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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宝钗形象探源9

九、早稿黛玉:好强却薄命的童养媳

 

除了今本宝钗以外,还有一个女性人物也被作者注入了自己的思想灵魂。只不过,她不像宝钗那样代表作者理想中的完美自我,而是代表了作者昔日的那个争强好胜、自私狭隘的自我。她是作者既顾影自怜,又自我批判、自我反思的对象。这个人物就是林黛玉。跟宝钗还有一点不同的是,黛玉形象在《石头记》的早稿时期,就已经承载了作者自我批判、反思的内容,而不像宝钗那样直到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时期才成为作者理想自我的化身。我们甚至可以说,黛玉形象从一开始,就在其娇弱女儿的外表之下,隐藏着一个男性文人的怨念!

 

甲戌本第27回,黛玉在《葬花吟》中感叹自己的身世薄命,有云: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


拥林派评红家,特别是“反封建”论者往往抓住这些话,大谈特谈黛玉这个“叛逆者”如何如何受到“封建势力”的“迫害”云云。但从今本的实际描写来看,所谓“迫害”云云,完全是无中生有。以贾母为首的荣国府不仅对黛玉不薄,甚至用恩重如山来形容,也不为过。黛玉恰恰是整个贾府中最没资格叫嚷什么“风刀霜剑严相逼”的人!且看贾母是如何撇开三春,独宠宝玉和黛玉的:

 

今且说林黛玉自在荣府以来,贾母万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迎春、探春、惜春三个亲孙女倒且靠后。(甲戌本第5回)

 

原来近日贾母说孙女儿们太多了,一处挤着倒不方便,只留宝玉、黛玉二人这边解闷,却将迎、探、惜三人移到王夫人这边房后三间小抱厦内居住,令李纨陪伴照管。(甲戌本第7回)

 

黛玉所享受到的物资待遇,跟宝玉完全一样,甚至把迎春、探春、惜春这三个贾家的姑娘给挤到了一边去!这哪儿叫什么“风刀霜剑严相逼”?迎春、探春、惜春三人不抱怨黛玉对她们“风刀霜剑严相逼”,黛玉就应该谢天谢地了,哪里还有资格对贾府说三道四?

 

就算黛玉父母双亡,寄人篱下,身世可怜吧。但书中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又远不止黛玉一人。比如,史湘云便是“襁褓之间父母违”,跟着刻薄的叔叔、婶娘过活,每夜被逼着做女红做到很晚:

 

宝钗听见这话,便两边回头,看无人来往,便笑道:“你这么个明白人,怎么一时半刻的就不会体谅人情。我近来看着云丫头神情,再风里言风里语的听起来,那云丫头在家里竟一点儿作不得主。他们家嫌费用大,竟不用那些针线上的人,差不多的东西多是他们娘儿们动手。为什么这几次他来了,他和我说话儿,见没人在跟前,他就说家里累的很。我再问他两句家常过日子的话,他就连眼圈儿都红了,口里含含糊糊待说不说的。想其形景来,自然从小儿没爹娘的苦。我看着他,也不觉的伤起心来。”(庚辰本第32回)

 

可湘云却从不像黛玉这样,受了贾府天大的恩惠,还怨天骂地。她只是表示,她若有宝钗这么一个亲姐姐,就心满意足了:

 

湘云笑道:“我只当是林姐姐给你的,原来是宝钗姐姐给了你。我天天在家里想着,这些姐姐们再没一个比宝姐姐好的。可惜我们不是一个娘养的。我但凡有这么个亲姐姐,就是没了父母,也是没妨碍的。”(庚辰本第32回)

 

跟湘云的胸怀坦荡相比,黛玉的这些抱怨和哭嚎,不仅是不知感恩,简直是有些忘恩负义的味道!也难怪湘云会批评黛玉是“假清高”。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对于黛玉这种狭儒人格和阴暗心理的批判,真可谓鞭辟入里!

