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律师礼仪(八) 庭审的注意事项

     作为刚刚执业的女律师,张律师长相好、气质佳,又会打扮。每次开庭她都会精心修饰自己,精致的烫发,完美的彩妆迷你裙、还有珍珠项链、耳环和钻石戒指,再加上自信的口才,可谓是庭审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有一次,跟她一起出庭的王律师正在发言、张律师认为王律师一直没有说到关键点,便直接打断王律师:“你等会儿,让我来说。”然后便开始了咄咄逼人的发言,但尴尬的是中间多次被法官打断,甚至被法官提醒要遵守法庭纪律。

      庭审是律师职业形象和专业水平最集中的展示,法乃国之重器, 礼仪乃威严庄重之华服,律师在庭审中注重礼仪既能彰显法之权烕: 又能体现律师个人素养。有些律师开庭时会有一些特殊的习惯,比如一定要穿上某件衣服,或一定要带上某支笔、某个水杯……这些习惯其实说明律师们都认为庭审是自己最重要的战场,一定要有好的表现。出众的庭审礼仪是优秀律师的必备技能,它不仅涉及律师个人的着装举止,也涵盖了与庭审法官、检察官、客户及其他律师等诉讼参与者的接洽与交流。律师通过言谈举止来获得庭审参与者的好感对自己的辩护大有裨益,它就像武士手里的剑,可以帮助律师们披荆斩棘。

      对一个诉讼律师而言,法庭是律师集中展示其才华、技巧、智慧的竞技场。开庭对于诉讼律师的意义,无异于运动会对于运动员的意义。作为律师注重个人形象和礼仪,不仅是对法官的尊重、对客户的尊重,更是对律师职业和自身的尊重!尤其对女律师而言,要传递“我是专家”这样的信息,而不要传递出“我是女性”的信息。女律师上庭,如果打扮的过于出众,无疑会喧宾夺主,过分传递“我是女人”这样的信息,有损律师作为专家的形象,也会降低 自身的专业度。律师在开庭时衣着要尽量稳重得体,饰品尽可能精简。庭审发言中不能过于强势,要知道法庭上没有敌人,律师要做的是说服法官,以理服人且彬彬有礼才是专业之道。

一、照顾好你的态度

       庭审是诉讼律师最重要的战役,必须要有充分准备。无论经验多么丰富,律师在庭审前做好全面的准备既是对客户的尊重,对庭审对手的尊重、对法官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律师职业的尊重。

       在庭前准备中,律师应当有认真踏实的态度和一丝不苟的作风。有些律师在办理了几起同类型案件后就认为自己对此类型的案件驾轻就熟了,这种态度不可取。还有一些律师庭前不学习新的法律、 法规及司法解释,庭上拿着老掉牙的规定侃侃而谈,这也有失专业水准。也有律师在开庭前完全不准备辩护词,带上辩护大纲就去开庭,庭审时临时组织语言,庭审结束后再回去慢慢写辩护词交给法官,这更是不称职的行为。

律师在庭审前应该做到:

(1)全面细致的了解案件信息。

(2)完整的收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

(3)收集最有相关性的指导案例。

(4)与司法人员做好庭前必要的沟通。

(5)对客户做好庭前的辅导工作,与家属做好必要的沟通。

(6)准备一份辩护词在开庭前交给法官,以便于发言时法官能够了解辩护观点。

在庭审时要有端正的基本态度:

1.准时出庭

这一基本要求体现了律师对案件的重视、对当事人的重视、对法庭及法官的重视。 

2、迟到应致歉

如因客观原因迟到,应当在落座后及时向审判长说明理由,向法庭组成人员诚挚致歉。

二、照顾好你的外形

       律师的那一袭袍

       曾有这样的争论,法袍到底仅仅指法官穿的袍子,还是指的是法官袍与律师袍的统称。这一争论也正说明,律师袍跟法官袍都具有独特的象征意义。

       庭审中,律师着装应首选律师袍。律师袍是一种职业的象征,它于律师而言就如同军装对于军人的意义,代表着生命与尊严的严肃性和神圣感。尤其刑事案件开庭,律师身着律师袍会更威严与肃穆,庭上的坐姿也会更端正,随之而来的为生命和自由辩护的气场 也会更具威慑力。同时,律师在庭上身着律师袍是对庭审人员的尊重,也能够维护自身的律师形象,有助于获取客户的尊重与谅解。现实生活中,有的律师在庭后会被对方客户攻击谩骂,甚至殴打, 这些现象与律师着装有着极其微妙的关系。试想,穿着随意的律师, 庭上庭下混同于普通人,对方又如何能够敬重你?

