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为政之第19章
原文
2·19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译文
鲁哀公问道:“怎样做才能使民众服从呢?”孔子回答说:“选拔正直的人,放在乖枉的人的上位,民众就会服从;提升乖枉的人,放在正直的人的上位,民众就不会信服。”
探究
“民服”在于“举直错诸枉”,道理何在?
“举直错诸枉”两录于《论语》,另见《颜渊》篇。本意将把直的东西放置在弯曲的东西上,弯曲的东西跟着变直。孔子用此语,谈论的是选贤任能。
鲁国自鲁庄公(公元前693—公元前662年在位)之后,历“庆父之乱”,三桓(参《八佾》篇)得以把持朝政,世袭卿相,而不断坐大。宣公、昭公、定公先后均欲削之,结果是宣公先卒,昭公出逃,定公落志。公元前495年,哀公继位,三桓已历198年,处于鼎盛时后期。哀公二十七年,请越国伐三桓,反被逐,“公奔于卫,去如邹,遂如越……卒于有山氏”(《史记》)。哀公出逃诸国,最后死于有山氏。
时哀公以“何为则民服”发问于孔子,此“民”非普通民众,应是包括三桓在内的朝臣士子。哀公既问,孔子察于时政,心领神会。
《邢疏》说:“时哀公失德,民不服从,哀公患之,故有此问。”邢昺说哀公“失德”而民不服,或是失察。哀公问“民服”,并非泛泛,当暗指三桓。孔子何尝不知,便快人快语,据实以答,在用人,在“举直错诸枉”,让正直的人得以上位。
孔子之时,鲁君无不图谋去三桓,孔子曾佐定公“堕三都”,已去二城,终功败垂成。鲁哀公在位,内有三桓擅权,外有齐、越交逼,自身行事每失人君之体,致国事日非。《论语》亦载,大凡国事,先“告夫三子”(《宪问》)。至哀公二十七年(时孔子去世11年),《左传·哀公二十七年》载:“公欲以越伐鲁而去三桓。”说哀公欲借越国之力除三桓,结果客死异地,致有“出公”之称。
孔子这里回答哀公之问,是立足于治本:人君举措之大权,无他,在用人。“举直错诸枉”就是孔子一贯主张的用人之道,即所谓亲君子,远小人。举政之权在用人,用人之道在治吏。选贤任能而吏治,则政理而民服。当然,“民服”的关键在用人。“民服”,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官吏的谋政和行政,如程子曰“举错得义,则人心服”。谢氏曰:“好直而恶枉,天下之至情也。顺之则服,逆之则去,必然之理也。”(《集注》)
《荀子·哀公》亦载孔子与鲁哀公的对话:“且丘闻之,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政治好比水上驭舟。驭舟之道还在用人,用好驭舟之人。载舟覆舟,“民服”之道。
另,“举直错诸枉”亦见于《颜渊》篇第22章: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问知。子曰:“知人。”樊迟未达。子曰:“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意思是,樊迟问如何为仁。孔子说:“爱人。”樊迟问什么是智,孔子说:“知人。”樊迟不曾明白。孔子说:“选拔正直的人,把他们放置在邪曲的人的上面,能使邪曲的人变正直。”《颜渊》篇第22章因樊迟有问,致孔子把仁与智联系在一起议论,后学据此以为《为政》本章也谈仁知合一之理。其实,本章所论,还在任贤而民服的治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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