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日西南地区是鱼腥草最主要的食用区域,但在历史上并不如此。通过文献的厘清与考辨,我们发现鱼腥草有明确的文字记载是在东汉以后,其身影出现在南起珠江流域,北达渭河流域、黄河流域,东起东部沿海,西至巴蜀大地的广大区域中,并在某些地区作为栽培蔬菜食用。南宋以后,鱼腥草开始衰落,直到清晚期其食用区域一再缩小。鱼腥草的近代复兴,与研究者认为的“景观价值”和“药用价值”的再发现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鱼腥草的食用习惯从苗族地区、川东丘陵、湖南农村等落后地区向区域内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带扩展,是近代以来频发的饥荒、战乱以及沉重的赋税所造成的。
鱼腥草主要分布于中国南方广大地区,北方一些湿润地带也有生长,因有所谓鱼腥味而得此恶谥。作为食物,深受西南人民欢迎。古书常称之为“蕺”,张衡《南都赋》:“若其园圃,则有蓼蕺蘘荷,薯蔗姜,菥蓂芋瓜。”其中“蕺”就是鱼腥草。《清稗类钞·植物类》有较详细的描述:“蕺为蔬类植物,通称蕺菜,野生,茎细长,高七八寸,叶为卵形。初夏开淡黄色小花,有苞四片,色白如花瓣,茎、叶皆有臭气,亦称鱼腥草。可食,亦入药。”
一、异名考释
可以明确指认为鱼腥草的记载,最早可追溯到东汉。《吴越春秋》有“岑草”之名,《会稽赋》注:“岑草,蕺也。”《说文解字》:“䔃,菜也。”段玉裁认为“䔃”就是蕺菜。古籍中常见与之音形相近而可以指鱼腥草的字,如蒩、菹、葅、等。《北户录》引《风土记》曰:“蕋,香菜,根似菜根。蜀人所谓香也。”蕋,即蕊之俗字,段玉裁注《说文》引《风土记》作“䔼”。
东汉之前有没有关于鱼腥草的记载呢?贾谊《新书》有“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一章,又见于《新序》,“菹”作“葅”,石光瑛以此“葅”即鱼腥草。流沙河认为“寒菹”就是“凉拌鱼腥草”。陈永良也有此看法,他否认了“菹”是酸菜的传统观点,“教材注说是酸菜,腌菜(此训据《说文》)。然欠妥。按:腌菜乃盐渍之菜,味咸。水蛭遇咸即死,而楚惠王发现的水蛭是活的,于理不通”。他们的看法并不正确。“菹”字虽可指代“鱼腥草”,但实例不多。《说文》:“菹,酢菜也。”证之先秦文献,这确实才是它的本意。“菹”指代鱼腥草只是和“䔃”等字音近相通或形讹。段注:“酢,今之醋字。菹须醯成味。”“菹”是用醋腌渍的菜,虽可以放盐,但并非一定是盐渍之菜。陈永良以为“腌菜乃盐渍之菜”,不准确。另外,酸菜可能放盐导致水蛭脱水而死,但是凉拌鱼腥草恐怕也要放盐,水蛭也不能活。其实《新书》里这个故事楚王吞水蛭是为了避免责罚庖人,表现出楚王宅心仁厚,带有明显的说教色彩,因而极可能只是出于编造。但《新书》里也并没有说水蛭是活的,“楚惠王发现的水蛭是活的”这一“事实”来自《论衡》。王充为了反驳楚惠王吃了水蛭反而“久患心腹之积皆愈”,是出自天佑有德之人的说法,而设想楚王所吞的水蛭是活的,嗜血的水蛭吸食了惠王体内的积血,所以才解除了楚王的“心腹之积”。如果《新书》的“吞蛭”故事表达的是儒家对有德之君的天真想象与一厢情愿,那么王充对此故事的辩驳就更像是出自一个带有文字迷信的书呆式的唯物论者。