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卦三十二)(巽下震上)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九四:田无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11]从妇“凶”也。
上六:振恒,凶。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本卦卦体与咸卦互为颠倒,其下卦“巽”是长女,上卦“震”是长男;长女处下,长男居上,男尊女卑乃夫妇常理,其关系能持久,故取名“恒”。又,下卦“巽”为顺,上卦“震”为动,下依随上而动,如夫妇之间的夫唱妇随;下卦“巽”为风,上卦“震”为雷,雷因风而远传,风因雷而气盛,雷风相长,亦为恒久之理。
从本卦中,可溯男尊女卑、夫唱妇随这一家庭伦理观念之源头;从中也可进一步体味夫妇关系贵在长久,推而广之于一般人事,君子亦当效法这一守常恒久的精神。
从卦体看到,“咸”、“恒”二卦的上下卦形颠倒,彼此互为综卦。从卦形的变化已可窥其相承相续的密切关系。所以序卦传说:“有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本卦承接上卦以夫妇关系为隐喻,阐述了恒守常道的原则。认为恒守应以纯正的动机为前提,以顺乎自然、出乎自愿为原则;奉行中庸之道,就能团结同人,相依相助;遵守常道必须持之以恒,不可半途而废;一个人、一个家庭、一种事业的成功,不仅与有无守恒之心相关,也与所处地位是否恰当有关;常道既有多样性,又有质的规定性,不同的立场所恒守的常道便不一样;对应该坚持的常道,应坚持到底不动摇。
作为君子,那种“与民交感”的行为,不仅要能守正,更要能守恒,倘若只是像火花那样一闪而逝,则会被普遍认为是“作秀”,不但和谐之势无法培养建立,恐怕连当时想解决的眼前问题也会搁浅。其实,真正有见识的人,无论他是为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还是要踏踏实实地做事,持之以恒的精神都会被他自觉接受,并贯彻到自己的生活、工作中去。
而与此相反,“不恒其德”,则会“或承之羞,贞吝”。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处事反复无常,二三其德,不但不能建立恒久功业,甚至想求得一个不坏的结局都会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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