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2018除夕夜
燃放烟花爆竹,
对孩子来说是一种喜欢,
对老人来说是一种习惯,
但是大家似乎都忘记了,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但是,万千理由,也不能成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托辞。
意识落后于存在。燃放鞭炮顶多只是一种农耕文明。有人只想到“逢年过节不燃炮竹、不赏烟花就没有什么‘年味'的刺激。
所以民众对燃放、禁放、限放鞭炮存在不认同,执法者执法起来往往显松软、尴尬。
我却觉得民俗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应与时俱进。
法令不彰,不能推理出善法出了问题。这就像禁了多少年的酒驾、醉驾,一度也曾呈现出“屡教难改”的态势;不过,执法一旦顶真、罚则一旦严苛,以身犯法立马就少了起来。于此而言,拿出治理酒驾的力度来禁放鞭炮,又怕什么法不责众呢?
除夕夜满城烟雾,又有谁在执守法规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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