君王为避免责罚庖人而吃水蛭已经是奇谈怪论,王充更说他吃的是活水蛭,这恐怕已经触及人类生理和心理的极限了。所以徐复观在《两汉思想史》中对王充“疾虚妄的效率”表示质疑,把王充对此事的辩驳列入“疾其可不必疾”之类。因此,对王充的叙述不加怀疑地接受,并以此为立脚点来解释“寒菹”,恐怕是不妥的。另外陈永良先生举《礼记·祭统》“水草之菹”正义云“芹茆之属”为例,认为这里“菹”指芹茆之类的水草。这也有误。“水草之菹”下为“陆产之醢”,“醢”为肉酱,正与作“腌菜”讲的“菹”相对。正义所谓“芹茆之属”是解释原文说可做腌菜的水草是指芹、茆一类,非如陈说。
洪纬认为《尔雅》中的“蘵”可能也是“蕺”。此说可能始自郑樵,《通志》曰:“蕺曰蘵。”查《尔雅·释草》:“蘵,黄蒢。”郭璞注:“蘵草,叶似酸浆,华小而白,中心黃,江东以作葅食。”郭璞注《尔雅·释草》自有其体例,如曰“似某”,其后皆为植物,此处也不例外。《尔雅》:“葴,寒浆”,郭璞注曰:“今酸浆草,江东呼曰苦葴。音针。”“酸浆草”后世皆以为就是灯笼草,但是灯笼草其叶与鱼腥草绝不相类。郑樵自己又说:“酸浆,曰寒浆,曰醋浆,江东曰苦葴,俗谓之三叶酸浆。沈括云:“即苦耽也,其实如撮口袋,中有珠子,熟则红,关中谓之洛神珠,亦曰王母珠,亦曰皮弁草,以其实又似弁也。又有一种小者,名苦蘵。”一方面认为“蘵”是鱼腥草,一方面又认为是酸浆草,则不免进退失据。前人已有驳之者,今不暇举。
鱼腥草又有不少俗称。《蜀都赋》注:“蒩,草名也,亦名土茄。”。鱼腥草本就是俗称,南宋严用和《济生方》已著其名。因为鱼腥草的特殊气味,有的地方又往往冠以“臭”字,如臭菜、臭草、臭腥草、臭老婆、臭荞麦,等等。今日常见的俗称还有侧耳根、猪鼻孔、狗心草、狗贴耳等。这些俗称有的可以追溯到比较早的历史时期。以下仅以今天西南地区最常见的两种俗称为例,略作钩索。
“猪鼻孔”一类的名称至迟在明代已经出现,可能起源于四川成都平原及其周围地区。笔者在鼎秀古籍数据库中检索,发现记载“猪鼻孔”的方志有3部,包括《万历嘉定州志》《乾隆青神县志》《乾隆丹棱县志》,方志之外还有道家外丹书《铅汞甲庚至宝集成》记为“猪鼻孔草”。此外,《民国绵竹县志》记为“猪臂股”。四部方志所属州县,都在今四川汉族聚居区的西部,可见其最初起源应该就在这一区域。今日四川方言有称“猪鼻拱”和“猪屁股”者,当皆是“猪鼻孔”的音讹。
“侧耳根”一类的记载出现在清代中期,鼎秀古籍数据库中记载“侧耳根”的方志有8部,包括《道光遵义府志》《光绪黎平府志》《光绪湄潭县志》《民国沿河县志》《民国息烽县志》《民国绥阳县志》《民国桐梓县志》《民国遵义府志》;记载“折耳根”的方志有2部,包括《民国普安县志》《民国镇宁县志》;记载“摘耳根”的方志有3部,包括《道光城口厅志》《民国昭通县志》《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记载“摘嫣根”的方志有1部,即《光绪黔江县志》。记为“侧耳根”和“折耳根”的2府7县方志皆属今贵州,记为“摘耳根”的1县属今云南,1厅1州属今重庆,记为“摘嫣根”的1县属今重庆。时代最早为道光时期,有两部方志,一属贵州,一属今重庆。但在方志之外,乾隆时期李南晖《活兽慈舟》里记录了几十种用侧耳根治疗家禽的药方。李南晖虽然是甘肃人,但长年在四川威远县为官,其中以侧耳根医兽的方法应该是对威远当地兽医学经验的总结。看来,只能说晚清以后侧耳根一类的说法在贵州流行,但其起源则未必在贵州。