       正装底线

       虽然近些年一直在强调律师庭审时应着律师袍,但普及和推广起来确实有难度。除非案件庭审前后颇受外界关注,律师碍于影响力会着律师袍出庭,其他一些庭审,大多数情况下,律师都不会刻意换上律师袍出庭。在这样一种没有形成穿律师袍氛围的情况下,律师们在庭审时的着装至少应当有一个底线——正装出席。面对衣着工整的检察官和穿着法袍庄严的法官,若是律师穿着随意地坐在肃穆庄重的法庭里,是何等尴尬与不堪。对于庭上如何着正装与前文律师日常着正装要求一致,在此不再赘述。

三、照顾好你的情绪

       法官在整个庭审中居主导作用,检察官与律师有对立的立场 。所以律师与检察官、法官在庭审中冲突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律师有从大局出发,意气用事,最后便会造成诸多不好的影响。其实,各方都是庭审中诉讼的参与者,律师应当保持饱满的情绪对待每一个参与诉讼的人,对每一个人保持尊重与宽容。

       充满善意

       律师应当始终注意在庭审中的表情和神态,首先落座时,用善意的眼神和表情问候对方当事人及其律师或公诉人。一进门就表情严肃谁也不看,只低头看文件一言不发或一脸高傲的表情都是不恰当的。整个庭审过程中眼神和表情都要充满善意,要沉稳自信,要尊重他人发言,耐心倾听对方发言。

       尊重包容

       在法庭上,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公诉人之间的立场虽然是对抗两立的,但大家只是代表不同的客户站在不同的角度发表观点而已,此时尊重与包容就是最好的礼仪。若检察官有不合理的行为, 律师可以向法官提出,而不是现场对吵;若法官有不合理的行为, 律师也要客观提出问题,态度要尊重,口气要缓和,质疑和责备的。口吻容易引发冲突,让诉讼参与人对律师有抵触情绪,律师在后面的庭审中也会很被动,整个庭审的效果也会大受影响。如果是一些无伤大雅的细节行为,不必斤斤计较,律师为客户的利益服务但并不代表律师要与法庭上的其他参与者为敌。无论庭审前后,律师都要对法官和检察官示意问好,保持恰当的善意微笑。

       不卑不亢

       在一些地区,律师和司法机关在庭审中的关系与地位暂时还处于不平等状态,但这并不意味着律师在庭审中要委曲求全、卑躬屈膝。不卑不亢才是律师在庭审中的最佳态度。

四、照顾好你的谈吐

      律师们经常调侃自己是“卖‘声’”的职业,的确,律师从某个角度来说就是以说话为生,话要说得好听,才做得好案子。一个律师是否有涵养、懂礼节,就要从谈吐看起,得体的谈吐彰显专业与素质。很多律师将庭审当成辩论赛,一张嘴就像装满子弹的机关枪,急于与对方划清界限。法庭是说“理”的地方,也是讲“礼” 的地方,将“礼”寓于“理”,有理有据,才能既让其他庭审人员感到被尊重,也能让法官听清并采纳己方意见。

       正如李玉芳律师在文中说,我特别欣赏一位律师的总结:“心直口快不适于法庭辩论,气势汹汹有失律师风度,反唇相讥则让人感到轻浮。律师在法庭上应当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始终保持彬彬有礼的学者气质,一语中的、柔中带刚、语言与肢体的融合统一。一名优秀的律师,应当是有着沉着悦耳的嗓音,抑扬顿挫的节奏把握,收放自如的肢体语言,还有恰到好处的感情控制,内敛而透露着锋芒。”

