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出一个肤浅的结论,恳请各位前辈学长不吝教诲:
辩证逻辑区别与形式逻辑之处就是辩证逻辑总是强调命题成立的前提、条件、相对性。而形式逻辑常追求一种普遍的、不受条件限制的、绝对正确的命题。
论证如下:
辩证逻辑不同于形式逻辑“非彼即此”的逻辑法则,它常“亦此亦彼”。
如:张三不是个好人就是个坏人(形式逻辑),
张三虽然贪财好色,但很讲义气(对各种品质一分为二--辩证逻辑);
张三是挺坏,不过有时候也挺好(从时间上上一分为二--辩证逻辑)。
可以看出:得出“张三坏”的前提是在讲他的贪财好色这个品质;得出“张三好”的前提是在讲他讲义气这个品质;同理,张三的好坏同样以时间这个条件、前提为转移。
即,辩证逻辑在给出命题时,都给出一定的前提条件。这也正符合辩证法的一条原理:一切以条件为转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向对立面转化。
辩证逻辑拒斥那类脱离具体条件而声称普遍地绝对的成立的片面的命题!
辩证逻辑相信真理是具体的,只有给出一定的、具体的前提、条件、标准、参照物,命题的政务才能得以判断。而形式逻辑不是不认为需要一个判断标准,而是认为天然地存在一个、不言而喻、不证自明的普遍标准。
在逻辑上,以形式逻辑四大定律作为思维合理性的标准。
在物理学上,比如以“以太”作为绝对参照系的尝试。
在伦理学上,以“君子”作为衡量道德品质的标准。
在日常生活中,以“常识”作为话语合理性的标准。
悲剧在于:形式逻辑法则有其局限性、以太并不存在、“君子”的概念并非在任何社会形态都是一种理想道德标准、常识不总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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