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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场,主人公翁泉海就吃上了医疗官司……
事情是这个样子滴!
上海富商秦老爷病重,多方求助名医无果,听闻上海滩来了一位孟河神医,当即就请翁泉海至家中看病,翁泉海看诊直接判了秦老爷死罪,说命不久矣……秦老爷的大哥百般哀求翁泉海开一剂药再走,于是,翁泉海开了个“安慰方”……谁料,秦老爷服了翁泉海开的药,当夜毙命……
细心的小伙伴不难发现,秦老爷去世的当晚可是喝过不止一碗药哦!
随着剧情的开展,真相浮出水面,两副出自不同大夫的药,可是存着“十八反”“十九畏”的配伍禁忌呢!
说到这里,有的小伙伴表示有点懵:十八反?十九畏?配伍禁忌?什么鬼?还能要人命?
莫慌!药娃来科普!
配伍禁忌为用药禁忌的一种。
在中药方剂的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神农本草经》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相恶”和“相反”。
相恶:即两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与另一药物而致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药效。
相反: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
据《蜀本草》统计,《本经》所载药物中,相恶的有六十种,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
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说法并不ー致。
金元时期将其概括为“十九畏”和“十八反”,并编成歌诀。
十八反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芫遂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即半夏、瓜萎、贝母、白蔹、白及反乌头;海藻、大戟、甘遂、芫花反甘草;人参、沙参、玄参、丹参、苦参、细辛、芍药反藜芦。
十九畏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即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宫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最后一句则是指在炮制的时候要防止一些因配伍禁忌而产生意料之外的相反、相杀、相反、相恶的情况,影响药效,对正常人体有害。
“十八反”和“十九畏”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并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
唐代“药王”孙思邈所著《千金方》和《千金要方》中,用“反”药的处方达数十个之多,如“风缓汤”之乌头与半夏同用,“大八风散”之乌头与白蔹同用,“茯苓丸”之大戟与甘草同用,“大五饮丸”既有人参、苦参与藜芦同用,又有甘遂、大戟、芫花与甘草同用。
陈自明《校注妇人良方》中,定坤丹人参与五灵脂同用。
金代李东垣散肿溃坚汤海藻与甘草同用;元代朱丹溪《脉因证治》中,莲心散芫花与甘草同用;明代吴昆《医方考》中,通顶散人参、细辛与藜芦同用。
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
由此可见,对“十八反”和”十九畏”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
药娃温馨提示:
目前应用“十八反”和“十九畏”入药宜采取慎重态度。
一般来说,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