鱼腥草的古名、俗称很多,各种中药辞典都有大量记载,但其中也不免有些错误。以记录最全的《本草释名考订》为例,其中收录了“热草”一名,就有问题。《植物名实图考》记载了两种鱼腥草,一种属蔬类,即是我们今天知道的鱼腥草,另一种则属隰草,“细茎短叶,秋作细穗如线三叉……北地谓之热草”。显然与今天的鱼腥草不是一物,《本草释名考订》误把“热草”当作今天所知的鱼腥草的异名,这是错误的。我们在方志中也发现不少鱼腥草的异名,如臭根母(《民国平阳县志》)、随坡(《万历嘉定州志》)。
二、鱼腥草的黄金时代
西汉以前不见鱼腥草的记载,到东汉以后,鱼腥草的文献开始丰富起来,并作为一种常见蔬菜在远比今日宽广的区域内流行。
浙江一带是古代食用鱼腥草的重要区域,绍兴有蕺山,即以“蕺”得名。段公路《北户录》引《越绝书》曰:“蕺山,越王勾践种蕺处。”《越绝书》多以为东汉时的著作,文中征引《越绝书》的文字,今本所无,当为《越绝书》佚文。《越绝书》有《越绝外传记地传》一篇,专记越地古代遗迹,其中有与上引佚文句式类似的文字,如“葛山者,勾践罢吴,种葛,使越女织葛布,献于吴王夫差”。宋王十朋《会稽风俗赋》“采葛食蕺敬吊前王兮”,就把葛和蕺联系在一起,可见《北户录》所引佚文当即来自此篇。与《越绝书》性质相类且约略同时成书的《吴越春秋》也记载:“越王从尝粪恶之后,遂病口臭。范蠡乃令左右皆食岑草以乱其气。”虽然两种记载都把蕺山、蕺菜联系到越王勾践,但仔细考校,仍有明显不同。《越绝书》说“种蕺”,和《吴越春秋》说勾践尝吴王粪便一事,全无瓜葛。《越绝书》有《请籴内传》一篇,记文种献计以请粟试探吴王之事,《记地传》也说“夫山者,勾践绝粮,困也”。而历史上鱼腥草常为凶年黎民充饥的食物,所以“种蕺”大概就是勾践在吴越战争中失败后粮食不足的极端情况下的一种济难之策。《吴越春秋》的记载,颇多传奇色彩,叙述夸张,很难令人相信是历史事实。
关于越王和蕺菜的故事还有其他的说法。宋叶廷珪《海录碎事》引《吴越春秋》:“越王嗜蕺,尝采于此。”后《会稽志》《明一统志》《浙江通志》皆从其说,以为引自《吴越春秋》。各书文字大体相同,其中《会稽志》又有两处不同说法,一处作“《旧经》云”,一处则引自赵玺《书戒珠寺碑》。另外吕祖谦《入越录》则以为出自《图经》。这一段文字,今本《吴越春秋》所无。而“越王嗜蕺”之说认为是勾践本人嗜好鱼腥草,与《吴越春秋》本文所说让左右臣下吃鱼腥草,实有不同。并且《吴越春秋》名之为“岑”,这里却称之为“蕺”,也不同。叶廷珪的《海录碎事》作为一部类书在保存古代文献方面确有其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条目没有出处以及张冠李戴。叶廷珪此处引文可能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但同时考虑到历史上《吴越春秋》的版本流传非常复杂,不仅有不同作者不同性质的同名之作,即就赵晔本《吴越春秋》系统来看,且存在杨方删赵晔之五卷本,及皇甫遵综合赵晔、杨方两本的十卷本。此段引文究竟出自何者,尚难遽断,此处暂且存疑。
上述三种说法当以《越绝书》最为可信。春秋末年的鱼腥草还只是一种野菜,在荒年聊以救饥。崔豹《古今注》:“荆扬人谓蒩为蕺。”谢灵运《山居赋》:“畦町所艺,含蕊藉芳,蓼蕺葼荠,葑菲苏姜。”说明鱼腥草至迟在晋代以经成为会稽一带的日常蔬菜,南朝宋初已经在菜园中栽种。