 

不过,这里也有一个问题,作者固然不惜借黛玉的忘恩负义,狠狠地批判自己昔日的自私狭隘。但《葬花吟》毕竟是洋洋洒洒一大篇文字。其中投入的感情亦不少,难道这种“愁绪满怀无释处”、“阶前闷杀葬花人”的哀怨,也是虚情假意的么?人物形象可以虚构,《葬花吟》本身也明显有模仿唐寅《一年歌》等诗作的痕迹。但若真是矫揉造作,强捏成篇,又如何能让脂砚斋等读者感叹“非颦儿断无是佳吟”、“举笔再四不能加批”?难不成脂砚斋也在串通作假,故意阿谀逢迎不成?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曹雪芹替黛玉拟作《葬花吟》,其思想感情当然是真挚的、深沉的、心血欲滴的。尽管《葬花吟》放在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明显是对黛玉的忘恩负义构成了巨大的反讽,但笔者以为,它却贴合了早稿黛玉的处境。因为早稿黛玉确实是一个受人冷落的童养媳,一个再三被男人的劣行所伤害的薄命女人。争强好胜的她,试图用尽全部的心机,甚至一些为世人所不齿的阴暗手段,去跟命运抗争,却在“风刀霜剑”的逼迫下,落了个满身伤痕,最终悲惨死去。作者评价今本黛玉是“莫怨东风当自嗟”,她只能怨怪自己,没资格去怨恨别人。但早稿黛玉则不然。她是“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完全有资格怨恨男人的“无情”。因为今本黛玉遇到的是一个清宝玉、好宝玉,而早稿黛玉遇到的却是一个浊宝玉、坏宝玉。在今本中,是黛玉“机谋深远”,耍弄“滚香芋”、“不直偷”的手段,伪装成心上人的同类,获取了宝玉的信任。直到被宝玉发觉这是一场“法术无边”的骗局,二人最终分道扬镳,黛玉也只好绝粒、绝药,自戕身亡。但在早稿中,却是宝玉见异思迁,再三再四地背叛对黛玉的婚姻承诺,害的黛玉日益抓狂,终致害人害己。今本中的二玉悲剧,乃是宝玉错认知己、误陷情迷的宗教式寓言,而早稿中的二玉悲剧却完全是一个老套的痴心女与负心汉的故事。而早稿宝玉固然是“浊物”一枚,但他能轻易玩弄、背叛黛玉,其根源却在于早稿黛玉实是一个社会地位低下的童养媳,且跟二尤一样同属于性道德上的“尤物”、“淫奔女”。

 

书中最能说明早稿黛玉原是一个童养媳的,就是早稿黛玉进入贾府的年龄。前面我们已经多次提及,早稿黛玉的登场时间要比今本黛玉要早个五、六年,加上早稿宝钗的登场时间又比今本宝钗要晚个四、五年,早稿黛玉比早稿宝钗要早出场大约十年左右。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推迟了黛玉初入贾府的年龄,却未删干净早稿遗痕,由此才造成了黛玉从苏州到京师,一路上竟然暴涨了五、六岁的奇观。那么,按早稿的说法,黛玉六岁就已经来到了贾府。作者让她在这么小的年龄就与宝玉相会,又有什么意义呢?当然了,早稿黛玉与早稿宝玉,早在他们六、七岁的时候,就生活到了一起,亦可谓是青梅竹马。但要描写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也未必一定要让黛玉成为孤女。所谓“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将贾、林两家处理为亲戚加邻居的关系,不更是现成的写法么?当然了,作者有自己的创作自由。但贾宝玉这句话就未免太怪异了:

 

“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他是才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你的?”(第20回)

 

按古礼,童男童女当是七岁分席。贾府号称是诗书簪缨之族,岂能不知礼法?如果说是六岁的黛玉与七岁宝玉“一床睡”已经有些打擦边球了,而贾宝玉的意思分明是他与黛玉从小到大一直是“一桌吃,一床睡”,甚至到了“长的这么大了”的年龄,还是如此!事实上,今本第19回中就依然保留有宝玉与黛玉“一床睡”的具体描写:

 

黛玉听了,嗤的一声笑道:“你既要在这里,那边去老老实实的坐着,咱们说话儿。”宝玉道:“我也歪着。”黛玉道:“你就歪着。”宝玉道:“没有枕头,咱们在一个枕头上。”黛玉道:“放屁!外面不是枕头?拿一个来枕着。”宝玉出至外间,看了一看,回来笑道:“那个我不要,也不知是那个脏婆子的。”黛玉听了,睁开眼,起身笑道:“真真你就是我命中的‘天魔星’!请枕这一个。”说着,将自己枕的推与宝玉,又起身将自己的再拿了一个来,自己枕了,二人对面躺下。(庚辰本第19回)

 

