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裤的雏形,可以追寻到16世纪的不列颠,当时的英国贵族中流行一种羊毛材质的马裤(法语Chausses),它为方便骑马作战而设计为紧身裹腿,下搭贵族尖头鞋的样式。
图片来源于https://en.m.wikipedia.org/wiki/Chausses
这种裤子前置一块保护小腿骨的板子,穿着既不方便,也不舒服。即便如此,马裤的风光依然在英格兰贵族中保持着,直到……
英格兰历史上首屈一指的张扬跋扈的统治者,亨利八世(Henry Ⅷ)上台。
图片来源于http://www.bbc.co.uk/history/people/henry_viii/
亨利八世为了造福他那些被马裤折磨的英格兰贵族们而对马裤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造——拿掉板子!
图片来源于https://en.m.wikipedia.org/wiki/Union_suit
于是秋裤的雏形就此诞生了……
十九世纪,曾经亨利八世子民的后代们早已在大西洋彼岸的北美大陆生根发芽。而在当时的开拓地加拿大,人们会为了御寒而穿上连体内衣,这种内衣手脚腕口紧收,将上下身裹得严严实实,保暖性极佳。
但会严重影响上厕所的体验。
不过,这依然不能阻挡连衫裤睡衣(union suit)在19世纪成为社会的潮流。
图片来源于https://en.m.wikipedia.org/wiki/Union_suit
设想一下,在天寒地冻(赛过天朝大东北)的加拿大,不幸的你在冬天有了某些微妙而隐秘的生理需求时,要忍受着怎样的精神和肉体的双重煎熬才能在寒风中脱下上装,半裸着上身蹲下呢?
每一个曾在19世纪的寒风中半裸身体瑟瑟发抖的可怜人都会幻想出一个身披五彩霞光的救世主来拯救自己。可惜这位救世主直到20世纪才出现。没错,他就是我们辛酸史的终结者,故事的主角——弗兰克·斯坦菲尔德(Frank Stanfield)!
然而真正的英雄总是沉默的,在这个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大略君甚至没有在网上找到斯坦菲尔德先生的一张个人照......
1915年安大略的某个寒冬之夜,昏黄暗淡的灯光下,弗兰克·斯坦菲尔德手持剪刀,轻轻剪开了他的连体睡衣。
没错,最早取得秋裤设计专利的,正是这位来自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天才设计师弗兰克·斯坦菲尔德(Frank Stanfield)。
他与兄弟约翰(John Stanfield)以号称“不缩水”的内衣起家,又在1915年12月7日正式为秋裤申请了专利,因此被视为“现代商业秋裤之父。”
图于https://en.wikipedia.org/wiki/Union_suit
突然发现弗兰克在发明秋裤的同时……还发明了秋衣啊有没有!
安大略的一剪刀拯救了无数挣扎在寒冷中的人。斗争的历史结束了,属于秋裤的时代开启了,新的时代,产生了无数新的传说......
美国人对秋裤的爱
天气越来越冷了,被冻得瑟瑟发抖的北方人,是不是都开始囤起了秋裤??秋裤是一种有魔性的衣服,什么美国人不穿秋裤完全就是谣言,他们抒发起对秋裤的热爱来,才真是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
购物网站上几千字的「我爱秋裤」神文比比皆是,有些甚至还会写「年度十大好穿秋裤」盘点哦。秋裤在英文里当然不叫autumn pants,可以叫long underwear ,thermal underwear或者long johns,不同于我们的统一形制。
热爱紧身衣超级英雄的美国人,还发明了连体式秋裤,穿起来可能会偷偷以为自己是超人吧!可是完全不知道怎么上厕所呀,下面就是他们对秋裤发自内心的热爱……
秋裤变糗裤,技术在进步
有人调侃,男人最猥琐的时候,莫过于他穿着秋裤的时候,尤其还是一条破旧走样的秋裤。网络上,关于秋裤的表情包也是集中表现它的“糗”和“丑”。
与外衣不同,秋裤由于是贴身而穿,因此就要讲求柔韧性。如此一来,经过穿洗之后,无论是各种材质的秋裤,都会变形走样,穿在身上也越来越难看。
秋裤从来是穿不出美的,当越来越多的人看着秋裤变糗裤了,那恰恰表明抛弃秋裤的三项指标(衣服材质保暖、人体热量摄入、室内温度)正在逐步达成。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谈论秋裤,都在抛却实用性而只看其外表。确实,在历经多次搓洗后,秋裤的外观从缩水到变形,难看到不忍直视。
这一点,东西方的年轻人空前团结。在cool(酷)时代,好看是最大的政治正确,抛开好看而谈实用性,对他们而言就是最大的耍流氓。
然而就社会整体而言,一件事物的存在还是消失,实用与否的定律牢不可破。
比如驻阿美军,由于他们身处沙漠,环境不比万里之遥的家中好,在应对温带内陆地区寒冷的问题上,驻阿美军就采取了简单粗暴的方式——重新穿上秋裤。有好事者还给查出来,美军穿的是专门为他们订制的ECWCS GEN III L1型号秋裤。
抗冻与人类文明
但是,保暖衣物还真的是有一条可能途径来影响人的抗寒能力的,这就是通过自然选择。不过,走这条途径可是很麻烦的。
基本原理也简单:当天气足够冷、穿的衣服足够少的时候,总是会冻死人的。如果存在某个“抗冻基因”让人不容易冻死,那么每冻死一个人,“抗冻基因”所占的比例就在人群中多了一点儿,天长地久,也许经过成百上千年的积累,整体人群就都变得更抗冻了—好吧,这就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原理。
可惜,要达成这个“美好”的前景并不那么容易。现实中天冷会冻死多少人呢?大部分人一觉得冷就穿上衣服、迁徙到温暖的南方或者整天躲在屋里不出来,于是毫无效果。
更何况,这个过程所花的时间实在太过漫长,假如一个没有“抗冻基因”的人有1%的概率在生孩子之前就被冻死,那么这个基因扩散到全部人群大概需要1000代,这对人类而言就是两万年。到那个时候人类文明还存不存在,都是未知数呢。
在文明之前的人类,死掉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跑得稍慢一点儿就是死,力气偏小一点儿也是死,免疫力略差一点儿还是死;但现在我们有了分工,有了农业,有了卫生,有了医学,有了社会保障,有了绿色革命,有了遗传工程,这些要求都放宽了,自然选择的淘汰力量也大大减弱了。
以前会死的那些人,现在很多都能活下来了。
自然选择最大的缺点就在于不能预料未来的环境,一旦环境剧变就抓瞎;而人类文明虽然减弱了自然选择的效果,却大大提升了多样性。
某种意义上,掌握着文明多样化的人类才是适应力最强的物种,而用石器时代的“好”标准来要求现代人类,未免太过狭隘、太过短视了。
也许说到底,一边在改变我们的环境,一边又在帮我们应对这个变化中的环境的,其实是人类的文化,而和我们的生物演化、我们的躯体特质没有多少关系。也许决定文明兴衰、人类存续的核心因素,不是谁更耐寒冷,而是谁创造的文化更加辉煌。
从这个意义上说,穿不穿秋裤是无足轻重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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