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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洞宾注释《道德经》第七十九章

吕洞宾注释《道德经》第七十九 来自寻道路上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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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怨章第七十九

和大怨,必有怨,安可以為善。是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

故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註釋:此言為善者,必忘人我,而貴反躬也。怨之成也。常由責人而不責己,故積小以至大。茍不知自責,則雖解大怨,必有余怨。未能懲忿窒欲,安可以為善。契,約也,交易者。壹約而二分之,執以為信,以己度人心,理於二,反己而無怨於人,聖人之宏也。

司,主也。徹,通也。有聖人之德,則稱物平施,權衛任我,故司契無其德,則恩怨必求其爭明,斤斤以明通為尚,天道無私,為善者其知勉矣。

吕洞宾注释《道德经》第七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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