到今本第19回这时候,宝玉已经十三岁,黛玉十二岁了。如果按早稿的说法,黛玉这时候的年龄还更大,足足有十五岁(庚辰本第45回,黛玉自云:“我长了今年十五岁。”脂砚斋亦批云:“黛玉才十五岁,记清。”),宝玉就更已经十六岁了。十五六岁的少男少女睡在一张床上,不要说明、清时代的家长,恐怕就是现在的家长,眼见了也不会觉得舒服吧!如果说贾母是老糊涂了,溺爱不明。那王夫人又到哪里去了呢?她难道就不怕黛玉是个狐狸精,把她的宝贝儿子给勾引坏了?这种情理上看似万万不通的描写,其实倒反过来提示我们:早稿宝玉与早稿黛玉之间极有可能是存在某种婚约关系的。正因为大家或多或少地都把黛玉看成了宝玉未来的媳妇儿,所以都对这种事情见惯不惊,不闻不问。结合早稿黛玉年方六岁就进入贾府的情况来看,她的真实身份便只能有一个:她不是贾母的什么外孙女,而是林家抵给贾家的一个童养媳!大约是因为自家遭了难,“坏了事”,才被迫送给贾家去“收养”。而这也就映证了脂砚斋对于甲戌本第3回回目的评述。按,甲戌本第3回回目是:

 

金陵城起复贾雨村,荣国府收养林黛玉。

 

针对“收养”二字,脂砚斋的评论是:

 

二字触目,凄凉之至!(甲戌本第3回侧批)

 

如果按今本的说法,黛玉第一次进贾府时,她父亲林如海尚健在,不过是跟外祖母住一段时间而已。如何能叫被贾府“收养”?就算是被外祖母“收养”,外祖母也是会疼惜外孙女的,又如何能算是“凄凉之至”?事实上,只有小小年纪,就被半卖半送,弄去给别人家做童养媳。这样的被“收养”,那才能叫做“二字触目,凄凉之至”!

 

当然了,贾府绝不是那种娶不起儿媳妇的穷苦人家。纵然早稿中的贾府,尚不是今本中这样显赫的国公后裔,最起码也是个贵官之家。因此,他们“收养”黛玉,应该主要还是基于对林家的同情和怜悯。但这样一来,黛玉这个童养媳的地位就颇有些尴尬了。一方面,她与宝玉确实订有婚约。因而,大家都把她看成是宝玉的人,不在乎她与宝玉“一床睡”。但另一方面,贾府“收养”黛玉作童养媳,也绝不可能有什么正式的订婚手续。只要贾府家长以至于贾宝玉本人改变了初衷,他们随时都可能抛弃黛玉,另娶她人为宝玉之妻。事实上,他们放纵黛玉跟宝玉“一桌吃,一床睡”,本身就说明他们并没有把黛玉当作一个应该谨守闺训的大家闺秀来看,把她看成是宝玉未来的媳妇儿也多少带有权宜之计的色彩。这就使得黛玉的宝二奶奶之位,不能不陷入一种风雨飘摇的境地了。为什么黛玉会在《葬花吟》中发出“风刀霜剑严相逼”那样的哀怨?这实际上就是早稿黛玉留下的遗痕。在早稿中,被当作童养媳看待的黛玉,面对周围严酷的环境,的确会有一种“风刀霜剑”式的压迫感!

 

如果说家长们的翻云覆雨,已经让早稿黛玉感受到了“风刀霜剑严相逼”紧迫,那么,其未婚夫——早稿宝玉的态度,则更能决定她的荣辱与生死。如果未婚夫是一个诚心笃意爱她的人,黛玉或许还有翻盘的希望。但早稿宝玉偏偏是个花心的浪荡子。他也会爱恋黛玉,却又如黛玉所批评的那样,“见了姐姐,就把妹妹忘了”。这就更让早稿黛玉陷入了腹背受敌的绝境。事实上,我们从神瑛神话中,神瑛侍者对待绛珠的态度,就不难窥见早稿宝玉对于所谓“木石姻缘”的漫不经心:

 

那僧笑道:“此事说来好笑,竟是千古未闻的罕事。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便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甲戌本第1回)

 

