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的个人,需要按月(季度)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
自然人纳税人可以使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01
如何查询纳税期限
请使用企业税号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
点击左侧菜单“税费种认定信息”,查看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期限是按月还是按季,纳税期限为月的,需要按月申报;纳税期限为季的,需要按季申报。
02
登陆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
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网址为:https://its.sd-n-tax.gov.cn,任意浏览器可打开。
首次使用的自然人纳税人,需要先以自然人身份进行注册,注册方式有两种:下载手机APP刷脸注册、大厅注册码注册。
(1)下载手机APP刷脸注册
点击首页扫码登录二维码下方【手机端下载】,使用手机扫码弹出的二维码,即可下载APP安装包(长按下方图片二维码也可下载),下载完毕后,执行安装操作。具体注册流程,请参照《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注册流程(手机APP端)》。
说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目前不支持手机APP端申报,注册完毕后,请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申报。
(2)大厅注册码注册
需先到办税服务厅窗口获取“注册码”,才能进行注册。点击首页登录框下方【立即注册】,或首页右上角【注册】,也可在手机APP端选择“大厅注册码”进行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请参照《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注册流程(web端)》。
03
申报操作流程
(1)登录后,点击上方【申报管理】
选择“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点击【立即申报】按钮;
选择申报年度页面,系统自动带出,查看是否正确,若不正确,请选择相应申报年度,若正确,请点击【确定】;
(2)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
进入“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页面后,点击被投资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搜索框;
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点击系统带出的相关信息,然后点击【确认添加】;
(3)征收方式选择
若该被投资单位为查账征收,则征收方式(小类)可下拉选择“据实预缴、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预缴”;
若该被投资单位为“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则征收方式(小类)可下拉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核算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核算成本费用)”。
若该被投资单位为“所得率、征收率”核定征收,则征收方式(小类)默认为“按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
选择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4)判断投资关系
系统自动判断投资者和被投资单位是否有投资关系;若没有投资关系,则会提示“当前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不存在投资者关系,请重新选择被投资单位类型”。
确定后,如果不需要改变“被投资单位类型”,可直接点【下一步】继续申报。若需要调整为承包承租,则可修改“被投资单位类型”为“承包承租经营单位”,然后点击【下一步】;
(5)录入计税信息
系统根据不同的征收方式(小类),展示不同的数据项。根据不同的征收方式填报不同的计税信息。
(6)录入减免税额
选填减免税额和税收协定优惠事项,若无则直接点击【下一步】;
(7)确认申报信息
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04
申报作废
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未完成】—【立即缴款】,可进行在线缴款,若没有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书,可选择银联在线缴款。
05
缴款
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未完成】—【立即缴款】,可进行在线缴款,若没有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书,可选择银联在线缴款。
若未能网上缴款,也可到办税厅窗口进行缴款。
提醒:申报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莫忘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其他税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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