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为了满足自身发展,经常会进行外部资金筹集。除了进行银行借款外,还会自己发债,种类有多种多样,包括公司债、企业债、中票、短融、超短融等,在日常工作中也会经常地接触到,今天就来总结一下不同债之间的区别。
我在百度文库看到有人做了一个对比的表格,我觉得非常清晰,粘过来。
短期融资券 | 中期票据 | 企业债 | 公司债 | |
管理部门 | 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发改委 | 证监会 | |
发行主体 |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 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一般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 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申报制度 | 注册发行。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有效期为2年;注册有效期内,企业主体信用级别低于注册时信用级别的,发行注册自动失效。 | 直接审核发行。中央直接管理企业的申请材料直接申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业的材料由行业管理部门转报;地方企业的申报材料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 核准发行。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初审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 |
发行规模 | 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 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 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 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积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有关规定计算 |
募集资金投向 | 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短融券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 | 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1)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积发行额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60%;(2)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3)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4)用于补充运营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 必须符合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债券利率 |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所涉费用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 企业债券的利率由发行人与其主承销商根据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相同期限定期存款利率的40% | 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 |
发行期限 | 不超过一年 | 一般2-10年,以5年为主 | 一般3-20年,以10年为主 | 一般3-10年,以5年为主 |
发行时间 | 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或一次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次发行。如分期发行,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报备。 | 须在批准文件印发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发行。 | 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应在6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
担保形式 | 不要求担保 | 可发行无担保信用债券、资产抵押债券、第三方担保债券。为债券发行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应当具有代为清偿的能力,保证应当是连带责任保证。 | 无强制性担保要求。若提供担保的,担保的范围应是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券的费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为连带责任保证,且保证人资产质量良好。 | |
承销 | 应由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团的,由主承销商组团。 | 由具有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 ||
交易场所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 | 证券交易所 | |
法律法规依据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
从上面的表格也可以看出,相比于公司债和企业债,短融和中票具有审批简单、发行速度的优点,短融和中票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就可发行,不像公司债、企业债,需要层层审批,因此推出后便得到迅猛发展。我随便找了一家上市公司发行中票的公告,截图给大家看看
…………………………………………………………………………………………
一般来说,为了让投资者对于拟购买的债进行风险识别,一般都会有相应的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而评级也是对发行的证券进行定价的主要考虑因素。关于评级机构的信息,从网上找了点资料供参考。
联系客服