今天的中原一带,倒是很早就接受了鱼腥草。马融《广成颂》:“其土毛则搉牧荐草,芳茹甘荼,茈萁芸蒩……”“土毛”指土里生长的各种物产,这里列举的都是菜类。广成泽在今河南汝州,“蒩”作为一种蔬菜向皇帝夸赞,说明这是一种当地的特殊风味。到北魏的时候,《齐民要术》中有“蕺葅法”,这说明当时黄河中下游一带的某些地方仍然食用鱼腥草。
南阳在元代以前属于荆襄之地。张衡《南都赋》是关于东汉南阳郡的地方物产、乡土人情的文学作品,在“若其园圃”之后列举了“蕺”等植物,可见是被当作地方常见的园蔬提出。
四川人也很早就开始食用鱼腥草。《风土记》:“蜀人所谓香也”。左思《蜀都赋》在写到“东则左绵巴中,百濮所充”时说“樊以蒩圃”。这里“左绵”是动词,“左绵巴中”,指从成都向东,历今遂宁、南充、广安、达州、巴中等地的四川东北部及重庆直辖市的广大地区,可见这些地区至少在西晋时已经食用鱼腥草了。“樊以蒩圃”的“圃”字也表明他们的鱼腥草并不是野生的,而是在菜园里人工培植,作为日常菜蔬食用。
鱼腥草的食用区域向南达到了岭南。唐段公路《北户录》:“广之菜有棹、东风、蕋、之类,无足奇者,是不复遍录。”“蕋”就是“蕺菜”。向北也占领了今日一片黄土的渭河流域,唐《新修本草》“关中谓之菹菜”,即是其证。
古代吃鱼腥草主要是根部,其食用的方法也有多种。《新修本草》:“山南江左人好生食之。”唐初的山南道包括今天陕西南部、四川东部、湖北西部、以及河南东南部的部分地区,上面所举的南阳郡及《蜀都赋》的“巴中”之地都包括在其中。既然山南江左喜欢生吃,也就表明同样吃鱼腥草的关中地区并不是生吃,而要经过比较复杂的烹调。《齐民要术》中的“蕺葅法”,是用醋和盐做的鱼腥草的酸菜。又有用鱼腥草制作饮料的,《植物名实图考》:“湖南夏时煎水为饮,以解暑。”明清多种方志里还记载了用鱼腥草炖鱼的吃法。
三、衰落中的鱼腥草
东汉以下直到宋代,是鱼腥草的全盛时期。宋以后,食用鱼腥草的记录逐渐减少,农书中也不见其名,它更多地作为饥荒时救命的“灵丹”,炼丹时的辅料以及治疗肺痈和痔疮的良药而出现在方志、丹书、医书之中。如果从蔬菜史的角度梳理,则可以说鱼腥草经历了从野菜到园蔬再到野菜的历史过程。
中国人日常食用蔬菜种类经历了历史性的变迁,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蔬菜被端上人们的餐桌。人类种植蔬菜的历史很早,但发展却比较缓慢。新石器时代考古已经发现若干人工培植蔬菜的痕迹,但晚至《诗经》所表现的西周、春秋时代,其中可确定为人工栽培的蔬菜只有八种。有学者考察了西周以下到公元以前的食用蔬菜种类,发现见诸文献的四十余种蔬菜中只有十五六种可确定为人工培植的蔬菜。这个数字在东汉增加到二十多种,鱼腥草也就在这一时期进入它的黄金时代,从北起渭河流域黄河中下游地区、南到珠江流域,东起东部沿海、西到四川的广大地区都有它的身影,并在一些地区成为种植蔬菜。但这并不是说它在所有这些地区都受到追捧,相反它的名字总是出现在一些描写地方风土的颂赋里,如《广成颂》《南都赋》《蜀都赋》《山居赋》,而在汉代专门论述农业的书如《氾胜之书》《四民月令》却没有记载,《齐民要术》虽然记录了“蕺葅法”,但却不在三十五种主要的栽培蔬菜之列,这说明它是在这广大地区里某些地区的独特风味。