绛珠草固然是由于神瑛侍者的浇灌,才得以存活下去,化作美女。但神瑛侍者却一点也不专情于绛珠草。明明绛珠草已经“修成个女体”,神瑛侍者却一点也没有跟她继续长相厮守的意图。反而跑到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说是要“下凡造历幻缘”,跟无数“风流冤家”去结缘,倒是这绛珠草要追着神瑛去还他眼泪。我们知道,今本中贾宝玉已经是顽石后身,神瑛侍者已经成了甄宝玉。但早稿《石头记》采用的却是“人石两分”的设置。神瑛侍者恰好对应的是早稿宝玉。而神瑛侍者养活了绛珠草,却又一点不专情于绛珠草,这不正隐喻了早稿中贾府“收养”黛玉作童养媳,宝玉却偏偏见异思迁,撇开黛玉,跟一个又一个的风流女子打得火热的情形么?相比之下,作为顽石后身的今本宝玉,就要笃实多了。只因为错认黛玉是从不讲“混账话”的知己,他一心一意地要跟黛玉同生共死,甚至为此疏远了宝钗。直到发觉了黛玉的重名重利与宝钗的愤世嫉俗,他才最终选择跟黛玉分道扬镳,转而移爱于宝钗。从情迷到情悟,均是出自一片诚心。这恐怕也恰是奶油小生神瑛与蠢然一物的顽石之间的差异吧?虽说是一灵一蠢,有时候蠢拙者比灵巧者更有一份朴实可爱!

 

早稿黛玉既然已经被贾府和早稿宝玉推入了腹背受敌的绝境。那么,她也只能采用两种手段来保卫自己的婚姻。一是跟踪、监视自己的未婚夫,耍弄各种心机,狠狠打击情敌。二是失身于宝玉,试图用自己的性魅力,挽回宝玉的心。关于早稿黛玉是如何狠狠打击情敌的,我们放到下一节进行讨论。这里先来说说黛玉是如何跟踪、监视宝玉的。事实上,这种事例在今本中仍保留有不少。下面只选取最典型的一组事例来进行讨论:

 

且说宝玉在楼上,坐在贾母旁边,因叫个小丫头子捧着方才那一盘子贺物,将自己的玉带上,用手翻弄寻拨,一件一件的挑与贾母看。贾母因看见有个赤金点翠的麒麟,便伸手拿了起来,笑道:“这件东西好像我看见谁家的孩子也带着这么一个的。”宝钗笑道:“史大妹妹有一个,比这个小些。”贾母道:“是云儿有这个。”宝玉道:“他这么往我们家去住着,我也没看见。”探春笑道:“宝姐姐有心,不管什么他都记得。”林黛玉冷笑道:“他在别的上还有限,惟有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庚辰本第29回)

 

原来林黛玉知道史湘云在这里,宝玉又赶来,一定说麒麟的原故。因此心下忖度着,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珮,或鲛帕鸾绦,皆由小物而遂终身。今忽见宝玉亦有麒麟,便恐借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因而悄悄走来,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意。(庚辰本第32回)

 

黛玉自己读那些才子佳人小说入了迷,满脑子都是男女“风流佳事”、“皆由小物而遂终身”,乃不惜跟踪、监视宝玉、湘云,怀疑“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的史湘云也跟贾宝玉“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甚至当众攻击诋毁宝钗“在别的上还有限,惟有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这不是典型的贼喊捉贼、嫁祸于人么?事实上,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也正以此揭示了黛玉式狭儒人格对于人性的戕害!故此,到第45回,作者又让黛玉对着宝钗,发出了真切的忏悔:

 

“你素日待人,固然是极好的,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心里藏奸。从前日你说看杂书不好,又劝我那些好话,竟大感激你。往日竟是我错了,实在误到如今。细细算来,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姊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象你前日的话教导我。怨不得云丫头说你好,我往日见他赞你,我还不受用,昨儿我亲自经过,才知道了。比如若是你说了那个,我再不轻放过你的;你竟不介意,反劝我那些话,可知我竟自误了。”(庚辰本第45回)

 

不过,如果把上述黛玉跟踪、监视宝玉、湘云,以及冷笑进谗,攻击宝钗的情形,置换到早稿的场景中去。不也有几分合理性么?早稿宝玉既然是个西门庆式的色鬼淫魔,他的确是很有可能同其他女性“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的。黛玉的防范心理也属正常。只是黛玉不应该针对无辜的宝钗、湘云而已。可以想见,早稿宝玉的花花肠子越多,早稿黛玉的疑心病就越重。尽管今本宝玉早已经由浊转清,但今本黛玉却继承了早稿黛玉的这些多心多疑。原本正常的自我防卫心理的表现,也转而被作者移作了对黛玉式狭儒人格进行深刻揭露和批判的情节素材!