        避免大白话,使用普通话

       很多律师在庭审时喜欢说“口水话” “大白话”,很少注意用法言法语来体现自身的法律水准和执业能力。比如,一发言就以“我来说两句”开场,一提问就说“我问你啊”,这些其实都是一种既随意又不尊重法官的表现。罗中兆律师在文章中提到过她做公诉人时遇到的白丁类律师,为了形象地表达他所认定的“事实”而掷地有声地说:“虚假的事实对于我的当事人来说,就好像是黄泥巴落在裤裆里,是尿也是屎,不是屎也是屎!” 一语既出,举座皆惊,真的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庭审礼仪中讲求说话庄重有分量,发言或总结陈词时,要先说:“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说完后,要说“辩护人发言完毕,谢谢”。当庭审质证询问问题时要示意法官,“我有几个问题要询问一下,是否准许?”这些正式的说法都能体现律师的儒雅、风度和教养。

       普通话是律师庭审的标准配置,审判人员或公诉人员及律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都要使用普通话以彰显专业。

       律师发表辩护意见时应注意整体美,简凡得当,逻辑观点明确,话不在多,而在于精准到位。有些律师喜欢照着辩护词念,甚至连结尾的“此致……”和姓名、日期也念了,这些不仅对辩护毫无作用,而且还显得辩护律师很呆板。建议律师在辩护词的结尾说一些慷慨激昂或略带煽情的话,把气氛提升上去,达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效果。

法庭谈吐细节

(1)音量适当,声音洪亮,庄重沉稳。

(2)语速适当,有节奏的发言,重点突出。

(3)恰当的手势配合增强感染力。

(4)平和表达,避免过于激烈、尖锐的言语。

(5)发言用尊称和敬语,发言完毕要致谢。

(6)把握发言时间,直奔主题,语言精练、观点明确,切中要害,切忌话多啰唆。

(7)发言多用法言法语、专业术语,谨慎使用幽默语。

(8)脱稿是基本要求,切忌照着辩护词一句句念。

(9)使用准确的称谓。例如只有一名审判员就不能照着念“尊敬的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

(10)他人发言不能随意打断,需要发言请举手示意申请发言 “审判长,就这个问题我发表一下我的意见”等。

(11)要运用恰当眼神。给予被告人温暖的目光,点头示意、眼神交换能给予慰藉。发言时要注视审判席,要抬头与他们眼神交流以强化语气和所要表达的诉求。公诉案件中,要直视公诉人,并不时环视法官。同时应当避免目光长时间和对方律师对视给人挑衅感。

五、照顾好你的举止

       国人崇尚儒家,不仅是因为儒家文化的博大精深,也是因为儒家温文尔雅的谈吐令人倍感怡然。在庭审时,律师若举止得体法官打断的次数都要少一些,反之,举止随意粗鲁、目中无人的律师,其发言往往不受重视,而且会被随时打断,做个文明儒雅的律师,庭审效果也会好很多。

       法庭举止”小“细节

(1)不要随地吐痰。

(2)注意坐姿,切忌抖腿、跷二郞腿和身体摇晃。

(3)说到激动之处不要用手或用笔戳指对方,情急之中也不要拍桌子。

(4)需要发言向法官举手示意,对法官发言时要看着法官说话。

(5) 发言时不要摇头晃脑,其他人发言时不要坐立不安或与旁边律师窃窃私语。

(6)不要在庭审时的桌上摆放下一庭审案件的卷宗,也不要去翻阅其他案件的卷宗。

(7)随时准备好纸笔,认真聆听,专心做好记录。

(8)不要在他人发言时与同伴窃窃私语、左顾右盼。

(9)做到全神贯注、目不斜视、威严正听。

六、照顾好你的卷宗

       庭审时,律师将卷宗材料整理得井井有条是基本职业素养的体现。一些粗心的律师经常把乱七八糟的卷宗材料带去庭审,若关键时刻自己能够迅速找到所需材料还好,但若是当庭质证时在桌上随意翻找,让整个法庭人员都在等待,便会让法官心中不悦,对方也会对你有所轻视。试想一个连案件资料都不事先整理好的律师,如何能够在法庭上让人信任其执业能力?

