲。路易斯作为狗的主人,肯定了狗想要往前走的欲望,但是他必须要把狗先拉回来,然后才能真正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