 

而早稿黛玉在婚姻保卫战中的另一重表现,就是未婚而失身于宝玉,试图用自己的性魅力,挽回宝玉的关爱。尽管是失身于自己的未婚夫,情有可原,但严格按儒家的礼法来说,仍然是属于“淫奔女”的范畴。——因为黛玉毕竟是书香人家的女儿,不像袭人是奉主子之命而成为通房丫鬟的。故此,早稿黛玉在性道德方面,也跟二尤一样,属于“浊”的那一面。在男人主导的话语权体系中,沦为了“尤物”一类。事实上,曹雪芹也的确在列藏本第64回的标题诗中,将黛玉与二尤扯在了一起。这就是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的那首《幽淑女叹》。其尾联如下:

 

嗟彼桑间人,好丑非其类。

 

“桑间”,亦作“桑中”,古地名。相传是商纣王城的桑园,是纣王与群妃逸乐处。商亡后,成为沫邑的一个小聚落,据说此地风俗放荡。《诗·鄘风·桑中》即有曰:“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后遂以指代男女私会野合之处。而这里的“桑间人”则明显指的是同贾珍、贾琏辈私通的尤二姐、尤三姐之流。今本黛玉已经被作者塑造成了一个“幽淑女”。不管她在一般道德方面有多少瑕疵,至少在性贞方面,她是没有问题的。怎么作者又偏偏把她跟二尤拉在一起,进行对比,说她与二尤这些“桑间人”不是一类呢?其实,这种欲盖弥彰的写法,恰恰提醒我们,早稿黛玉其实就跟二尤是一类。同属于“尤物”和“淫奔女”。直到中间过渡稿,以至于今本,作者让黛玉由浊变清,才需要特意将她从这个早稿“淫奔女”的圈子中拉出来,特意指出她与她们乃是“好丑非其类”。事实上,早稿黛玉仅失身于自己的未婚夫,其“淫罪”原本就比有着“聚麀之诮”的尤氏姐妹要轻微得多。这也是作者愿意将早稿黛玉“洗清”,转化为今本“幽淑女”的一个心理原因。

 

更进一步,黛玉形象的出现和演变,自始至终都是跟作者的心路历程紧密相联的。这里又有一隐一显两个证据。显性证据是林如海出任过七品的巡盐御史,而历史上的曹寅也以五品郎中的身份兼任过两淮巡盐御史。黛玉跟今本宝钗一样,其出身跟作者本人的出身具有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虽然契合的程度要稍稍弱一些。而更重要的是隐性证据:早稿黛玉是六岁进入贾府的。为什么是六岁,而不是七岁、八岁、九岁?因为曹雪芹本人也恰恰是在五岁上遭遇抄家,六岁上迁居北京,并被平郡王府“收养”的!按,曹雪芹的生前,红学界向来有康熙五十四年乙未(公元1715年)、雍正元年癸卯(公元1723年)、雍正二年甲辰(公元1724年)三说。而笔者以为,只有癸卯能得到既有文献记录的支持。据脂批,曹雪芹卒于“壬午除夕”,即清乾隆二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元1763年2月12日)。又据敦诚《挽曹雪芹》“四十年华赴杳冥”一句,可知曹雪芹卒年四十岁。由公元1763年上溯四十年,正好就是雍正元年癸卯(公元1723年)。而且雍正元年癸卯这一年的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种,恰好符合《红楼梦》对于贾宝玉生日的描写。因此,笔者认为,比起无根的乙未说(该说必须假定曹雪芹是曹颙的遗腹子)、甲辰说(该说必须假定曹雪芹卒于癸未除夕),曹雪芹生年的癸卯说乃是唯一可信的说法。准此,到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曹頫遭遇抄家时,曹雪芹正好虚岁五岁。翌年,曹頫举家迁居北京待罪,曹雪芹正好是虚岁六岁!跟早稿黛玉进入贾府的年龄完全一致!雍正六年六月曹頫一案审结时,曹頫被判每日枷号,追赔骚扰站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曹頫连几百两银子都拿不出,只好每日扛枷带锁,立于官衙门前接受凌辱。在这种情况下,曹家是肯定不可能给曹雪芹提供良好的受教育的条件的。但谁也不能否认,曹雪芹知识广博,四书五经、道书禅机、戏剧小说、琴棋书画,他都广有涉猎。如果他在青少年时代没接受过贵族文化的教育熏陶,这是绝不可能的。而事实上,唯一能给已经沦为“破落户”的曹雪芹,提供如此良好的受教育机会的,只有他的姑母平郡王福晋曹佳氏一家!曹佳氏是曹寅的女儿,嫁给老平郡王纳尔苏作嫡福晋。其长子福彭,后来提前袭了父亲的王爵,做了小平郡王。因此,所谓“荣国府收养林黛玉”,其背后隐藏的乃是曹雪芹六岁上被平郡王府“收养”的一段辛酸往事!

