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十三五”期间上海静态交通行业发展,努力实现 “综合交通动静协调、静态交通供需平衡”,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上海市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上海市交通委制定了《上海市静态交通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小交制作了图解,一起来get规划要点吧!
小交帮您划重点
上海市静态交通行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注:“/”标识为“十二五”末无该项指标统计
“十三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
市静态交通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十三五”期间静态交通行业发展各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建立定期沟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巡查督办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
市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区静态交通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积极履行辖区内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主体职责,全面落实“十三五”静态交通行业发展规划重点任务的分区指标要求。
强化停车调查
建立交通、规划、住建、公安交警部门和有关研究机构共同参与,月度统计、年度抽样调查与定期全面普查相结合的停车调查长效机制,建立全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行的动态基础数据库,及时了解掌握静态交通行业基本现状和年度发展情况,形成行业发展年度报告。
完善政策标准
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委和市政府有关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和政策通知要求,完善停车设施建设保障政策,针对促进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建设、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强规划用地保障、简化建设审批程序等停车设施建设的关键问题,制定有关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
制定公共停车设施运营管理规定,明确对有关P+R停车设施以及其他规划新建公共停车设施的经营管理及服务要求。
制定临时经营性停车场管理规定,明确有关临时停车经营备案登记、服务规范、行业监管等管理要求。制定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明确有关道路泊位划设、管理单位及人员确定、收费管理方式等管理要求。
修订公共停车信息联网管理规定,明确对市区两级交通部门、公共停车经营企业以及相关停车信息化企业的管理要求。
评估修订《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机械式停车库(场)设计规程》、《停车场(库)标志设置规范》、《停车诱导系统》等工程建设规范或地方标准,修订公共停车场(库)和道路停车场的服务规范和停车规则,制定有关公共停车电子收费系统以及信息联网的地方标准。
加大宣传引导
组织开展静态交通行业年度公益宣传,编辑、制作有关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宣传材料,以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为主,结合电视、广播、移动媒体、户外宣传屏及海报等传统方式进行多渠道传播,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静态交通行业发展情况,积极宣传行业各项管理要求、便民利民措施以及新面貌、新风尚,展示规范服务、文明停车成果,展现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形象,营造文明停车、彰显素养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配合工作开展。
培育专业力量
加强专业停车企业建设,支持综合实力强、质量信誉好的专业停车企业统筹实施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优先参与公共停车场(库)经营权和道路停车场管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在经营备案、行业监管、政策服务方面予以支持。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停车专业人员培训,开展静态交通行业专业人才评定工作。
加强诚信建设
按照交通行业质量信誉考核相关管理规定,对停车经营企业开展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分别针对质量信誉较好和较差的企业,推进落实有关激励和惩戒措施。
支持停车行业协会重点针对停车信息化从业企业、停车场(库)交通设施设计施工企业、停车场(库)竣工测绘企业、机械停车设备施工安装企业等开展质量信誉评价工作。
在收费道路停车场开展征信管理试点及推广工作,完成“十三五”道路停车收费征信管理覆盖比例指标,将有关道路停车付费信息接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制图:邱佳、韩菁、张灵芝
上海市交通委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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