照顾卷宗细节

(1)请用律师事务所专门定制的物品袋收纳卷宗,既规整有序,也能展现律所形象。

(2)若卷宗本数太多无法提走,可事先准备一个品质较好的拉杆箱装好带去开庭。

(3)保持卷宗的整洁干净,事先将材料做好分类整理,制作好证据目录,写清名称、对象、页码等基本内容,与证据装订在一起, 需要时立刻可以翻到。'

七、照顾好你的物品

       律师在开庭时,除了卷宗和纸笔之外也会带上其他的相关物品、水杯、手机、电脑等,这些物品也应当进行有效管理。例如,一些女律师喜欢花俏,带着卡通水杯,电脑上也贴满炫彩的贴纸,手机也用水钻壳……这些看起来娇俏可爱,实则有损律师的专业形象。一些男律师的挎包极其随意,还会将大串钥匙放到桌上,这些行为都会让法官心里不舒服。审判庭不是办公室,哪类物品该用,哪些东西不该带,都要有一定的认识。

物品照顾的细节

(1)律师尽量使用商务包,颜色以黑、棕、白为主,款式要简洁大方。

(2)手机、车钥匙等物品尽量收纳在包里、放在桌子下面。

(3)保持电脑外观的整洁干净简化。

(4)尽量喝矿泉水,显得干净清洁,尽量不要带可乐、冰红茶、 奶茶这样的软饮料。

(5)若带水杯要注意大小适中,外形典雅简洁,水杯的摆放不要挡住交流的视线。

(6)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当庭决不能接电话。

八、照顾五大细节

      1.提供电子版文书

      提供电子文书可以方便书记员直接复制到庭审笔录中,减轻书记员的打字负担。但是提供电子文书也应该注意时机和方式,以免弄巧成拙。所以,律师可以在提交材料时候当面询问或者提交材料后电话询问书记员是否需要电子版、何时给、怎么给。

      另外,电子版文书的文件格式也很重要。一些“wps”、“docx” 等高级office软件格式通常会因不兼容的问题导致文件不能打开。在整理材料时,若是纯文字材料最好保存成“txt”记事本格式,既可以保证打开速度,也能保证其他“复制”时页面可以重新编辑。

      2.庭审时注意语速

     庭审笔录是非常关键的材料,若书记员没有跟上律师的语速便会漏记很多东西,导致辩护意见没有被很好地记录下来,影响到辩护效果。有经验的律师会在辩护发言时注意书记员的键盘操作,注意语速和停顿,等书记员打完字后再说下一句话。在遇到同音字或异形字、难打字的时候,会注意提醒书记员。另外,在遇到金额、账号、时间、身份证号码时,还要适当重复。

      3.提前向委托人及随同来的旁听人员介绍法庭纪律等注意事项

      律师应在案件办理中对委托人进行必要的介绍和提醒。例如开庭前一天应该提醒当事人按时到庭,对于可能会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要提醒其服从法庭指挥,提醒注意法庭纪律、关闭手机不得随意离开座位等。对于随当事人同来旁听人员。也要注意提醒其有关法庭纪律,如未成年人未经许可不得旁听庭审,庭审过程中不得发言, 不得记录、录音、录像、拍摄等。避免有旁听人员不遵守法庭纪律,而给法官、书记员带来不好的印象,也避免当事人的亲朋好友遇到训诫乃至其他制裁。

      4.律师对当事人的发言进行清晰准确的归纳总结

      庭前,律师往往会与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已经了解了当事人的观点。所以,在庭审中若当事人的陈述比较冗长,或因紧张不能完整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律师要适当地对当事人的发言进行归纳总结。

      5.法律文书和庭审陈述中准确运用法律条文

     很多律师在提到法律依据的时候,只是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 这种说法很不专业,也不便于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律师要为法官准确指明所依据的法律规定的内容,做好法官的助手工作,既便于法官充分理解自己的主张,也方便法官在起草裁判文书时引用法律条文。庭审礼仪有利于树立律师职业形象,充分彰显律师的个人素质, 律师以司法礼仪来尊重他人,既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影响法官的感性判断,也可以获取客户的尊重与谅解。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来宾案|不准带电脑的二审开庭,请给律师们来一打
田文昌:详解刑事辩护律师执业技能之五大环节
谈谈法庭质证二
法庭上,刑辩律师有哪些展现“非专业技能”的细节让人欣赏?
20年总结,刑辩律师的庭审发问技巧
法官最欣赏这7个职业品质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