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 心得笔记

这次我们再换另一个维度看世界,法律思维,因为我们很常在媒体看到判案结果和大众想的有差距,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在法律角度看事情,这次书籍是: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

重点整理:

1.最重要的六个法律理论思维的维度:普遍性、权利义务、主体、法律的完整把握、事实的法律陈述、程序

2. 一切不牵扯利益得失的知识,都只不过是智力游戏

3. 在真实世界中,你在法律上的每一次选择,都是直接奔向某种利益的,但你也须承担这个选择的成本

4. 合理的“潜规则”的“潜”本身就是一种生存策略,对于你来说,其重要性甚至高于某些正式法律规则,如果没有弄明白的话,你无法玩转法律应用

5. 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要求你在不确定、易变和不完备的信息面前作出适当的决策

6. 法律是代表普遍利益的,你必须懂得从普遍性的高度理解法律是什么,必须懂得普遍利益和个人利益如何协调,否则很可能无法在法律程序中保护个人利益

7. 事实在你眼里不是纯粹的事实,而是经过法律筛选的事实,是以主观设定的预适用的法律为参考系对事实进行的选择与陈述

8. 随时切换到“对手视角”,需要每次划分成对方当事人、裁判者以及社会舆论这三个层面进行分析

9. *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只有被证据证明了的事实才是事实,无证据支持的事实基本上是无法被承认的

10. 一般的律师试图说明法律是什么,优秀的律师则论证法律为什么应该是我说的样子

11. 法律适用者,特别是法官的解释,在法律的适用过程中居于决定性的地位

12. 一般来讲,如果只有录音证据,没有其他佐证,得到法院支持是有难度的

13. 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有了借条或者欠条也并非可以高枕无忧,还得看借条的内容

14. “收条”代“借条”,只写收条,没写借条,结果借给别人钱反而变成欠别人钱

15. 在真实世界中,你的法律思维不仅是要回答行动规划是否合法,或是否会导致承担责任,更重要的是要回答如何有效地实现你的利益

16. 一般来说,只有法律诉讼的预期价值大于起诉成本,你才有起诉的必要

17. 当事实对你有利时,多强调事实;当法律对你有利时,多强调法律

18. 对方故意抬高成本,可以依法律规定要求其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

19. 戈尔丁曾说过:程序公正本身就包含了这样一个前提,即案件的裁判中不含有裁判者个人的利益,法官也不得借裁判案件谋取任何私利;否则,他就不再是一个法官

20. 公正不是道德审判,而是法律裁判,重点是就事论事

21. 如果你是法定代表人,就要明确表明以什么身份签字,否则可能要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因为签字问题被迫承担原本可以不属于自己的巨额债务的现象并不罕见

22. 在法律事务上,最为慎重的选择就是签名与捺手印的结合。签名是个人自然的书写流露,是个人真实意思的体现,捺手印有唯一性,二者互取其长,互补其短,是规避风险的办法

23. “谎言重复千遍就是真理”,“撞伤不如撞死”这种思想漫延下去,带来的不仅是对生命的亵渎,更是整个社会的道德滑坡

24. 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

  • 风险一:离婚协议书有效,人财两空
  • 风险二:假离婚被识破,枉费折腾又违法
  • 风险三:徒生不安全感,遭人耻笑

25. 走在斑马线上是安全的”只是一种更高概率的安全:

  • 生命安全概率更高
  • 财产安全概率更高,可能得到更多的赔偿

26. 法律是一种众人之事,你遵守法律并不代表你能安全,还需要别人遵守法律

27. 一个懂法的人不仅是守法,更要看到对方违法的可能以及对方违法对自己的冲击

28. 真实世界的法律充满各种合理和不合理的“潜规则”。不合理的“潜规则”,你要规避它、对抗它 扼杀它,而合理的“潜规则”的“潜”本身就是一种生存策略子,对于你来说,其重要性甚至高于某些正式法律规则,如果没有弄明白的话,你无法玩转法律应用

29. 法官很忙是你在法律明文规定中看不到的“潜规则”

30. 如果你能在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中准确引用法律条文,为法官指明自己主张所依据的法律规定,那就会大大方便法官理解你的主张,也为法官起草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条文提供便利,或许可以增加法官的好印象

31. 法庭上的讲话要注意语速和停顿,等书记员打完字后再说下一句话,方便书记员记录。遇到金额、账号、时间、身份证号码,有时候还要适当重复强调,以便书记员准确记录

32. 注意执法者面临种种压力和困境,会徒生某些“懒政”的“潜规则”。

33. 必要警惕法官的失误,防止因法官失误或者判决不够理想而损害到自身权益的潜规则

34. 虽然法律也提供了二审、审判监督等补救机会,但毕竟还要另外耗费更多的成本

35. “司法勾兑”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纪以及涉嫌犯罪的“潜规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法官给律师介绍案源并与之分成;二是律师主动“巴结”或者“行贿”法官,以便获得倾向性裁决

36. “律师不能承诺办案结果”以及“法官自由裁量权”是一个明规则,不过,法官自由裁量过程中则有很多“潜规则”

37. 办案人刑讯逼供的原因,大多源于他有破案的压力或者靠业绩升迁的动机。如果你身体有疾病,赶紧告诉他,希望他高抬贵手。因为一旦发生严重伤害或者死亡,他也无法承受

38. 在法庭上用于裁判的“事实”不是你所经历的客观事实,而是“证据事实”

39. 美国的司法制度建立在“不说出”全部事实的基础之上,律师的工作就是用一切合法手段来隐瞒“全部事实'的对手,你对手的律师,他们总是倾向于隐藏对他们不利的事实,要让客观事实重现,你必须充分考虑对方各种出牌