例如在南阳是作为园中的蔬菜培植,但在其南不远的襄阳,却是用来喂猪的。东晋习凿齿《襄阳耆旧传》:“木兰桥者,今之猪兰桥是也。刘和季以此桥近荻,有蕺菜,于桥东大养猪。襄阳太守皮府君曰:‘作此猪屎臭,当易名作猪兰桥耳,莫复云木兰桥也。’初如戏之,而百姓遂易其名。”此事当系之永兴元年(304)至永兴三年(306)之间。刘和季即荆州刺史刘弘(永兴三年去世),他在永兴元年带兵平定张昌之乱,皮初是他的部下,在平乱后因功升任襄阳太守。这里养猪的事应是刘弘在刺史任上发展生产的一项举措,他选定在襄阳木兰桥一地大力发展养猪事业,是因为这里有荻草和蕺菜,可以作为喂猪的饲料。
可见即便在鱼腥草的黄金时代,其作为日常蔬菜的地位也并不稳固。此后,鱼腥草则开始了它持续的衰落,到了清代吴其濬作《植物名实图考》时,已经说:“今无食者,医方亦鲜用。”对此今人提出了自己的解释。洪纬认为历史上鱼腥草经历过一次全面的衰落,使它几乎从百姓的餐桌上消失,其原因是南朝至隋唐间江南“脚气病”的流行,因为传统中医认为鱼腥草对脚气病有严重的负面影响。《本草纲目》记录了古代医学的一些观点:“弘景曰:‘俗传食蕺不利人脚,恐由闭气故也。今小儿食之便觉脚痛。’诜曰:‘小儿食之,三岁不行。久食发虚弱、损阳气、消精髓。’思邈曰:‘素有脚气人食之,一世不愈。’事实上,虽然至迟从陶弘景开始医学界就不断发出鱼腥草对脚气不利的警告,但鱼腥草的食用在这一时期并没有中断。唐初苏敬说“山南江左好生食之”,唐末《北户录》记录了岭南的蕺菜。真正有明确抗拒鱼腥草的记录是从南宋开始的。《嘉泰会稽志》:“凶年民斫其根食之,谚曰:“丰年恶尔臭,荒年赖尔救。”可是即便在这时,绍兴食蕺之风也未完全断绝,南宋张侃有《采蕺歌》,曰:“越女提篮入市中,论价不止金与玉。”当时蕺菜还可以在市场上出售,显然也还没有到清代无人食之的地步。
鱼腥草的衰落必须放在中国蔬菜结构变迁的大背景中去理解。和鱼腥草大略在同一时期进入种植蔬菜行列的还有“蓼”“荠”“蘘荷”“菥蓂”,等等,但它们后来都和鱼腥草一样被移出菜园,打回野菜的原形。不仅它们,《齐民要术》中三十五种种植蔬菜,只有二十种还被广泛栽种。其中变化最大的莫过于“葵”,“葵”在先秦已经成为园蔬,在《齐民要术》中被列为蔬菜第一,至少在两千年中是中国人最重要的蔬菜品种,但在元末完全被白菜取代,当时已经很少有人再食用。中国蔬菜结构这种巨变的原因在于外来种类的大量引进,其中尤以汉、唐、晚明等时期为最。其次是本土物种经过培养改良取代了以前的物种,以白菜、萝卜为代表。当然,还有鱼腥草本身的原因。它所具有的特殊气味是它受到追捧的独门秘诀,也是它被拒绝的最直接原因,其爱之者以为气味芬芳,如蜀人谓之“葅香”,而恶之者则往往称它“苦”“腥”“臭”,甚至不用吃,只要一闻其气,就要掩面作呕吐状。
南宋以后鱼腥草的衰落确是事实。明末曹学佺曾在四川为官,有许多关于四川历史、地理、人文风情的著作,但在其最有名的《蜀中广记》中却已不明白左思《蜀都赋》“樊以蒩圃”中的“蒩”是何物,虽然也说是“蕺”,但却望文生义地根据《文选》注的“土茄”来理解“蒩”,以为就是“茄子”,并在其后举了黄庭坚《谢杨履道送银茄四首》为例。但黄庭坚明说“蜀人生疏不下箸”,明显不是宋代蜀人仍吃的“蒩”。清代嘉庆时张澍作《蜀典》也只说“凶年人掘食之”。在明清贵州的方志里,鱼腥草也主要是和饥荒联系在一起的,尤其乾隆时期的饥荒使得贵州各府州县都掘其根淀粉而食。
