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商业秘密合规管理
userphoto

2023.04.29 云南

关注

在商业秘密合规背景下,企业唯有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和侵权防范,并建立起有效地、适合企业业务需求的商业秘密合规管理体系,才能最大限度控制商业秘密泄漏,防范侵权风险。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技术信息指与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组分、配方、材料、样品、样式、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工艺、方法或其步骤、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信息。经营信息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招投标材料、客户信息、数据等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的三种例外:(一)仅以与特定客户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为由的客户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二)客户基于对员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该员工所在单位进行交易,该员工离职后,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该员工或者该员工所在的新单位进行交易的。(三)通过反向工程获取的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类型包括: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成立,首先需要辨析商业秘密的权利归属,假定被告人依法对相关技术是拥有相关知识产权权属的,毋庸置疑,这是不能认定被告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诉讼中,我们要注意技术成果是否已被以论文等形式发表公开,相关技术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则该技术丧失秘密性,此时不可再主张该技术属于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受到民事、行政、刑事法律的保护。商业秘密被侵犯,根据需要从三个层面进行依法维权,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起诉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二)向市场监督部门投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请求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向公安部门报案:向公安机关控告侵权人涉嫌构成《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商业秘密权利人很难掌握有效证据,商业秘密案件可以采用先启动刑事案件、后启动民事案件的诉讼策略。在商业秘密权利人具有初步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先启动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过程中调取或查明侵权的事实;在民事案件胜诉之后,以民事案件确定的事实启动刑事案件。

在诉讼前,应当进行商业秘密资产管理,明确商业秘密的类别及其管理人,明确记载商业秘密内容的载体及其价值,明确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当需要进行诉讼维权时,就可以明确主张的商业秘密的内容,并证明其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这是案件胜诉的基础。

当前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和侵权防范存在的误区:

(一)误认为只需开展企业自身商业秘密保护管理;

(二)误认为商业秘密保护只需建立规章制度即可,缺少制度落地;

(三)误认为商业秘密合规仅需HR部门承担义务,缺少法务及IP部门参与。

企业商业秘密合规保护要点

首先,开展商业秘密保护,需要建立内外完善的管理体系。一方面需要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保密信息的梳理、分类及管理;涉密人员的分类及管理;涉密区域的管理;涉密载体的管理等。另一方面需要企业建立外部合规管理体系,包括:供应商管理、合作方管理以及商业间谍防范管理。

其次,采取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和完善相关制度文件、采取物理措施、采取技术措施、定期进行合规宣贯等手段;

最后,制定内部应急预案,如设置内部调查机制、内部谈话机制,必要时可及时发起外部法律行动,包括劳动、民事、行政以及刑事等行动路径。

防范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合规要点

企业不仅要提升自身抵御商业秘密泄露风险的能力,还需防范自身行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可能性,企业通过合规体检、风险识别、风险防控以及长效管理等环节建设完善的防范商业秘密侵权合规体系,提升自身行为的合法性。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建议:

(一)在经营过程中要保存好技术研发投入的证据。

(二)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也要避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对引入的核心技术人才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其带来的技术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或存在竞业限制而产生纠纷。

(三)如果技术不容易被反向工程,建议用商业秘密;如果技术容易被反向工程,建议申请专利保护。

(四)要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采取保密措施的形式的:

1.与商业秘密接触者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

2.通过章程、培训、规章制度、书面告知等方式,对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员工、前员工、供应商、客户、来访者等提出保密要求的;

3.对涉密的厂房、车间等生产经营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进行区分管理的;

4.以标记、分类、隔离、加密、封存、限制能够接触或者获取的人员范围等方式,对商业秘密及其载体进行区分和管理的;

5.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软件等,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访问、存储、复制等措施的;

6.要求离职员工登记、返还、清除、销毁其接触或者获取的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继续承担保密义务的;

7.采取其他合理保密措施的。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从举证责任难点进行分析,企业应采取哪些措施保护商业秘密?
如何进行技术秘密侵权判定?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南!闵行区检察院发布《企业商业秘密合规管理指引》
特别策划 | 多维度探析商业秘密构成要跨过“几道坎”
唐青林--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非公知性鉴定报告并非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必备要件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