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民政局网站发布了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规 划 范 围
参考《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 年)》划定的主城区范围,根据主城区地名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调整。本规划范围为北起桃花岛三路,南至傅疃河沿线,西至沈海高速,东至海滨。总面积 216.906 平方千米。
规 划 期 限
为保持地名规划编制工作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本《地名规划》规划期限为 2019—2035 年。
近期为 2019 年—2020 年;
中期为 2021 年—2025 年;
远期为 2026 年—2035 年。
区块划分
共分为七个地名规划板块,即东城片区、西城片区、石臼片区、山海天片区、大学城片区、高新片区、开发区片区。
1、东城片区:位于主城区东部,北起山东路,南到海曲东路,西至临沂路,东至海滨。功能定位:商务商业活力片区。
2、西城片区:位于主城区西部,北起山东路,南至迎宾路,西临沈海高速,东至临沂路。功能定位:居住、商业服务区。
3、石臼片区:位于主城区东南部,北临海曲东路,南至上海路,西至北京路,东至海滨。功能定位:商贸商业活力片区与旅游休闲活力片区。
4、山海天片区:位于主城区东北部,北起桃花岛三路,南至太公岛一路,西接青岛路,东至海滨。功能定位:滨海旅游与康养活力片区。
5、大学城片区:位于市区北部,北起山海路,南至山东路,西接临沂路,东至青岛路。功能定位:科教片区。
6、高新片区:位于老城区北部,北起山海路北部区域,南至山东路,西临沈海高速,东至临沂路。功能定位:创新创业园区。
7、开发区片区:位于主城区南部,北起迎宾路-海曲东路,南至傅疃河沿线,西至沈海高速,东至北京路。功能定位:现代化工业园区。
住宅区和建筑物通名
本规划所称住宅区、建筑物,是指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建设的,具有明显地名意义的住宅区、高层建筑物、建筑群等地理实体。
1.总体原则
(1)不得缺失。通名置于其专名之后,专名与通名的位置不应倒置或夹于专名语词之中。
(2)名实相符。通名能反映所指实体的一定属性,与建筑物(群)的性质、功能、规模等实际相符。
(3)禁止使用变异通名。
2.通名采词
(1)大楼、大厦、商厦:指 24 米或 8 层以上具有综合性办公、商业功能的单体或联体建筑物。
(2)广场:指占地面积在 1 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以上,有 3000 平方米以上的集中公共场地(不包括停车场、消防通道),具有商业、办公、休闲娱乐、餐饮、居住等多功能的建筑物、建筑群。
(3)中心:指占地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以上(不包括停车场、消防通道)、在一定区域内或在行业中居主导地位的建筑物、建筑群。使用时,通名前须增加显示用途或类型的修饰词语。
(4)城:指占地面积 20 万平方米以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住宅区,或占地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商业、办公、休闲娱乐、餐饮、居住以及生产等功能的建筑群。
(5)花园、花苑:指绿地率达 50%以上、多草地和人工景点的住宅区。
(6)山庄:指地处靠山、占地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绿地率达 45%以上的低层住宅区,不靠山的不得以山庄命名。
(7)别墅:指以 2—3 层为主、占地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容积率不超过 0.35 的住宅区。
(8)园、苑、轩、庭、村、寓、家、居、院、小区:指达不到广场、城、花园、花苑、山庄、别墅等命名条件的住宅区。
(9)楼、舍、亭、坊、阁、馆:指达不到大楼、大厦、广场、中心、城等命名条件的建筑物。
(10)根据居住区的环境、景观和设施水平、档次等特点,允许在通名前加 1—2 个修饰的字词,以丰富通名的意境,允许对通名加以美化、修饰,使通名多样化。但修饰词应名实相符,准确而精炼。
(11)以下情况为禁用之列:
①以“国”“邦”“郡”“府”“州”“市”“区”“县”“镇”“乡”等历史、现今行政区域地名作为通名。
②以“岛”“洲”“海”“湾”“湖”“港”“岸”等自然、人文地理实体地名作为通名。
③以“街”“门”“世家”“公馆”等容易产生歧义的名称作为通名。
(12)以上标准未涵盖的,按照名副其实的原则报市民政部门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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