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朋友问蜀黍这样一个问题:
车子也开了几年了,
总是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罚单,
结果蜀黍仔细一问,
发现这位朋友最大的问题就是完全没搞懂行车让行规则,
啥时该让行啥时不该让傻傻分不清楚,
结果每次都被警察蜀黍抓包!
下面蜀黍告诉开车的你
遇到这几种情况,请让行!
通过十字路口时
(▲蓝色车辆为让行车辆)
※右转礼让同向直行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三)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需让直行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环岛路段
在无信号的环岛路口,B需让A先行。
在没有信号灯的环岛路口,A、B、C、D依次交替行驶。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灯控路口下,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特殊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或进行作业时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超车时
机动车超车时,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遇行人时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遇老年人、儿童、孕妇、携婴者、盲人以及其他行走不便的残疾人横过道路,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变更车道时
机动车借道通行或者变更车道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
(一)让所借道路内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
(二)左右两侧车道的机动车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机动车让右侧车道的机动车先行。
遇校车时
机动车遇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
遇盲人时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其实
这些规则早在驾考时就应该掌握了
但很多老师er上路开车后
就将其抛之脑后
你们淡忘的机动车路口通行规则
蜀黍也只是再唠叨一遍而已
……
在道路上开车我们都要遵守交通法规,
大家按照通行规则通行,
做到礼让、避让,才能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所以请广大驾车人朋友牢记
以上机动车路口通行原则,
车让车,车让人,人快走
一个路口的文明就是一个城市的文明,
与人方便,即是与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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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泰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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