但我们仍然要强调,在明清时代也并非绝无食之者。明末清初刘宗周仍作《采蕺歌》,并《自慰》诗曰“家余苦蕺堪尘甑”。绍兴以外的地方如重庆《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列入“野蔬之可食者”;湖南《道光重辑新宁县志》曰:“烹鱼甚佳。”在清代,贵州的少数民族仍然把鱼腥草当作日常菜蔬。《光绪黎平府志》“苗民皆食之,凶年尤众”,又说,“苗民恒采以佐飧”。清代的苗族概念与今日不同,是对“整个南方,尤其是以贵州为中心的西南一带非汉系族群(其中也包括一部分明代的汉族移民)的泛称”。今天贵州的少数民族当时都可称之为“苗”。虽然鱼腥草在宋代以后直到晚清陷入持续的衰落,但仍然这些地区被接受下来。
四、食蕺之风的近代复兴
晚清以后,鱼腥草越来越多出现于文献之中,并受到部分地区的热爱。洪纬认为是民国以来鱼腥草景观价值与药用价值的再发现引发了空前未有的鱼腥草热。应当承认,近代以来确实有人注意到鱼腥草这些方面的价值,并在公众视野中加以鼓吹呼吁,但是这种鼓吹的效果真有那样巨大吗?洪纬所发现的两篇鼓吹鱼腥草药用价值的文献,一篇发表在1933年,只有千字左右,一篇发表在1947年,只二三百字,在民国大量的出版资料中根本引不起任何的重视。更何况其中的认识并没有超过《本草纲目》,何以在传统中国中医为唯一医学权威的时代都没有引起重视的鱼腥草,到了中医深受质疑的近代反而因为报刊杂志上的几篇小文章就再次火热起来?另外,药用价值、观赏价值与食用价值的关系若何,何以以药用价值、观赏价值引端的鱼腥草再发现,最后引起的竟然是鱼腥草食用之风的再次盛行?今日食鱼腥草的风气主要在湖南湖北及西南地区,尤以云贵川渝为最,为什么面对全国的鼓吹,最后只在这些地区起了作用?这些都是洪文所难以解释的。
关于《民国息烽县志》(1940)以下文字的解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野生之物,而中常蔬,和醋生食,颇为适口。亦有恶其气腥,拒使不陈于几者,而嗜之者固赏其清脆也。又诸家《本草》皆言其有解毒之功,若常食之,则有发虚弱、损阳气、消精髓之虞,今之传者又皆以为若食之久者可免肺结核,患肺结核者食此可愈,是今之新兴医术者经考验而后言之。凡在城市冬春之间,乡妇背负手携叫卖侧耳根者,固比比也,县之风习亦何不同。
洪纬据此认为:“当时部分医生否定了前人的一些谬论,并认为长食鱼腥草不仅可以预防肺痨,还可以疗愈肺痨。这无疑有利于推动鱼腥草的经济价值,使得人们再次关注它,以至于街头叫卖鱼腥草妇人比比皆是。”其实原文并没有在医学上的新进展与街头乡妇叫卖鱼腥草之间搭建任何的逻辑关系。而在叙述了“城市冬春之间”之后,说“县之风气亦何不同”,也说明这是当时贵州的普遍风气,并非一时的热潮。洪纬引用这一段文字,开头作“野生之物,而中常蔬和醋生食,颇为适口”。正确的标点应在“蔬”和“和”字中点断。“中”应为去声,意思是“当作”,前八个字的意思是“鱼腥草虽然是野生之物,但可以当作日常的蔬菜”。这句话很清楚说明当时贵阳市及息烽县是怎样看待鱼腥草的,而且在论述“新兴医术”之前,说明其间并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
