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公章使用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合法性,杜绝乱用、滥用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使用范围
1.由公司名义签发的文件,包括各类通知、请示、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各类文书;代表我公司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公司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公司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
2.其他情况需加盖公章时,须由公司总经理签批。
二、公章的使用要求
1.文件材料盖章需在《用章登记簿》上统一登记,明确盖章日期、事由、经办人、承办部门,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必要时须报总经理审定。
2.特殊情况急需盖章的,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可先行盖章,但事后应及时补签;对重要文件不得先盖章再补签。
3.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使用。如确有特殊需要,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责任。
4.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件,拒绝加盖公章。
5.一律不得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合同、介绍信等上面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6.规范使用印章,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7.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财务部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公章的保管
1.本公司公章由专人负责管理,存放于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2.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总经理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3.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4.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用 章 登 记 簿
序号
盖章日期
盖章事由
经办人
领导签字
公 章 带 出 登 记 簿
序号
带出日期
带出时间
盖章事由
归还日期
归还时间
借用人
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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