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1年“滨州最美职工”选树结果公布,滨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崔春燕荣获2021年“滨州最美职工”称号。
风采
——记滨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崔春燕——
持之以恒,见证的是默默奉献的坚守;创新突破,显现的是超出常人的智慧。
2019年11月份,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崔春燕主动请缨到第三检察部,挑起了全市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担。
对此,朋友和家人很不理解:“已经在侦查监督岗干出了经验,获得了大家的认可,干嘛要去操那个心?”
崔春燕只是微笑以对:“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难度大、任务重,在这种关键时候,工作总得有人干,这也算是对自己的一次挑战吧。”
上任伊始,崔春燕针对全市行政和公益诉讼人员少且知识储备不足办案能力弱的现状,大胆创新,推行一体化办案模式,带领组建的公益诉讼团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6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民事公益诉讼3件,并主办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其中2起案件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针对野生动物资源不可恢复的现状,崔春燕与团队探索提出“公益劳动”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崔春燕倾心用力,践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的承诺。她指导博兴县院倡导成立“小清河公益守护检察联盟”,形成小清河全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合力,建立了跨流域保护联动机制,为小清河复航工程护航。指导无棣县院办理了我市首例海洋公益诉讼案件,并以此为契机,与青岛海洋地质研究院合作成立“海洋公益诉讼共建基地”,携手打造守护海洋生态文明的共同体。该做法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崔春燕更是马不停蹄,她指导滨城区院办理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召回口罩1万余只,及时消除了隐患。该案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面对民生民利,她是分毫必争的捍卫者
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它的立足点是脚下的这片土地,关注的是公共利益,大到我们呼吸的空气,小到一份外卖,都涉及到我们共同的权益,需要每个人捍卫。
崔春燕带着她的团队,以对党忠诚,让人民满意的承诺,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征途上,勇往直前,从未退缩。
食品药品,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来不得丝毫麻痹大意。崔春燕带领团队,认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3件,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全部支持诉求。该团队办理的全省首例网络餐饮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典型案例。并入选第十五届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和第九届中国十大公益诉讼。
针对违法少征、免征各类税费,违规获取养老金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6件。其中,指导滨城区院在办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案件时,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建立了全市首个跨区域涉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协作机制,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2019年以来,崔春燕坚决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的精神和《决议》要求,共办理等外领域案件42件。她指导惠民县院、开发区院,针对辖区存在的危桥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极大维护了交通安全;与未成年人检察部联合开展“守护校园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相关单位雇佣未成年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校园交通安全等问题发出未成年人领域公益诉讼诉前建议6件,有效净化了未成年受教育的环境。
不忘初心,自有芬芳。自 2007年至今,崔春燕获评全市十佳公诉人、滨州市优秀女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滨州市杰出青年卫士,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并多次被市院嘉奖,记个人三等功三次。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对于崔春燕来说,创新永无止境、战斗永不停歇,检察一线是她永远热爱的舞台和战场,毫无保留地奉献力量和智慧,她乐在其中,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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