 

可以想见,初入平郡王府的曹雪芹,一定被姑父、姑母和表兄视为苦孩子而备受呵护。恰如沈治钧所推断的那样:“平郡王府里那繁琐的礼节、淫糜的风习、精致的饮食、考究的服饰、美丽的花园、娴雅的女子、性情各异的丫鬟以及复杂的人际关系等等,都可以令曹雪芹重温秦淮旧梦,从而在日后成为《红楼梦》创作素材的一部分。”然而,随着姑母、姑父的去世(纳尔苏卒于乾隆五年,即公元1740年),特别是长兄福彭的长期抱病以至于最终病故(福彭卒于乾隆十三年,即公元1748年。按,福彭从乾隆四年起,很少再于公开场合露面。不少人猜测福彭已失宠。但据清史稿记载,福彭死后乾隆辍朝二日哀悼,其实这是极不寻常的哀荣。由此可见福彭并未失宠,更有可能是生病了。事实上,与福彭有血缘关系者享寿都不长,他父亲讷尔苏50岁、外公曹寅55岁、舅舅曹颙25岁、亲弟弟福秀46岁、福靖45岁、福端14岁,故福彭因病重而导致他无法再为乾隆效力更为合理),使得曹雪芹与平郡王府的后继者关系越来越疏远。他也由一个备受怜爱的宠儿变成了一个身份尴尬的食客。故此,平郡王府“收养”的曹雪芹的大恩大德,到最后竟然成了青年时代曹雪芹心底难以抹去的耻辱。这便又有了敦诚在《寄怀曹雪芹(霑)》一诗里对于平郡王府颇为不敬的说法:

 

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

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

 

所谓“残杯冷炙有德色”,这种说法自然是源自曹雪芹本人的主观感受。本来,平郡王府“收养”曹雪芹,是他一辈子也难以报偿的大恩大德。只是因为平郡王府的后继者冷落了他,他便深感“朝扣富儿门,富儿犹未足”的耻辱。很显然,正是这种“忘我大德,思我小怨”,不记其恩,只记其辱的心态,催使曹雪芹塑造了林黛玉这么一个人物。他把黛玉写成是一个不断遭人嫌弃、遭人背叛的童养媳,只能依靠自己的心机手段,在残酷的命运面前不断挣扎,实际上也正是以一种颠倒黑白的方式,发泄着他对于平郡王府的怨念!曹雪芹的怨念有多深,他笔下的黛玉就有多么哀怨、多疑!

 

心气高傲的曹雪芹,当然最终还是搬离了平郡王府,跟后者彻底脱离了关系。但恰恰是在他走出了王府以后,有机会接触到更为广阔的社会,目睹到比他还要不幸得多的那些穷苦人民的悲惨遭遇。这就使得他逐步跳出了自我伤逝的小圈,开始具有了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据说晚年的曹雪芹曾创作过一部《废艺斋集稿》,专门教授残疾人一些赖以糊口的手工艺。若此事属实,更证明了离开“富儿门”的曹雪芹,已经有了一种对“怜愍众生”的法爱精神的追求。而这种对大慈大悲、大彻大悟之理想人格的追求,投射到《石头记》中,并且被注入到了吴月娘式的早稿宝钗身上,便有了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淡极始知花更艳”、“任是无情也动人”的“群芳之冠”薛宝钗!同样地,曹雪芹对于昔日针对平郡王府的怨念,也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判和反思,明白了人生中有许多痛苦,并不源于外力,而来自于内心的不平衡。悔悟到平郡王府给予自己的“收养”,那是一种无以为报的恩德,没给自己如郡王、世子一般的荣耀,那也是人情常理,人家没这义务。因此,早稿中那个完全有资格抢天哭地的童养媳林黛玉,顿时转变成了今本中“莫怨东风当自嗟”的小耗子精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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