40. 法庭认定的事实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是通过法律规则“塑造”出来的,不再完全是客观事实的重现。作为用法的当事人,我们必须善于运用法律规则和证据规则发现事实、表述事实,让法庭尽可能在有利于我们的信息下做决策

41. 法律思维领域,不讲单一的原则,能容纳不同的观点,又能正常进行法律思维,是重要的法律智慧

42. 以轻刑换取口供,获得执法的效率,固然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公正,但它实现了本来可能无法实现的公正,也节省了社会资本— 社会不可能不计成本地耗费资源解决过去的纠纷

43. 法律不可能对所有已发生的事件都找到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很可能存有不同的意见

44. 法律是分配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并据以定分止争,目的是解决人的共处问题,而不是要解决人生的意义,不是要做到绝对正确

45. 世界上不存在“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完美的司法制度。在真实世界运用法律当然应该追求正义,但也要懂得妥协

46. 必须坚持程序正义,面对我们认为罪恶的东西也不能赶尽杀绝,要保有一定程度的宽容和妥协

47. 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也各有不同的标准。现行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要求是“证据确实、充分”,不过,何为“确实、充分”则各有不同的体现

48. 法庭常常只是以“全有全无”的思路来确定有概率的事实,这种情况再次表明法律不可能对已发生的事件获得一个绝对的、唯一正确的答案

49. 由于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和解释的多义性,对同样的事实经常无法得出一个统一的法律结论

50. 世界上不只有法律,还有道德舆论之剑。你竭尽全力赢了官司,但是,人们心里还有一台道德之秤。赢了官司却输了人心

51. 法律与人情的冲突,有的是因为法律本身的局限无法照顾到各种人情,有的则是因为某些一时的个人喜好并不值得法律照顾,法律甚至还要限制它。

52. 法律考虑的是长久的秩序

53. 法律是普遍性的规则,所谓法律思维就是超出具体案件的是非曲直而放眼到整个社会关系来衡量它的是非曲直

54. 见义勇为是一项美德,但法律不宜将他人遇到歹徒侵害而“见死不救”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55.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后裁定“医生的病历记录属于禁止调取的证据”

56. 律师以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其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当其职业道德与“惩罚坏人”的公共道德相冲突时,律师首先应当服从职业道德

57. 当律师不会因为道德压力而拒绝为“坏人”辩护时,法律才可实现其真正的正义

58. 法律除了“定分止争”之外,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提供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

59. 生活中很多看似稀松平常的事,其实都包含着很多你所不知的权利义务,如果不懂得运用权利义务规则来分析,那就有可能侵犯到他人的权利,或者错失获得赔偿救济的良机

60. 合意解除合同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你不能想当然地采用撕毁的形式

61. 定金 V.S.订金:

  • 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须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 订金则只是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还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62. 公法的最主要特点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63. 私法的最主要特点是法不禁止皆自由,即尊重当事人自由意志

64. 公法的规则主要是法定、人权,私法的规则主要是自由意志。公私混合法的核心规则可谓两者的综合

65. 在法律世界里,你还须判断他是他自己,还是一个代理人,或者是一个代表

66. 当你准备进入一家新公司时,你需要查询一下该公司的注册信息及其他资料,它的法人代表,它的高管,它的主营业务 等

67. 在法律上,有时你除了承担自己的责任外,还不得不承担连带责任

68. 只懂一部分(或者一点)法律是一个必然的现象,在展开法律思维时,你得提醒自己:一定要回到法律文本,完整把握法律的具体规则,然后再做判断

69. 一定要注意完整地理解法律,警惕合法的权利变成违法行为

70. 如何掌握各类案件事实的法律陈述技巧呢?一个是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储备,还有一个便捷的办法就是研究判决书。判决书中“法院查明(确认)的事实”这一部分,就是很有代表性的案件事实的法律陈述,看多了就可以掌握各类案件事实的法律陈述技巧

71. 尽可能留存好证据或者证据线索,是真实世界法律思维的一个关键点

72. 供述(陈述)很重要,在自己记不清楚(或者理不清楚)的情况下一定要谨慎回答,毕竟说过的供述(陈述)要再改是很难的

73. 博登海默说:审判并不是一种毫无拘束的司法意志行为,而是一种要把判决基于那些被认为是审判活动的合法工具的正式和非正式渊源材料之上的有意识的努力

74. 讨薪最怕赢了官司,拿不到钱。你可以考虑申请诉前保全

75. 案发之后,你的第一任务是避免破坏证据,不要洗澡、上厕所、吃东西、刷牙、换衣服,不要破坏现场,以便提取法证

76. 私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果通过私了借机对 犯罪嫌疑人敲诈勒索,情节严重的,反而自己会构成刑事犯罪

77. 实战技巧的五個方法:

  • 管辖权异议:有的则是为了实质上变更管辖权,以避免地方保护对案件的影响。
  • 反诉: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 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的方式,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
  • 证据保全
  • 财产保全
  •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78. 法律上尊重少数人的三个方式:

  • 补贴少数人
  • 规定某些权利不可由少数服从多数决策
  • 少数人有退出权利。第四,引入讨论与辩论

79. 权利保护,首先是私力保护,预防权利被侵犯;而当权利被侵犯时,第一时间就要行动起来,以合法的方式寻求一切可救济的手段,而不是什么都不做,就等警察来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一)
案件败诉就是有黑幕?一文弄懂败诉原因!辟谣法律败诉那些事
“孤证”作为案件的证据应达到怎样的证明标准?
律师提醒:债主必知,法院法官常说的4个法律知识
浅析民事举证证明责任的分配
打官司,事实、证据、法律、法官,都不能过分相信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