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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单的罪魁祸首是什么?

有一位一心想早日成名的少年拜一位剑术高人为师,他迫不及待地问师傅多久才能学成。师傅答曰:“十年。”少年又问如果他全力以赴,夜以继日需要多久。师傅回答:“那就要三十年。”少年还不死心,问如果拼死修炼要多久,师傅回答:“七十年。”

在这个故事中,少年可谓是不惜一切想尽快成功,可为什么在师傅眼中,他越是努力就离自己的目标越远呢?这是因为他的心完全被渴望成名的思想所占据,没有平和的心态。努力本身并没有错,可是期盼迅速成功,一夜成名的心态反而会让人欲速则不达。

这在销售中是同样的道理,很多时候,销售想尽快把产品卖出去,尽快拿到提成,脑子里只想着如何说服对方,结果是越说客户越反感,欲速则不达,反而阻碍了签单。所以,急于表白,是丢单的罪魁祸首。

当销售习惯了固有的思维模式,总在考虑如何把自己的产品和方案推荐给对方,让对方接受,就很容易忽略对方的认知和思考过程,于是就成了“推销胁迫症”“优势胁迫症”。

“以客户为中心”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真正的销售过程,要关注客户组织影响决策的每个人及其主观认知,要关注每个人的认知和决策制定的思维过程,还要关注思维过程各个阶段的信息来源。

还记得客户决策形成的三个阶段吗?

客户做出决定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认清现状,形成自己清晰的概念;

第二阶段是想尽各种可能,建立标准;

第三阶段是根据他认为的标准基于差异做出决定。

这是心理学家吉尔福德在《人类智能的本性》中对人类意识决策‘认识过程’‘歧异过程’‘聚敛过程’三个过程的论述。

现在回过头来想一下,我们销售以前做的事情,是面向客户形成概念的阶段、制定标准的阶段,还是做出决定的阶段呢?

我们直接问客户有没有需求,然后直接催促客户采取行动,很少和他形成概念、制定标准。我们更多的是面向客户做出决定的阶段。

而事实上我们应该更多的面向客户形成概念的阶段。

我们举个大家都关心的买房的例子,我们是怎么有了买房子的概念呢?

可能要结婚了;可能有了小孩儿,老人过来看孩子一起住,不够住了;也可能有了闲钱,想投资;或许就想有个家的感觉,或者小孩上学需要当地户口等等。

我们源于这些现状和期望,萌生了买房的想法,这就是第一阶段认识性思考的过程,也就是形成概念的阶段,我们形成买房子的概念会有多长时间呢?

买房是大事,这种想法不是突然萌生的,而是源于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感受慢慢积累形成的。这种模糊的想法由来已久,只是没有特别清晰。也许是半年,也许是更长时间。

我们再想一下,因为自己的内在原因决定买房子之后,去想‘在哪个地段买’‘买多大的’‘准备花多少钱’这些对标准的发散性思考,会花多少时间?

也就两三个月。真要决定买了,应该还是很快的,这个包括了到处看房,反复比较的时间。

随着选择标准的形成,内心也逐渐有倾向了。在明确了‘在哪个区域买’‘买多大的’的标准之后到交钱,一般多长时间?也就几周而已甚至更短。

半年、三个月和几周的三个时间段,一般情况下考虑要不要买房子,考虑买什么样的房子,到最后交钱定房我们在‘概念形成、标准制定、做出决定’三个阶段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的比例大约为6∶3∶1。

可那些售楼的销售,卖楼的时候介绍最多的是什么呢?

他们讲得最多的是设计多合理,小区绿化多棒,卖得多好……他们满脑子都是自己的房子,没问几句就像机关枪一样,喋喋不休地讲他自己那一套。

针对我们买房子的过程,按作决定的三个阶段划分,售楼人员只是在关注第三阶段。

这些销售用在‘概念形成’阶段的时间和精力很少,极少了解客户为什么要购买;用在‘标准制定’阶段的也不多,最多了解一下有什么要求;而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在试图影响客户‘做出决策’阶段。

当我们不了解客户的概念,不知道他们的选择标准时,上来就直接呈现产品功能或方案特性,希望客户自己把功能、特性和优势与他们的概念和标准作匹配。这相当于逆着客户的思维过程,其实是在攻击客户的决策过程,在和人的自然思维作斗争。

结果就是换来客户的质疑和顾虑,我们越努力介绍,客户越担心。客户自己没有经过完整的概念形成、标准制定过程,销售就强迫着客户直接做出选择。当被销售强推着做决定时,客户要么采取攻势提出各种反对意见,制造各种障碍,直到以销售的彻底失败而告终;要么采取守势签了单子,经过三思之后开始为自己的决定后悔不已。

为了避免这种结局,正确做法是销售应该用六成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客户的概念,用三成时间和精力和客户一起制定标准,最后用一成的精力帮助客户做出决定。

为什么非按这个比例呢?

客户概念的形成源于输入的基础信息,源于动机和价值观(或标准),进行判断是运算过程,做出的决定是结果,客户的决定过程可以理解为信息输入、思考、结果输出的过程。

要想让客户真正认同,得重点关注输入过程。

我们把用自己思维运算程序得出的结果,当成了客户的结果,忽略了客户的思维过程。缺少了一个和客户共同思考的过程。我们没关注对方的思维过程,把结果直接抛给对方,对方第一反应仍是质疑。只有经过自己思考的结果才不会怀疑,和客户一起思考形成的方案他才认同。这就是我们和客户‘共同创造’或叫‘合作经营’,共同创造一个属于大家的解决方案,客户就感觉拥有这个方案的所有权。这时候如果竞争对手说这个方案不好,销售不用急,客户就先急了。

销售不关注概念形成和标准制定过程,一上来就试图改变客户认知,说服客户接受,这是很荒唐的一件事情。如果能和客户充分探讨概念,和客户共同制定满足概念的标准,客户选我们也就水到渠成了。

最后,预祝各位朋友五一劳动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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