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过失是表明违法性的要素,还是表明有责性的要素,是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分歧所在。结果无价值论认为,刑法在防止过度干预、采取自由主义原则的同时,要将违反刑法目的的事态作为禁止的对象。刑法的目的或任务是保护法益,所以,引起法益侵害及其危险(结果无价值),就是刑法禁止的对象,违法性的实质就是引起结果无价值。由于行为是否引起了结果无价值是一种客观事实,所以,主观要素原则上不影响违法性的判断。
对此,可参见2016/2/4: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该题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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