前文已言及贵州苗民有食鱼腥草之风,现在贵州全省吃鱼腥草的风气应该就是受其影响而形成的,至迟在清末民初已经如此,早于中医鼓吹鱼腥草药用价值的三四十年代。王家骧《我所知道的冯剑飞》:“冯剑飞请客吃饭,最喜欢吃折耳根炒肉,常与客人津津乐道。”冯剑飞1935年回到贵州任保安处处长,此文即是对这一时期的回忆。“折耳根炒肉”是贵州的一道名菜,他地所无。冯剑飞是贵州盘县人,因为“折耳根炒肉”是他故乡的名菜,所以用来招待外地的客人。冯剑飞其人生年不清楚,但他是黄埔一期的学生,生年当在1900年左右。《民国桐梓县志》(1929)也称鱼腥草“多食发脚气,乡俗取其消食,故多好之”。
四川食鱼腥草的风气可能是从东部逐渐发展到成都平原。费德政《回忆老前辈想着大目标》一文,回忆自己1960年在朱德故里仪陇县任县委副书记时曾以鱼腥草等家乡菜招待回乡探亲的朱德,“阔别数十年重吃家乡菜的朱德同志,特别高兴。他吃得是那祥的可口,连连叫好吃,说多年未吃过家乡菜了,今天吃起真香呀!”另一篇《朱德、陈毅、贺龙同志在峨眉山》也记述了1963年朱德在峨眉山吃家乡菜凉拌折耳根的故事。朱德是1886年生人,川东北一带吃鱼腥草至少从他幼时就已形成。但是1909年出版的《成都通览》记载了一千多种川菜,里面却没有鱼腥草,它还详细记载了每月的时令蔬菜,也没有鱼腥草,看来到那时成都还没有吃鱼腥草的风气。到了1919年,《民国绵竹县志》:“猪臂股,本草一名鱼腥草,川东人呼曰蕺耳羹。茎皆蔓生,紫色,叶似蒿麦而肥,略为三角状,背紫面青,四月采其茎,醋浸食之。”这是成都平原鱼腥草明确作为野菜食用的较早记录。由上,可推测川西平原吃鱼腥草的风气可能是从川东地区传过来的,其年代也较洪文所述为早。
《朱德、陈毅、贺龙同志在峨眉山》最后还说:“贺龙同志也很喜欢吃野菜,如猪鼻孔、七月巅等。”贺龙是湖南人,他爱吃猪鼻孔(鱼腥草),说明在他的家乡也吃鱼腥草。其实洪纬所举《鱼腥草之功效》的作者易玉良还有另外一篇文章,其中就已经说到“夏月农人多喜食之”。这至少表明作者的家乡湖南醴陵是如此,而这显然和他自己的鼓吹没有任何关系。
清代的苗族土地减少,被迫向山林草泽中寻找野味来补充食物来源,其“饮食恶草”的生活习惯是经济情况与文化背景的直接反映。川东丘陵地区与湖南农村也都是经济落后的地方,天灾频仍。晚清以降,这些地方更遭受了连年的兵燹,并承担了沉重的苛捐杂税。这使得鱼腥草食用之风在区域内部由落后地区向相对发达地区发展:由云贵的少数民族扩及汉族,由川东丘陵影响到川西平原,由湖南农村发展到城市。但是仍然不能排除鱼腥草本身的特点。人的口味不仅是生理现象,更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民国息烽县志》:“亦有恶其气腥,拒使不陈于几者,而嗜之者固赏其清脆也。”在历史上相邻两地对其态度可以完全相反,同是一地人们对其取舍也不一致,在不同时期更可以前后迥异。到了当代仍然如此,虽然由于蔬菜科技的发展,市场网络的扩大,鱼腥草更加受到欢迎,但仍限于两湖及西南等地。嗜之者,固津津乐道,或像冯剑飞那样用来招待外地朋友,并借以取笑;而恶之者,往往闻腥避走,一旦不慎食之,则如流沙河先生所说,要“作三日呕”了。
文章原载《古农书与农学史》2019年04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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